穷山恶水出刁民,应该说有一定道理,但穷山恶水必然出刁民吗?那倒未必。只不过穷山恶水,通常更容易导致资源的错置,维护公平正义的成本更高,成为“刁民”更难得到及时的惩罚性反馈,法律不能得到贯彻,久而久之,刁民更有利成为共识。
这样看,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是否穷山恶水,而在于惩罚是否及时得当。劣币之所以能够驱逐良币,刁民之所以能够驱逐良民,前提都有一个,市场或者社会本身的调节功能出了问题。正常的情况是不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
基于中国人情社会的本质,法律公正是一种稀缺资源,无论通都大邑还是穷山恶水,都容易出刁民。典型的就是扶老太太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事件都在中国较大的城市。(当然,也不排除幸存者偏差,只有大城市的这类问题才被关注)这至少说明,刁民同样是很多城市居民的选择。同样,还有骑三轮车剐蹭豪车,豪车车主要求赔偿,微博上会出现一群人义正言辞的指责豪车车主,那么,豪车车主的合法权益又要谁来保障?即使网民还是中国素质较高的一群人,都在面临问题时不自觉地选择用“刁民”的思路思考。
犯罪心理学里有个破窗效应,一幢房子,如果有一个窗户被破坏,如果不能得到及时修理。那么很快剩下的窗户也会被破坏,甚至有人闯进去纵火。一个街道,如果有少许垃圾,那么很快街道上会布满垃圾。刁民通过耍刁扩大了自己的利益,良民愿意成为刁民来扩大自己的利益,执法者也更倾向于免于惩罚刁民。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市场就是这么坏的。
所以,中国有成为游侠社会或者刁民社会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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