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小册子,常常放在手边,无聊时就翻翻,也不一定要读那一篇,却每能有所触动。有无知之宵小,不知道鲁迅即周树人也,诋毁我,周树人、朱自清的文章没有读几篇。抱歉得很,周树人(鲁迅),恰恰正是我所经常读的。
在《伪自由书》前记里,读到这么一段话:“然而我的坏处,是在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而后者尤与时宜不合。盖写类型者,于坏处,恰如病理学上的图,假如是疮疽,则这图便是一切某疮某疽的标本,或和某甲的疮有些相象,或和某乙的疽有点相同。而见者不察,以为所画的只是他某甲的疮,无端侮辱,于是就必欲制你画者的死命了。”取类型为文,原是杂文所必然,因为终不能空口白话说吧?而这取譬的对象,就总是有人要来对号入座,于是,或暴跳如雷,或赤膊上阵,对画者施以谩骂,似有刻骨之仇者。
其实,我们取譬的,是不针对某个具体者的,如果是针对具体的人,不但是丑陋的,也毫无意义,更达不到写的目的。我所面对的,必须是一个群体,是具有普适性的社会意义的人们,而所抨击的更是丑陋的人性。所以,人人都可以从其中照见自己的丑态,并有所警惕,我想,这才有了写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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