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华的我,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爱酸溜溜的‘爱一人,择一城’的词句,爱大青天做白日梦,爱白马王子,爱灰姑娘,爱各种罗曼蒂克,爱北京,且深沉。
高考完的那个夏天,对北京的情丝还是剪不断,理还乱。踌躇,挣扎。然后,以决定去离北京还算近的东北为妥协。那天,天很蓝,风很轻,阳光很暖,我很平静。
最后,最终,各种阴差阳错,鬼使神差后,命运安排我来到我心心念念的北京。初到,带着乍见之欢。开始追寻各种我所期盼的,乐此不疲。
2016年,是我在北京的第二年,我大三。偌大的北京城,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灯火辉煌,繁华依旧。
而我,依旧适应不了四点天亮,四点吃饭的时间,适应不了应该人来人往的街道空无一人的样子,适应不了除了公交就是地铁的生活……不是认为这样的生活不好,只是,于我,不适应罢了。
秋意渐浓,落叶更添几许萧瑟。我想,这座城是孤单的,是悲哀的。形形色色的人木讷地穿梭于这座城,大大小小的车往来于这座城,无情的,冷漠的。没有谁顾及它的感受,有的只是让它面目全非。
城市很大,人很多。孤单的人儿,总是很害怕。害怕白天,害怕夜晚,害怕人流,害怕夕阳。
城市很大,人很多
于我
最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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