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读书笔记3

作者: 姜文止戈 | 来源:发表于2018-04-16 17:14 被阅读7次

    我的老师说过,科学对中国人来说,是种外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对它的理解,有道种种偏差:始则惊为洪水猛兽,继而当巫术去理解,再后来把它看作一种宗教,拜倒在它的面前。他说这些理解都是不对的,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老师说得很对。我能补充的只是,除了学习科学已内容,还要学习它所有、我们所无的素质。

    人要爱平等、爱自由,人类开创的一切事业中,科学最有成就,就是因为有这两样做根基。对个人而言,没有这两样东西,不仅谈不上成就,而且会活得像一只猪。比这还重要的只有一样,就是要爱智慧。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做聪明人才有前途,当笨蛋肯定是要倒霉。

    痛苦是艺术的源泉,这似乎无法辩驳。在舞台上,人们唱的是《黄土》《一无所有》,在银幕上,看到的是《老井》《菊豆》《秋菊打官司》。不但中国,外国也是如此,就说音乐吧,柴可夫斯基《如歌的行板》是干古绝唱,据说素材是俄罗斯民歌《小伊万》,那也是人民痛苦的心声。美国女歌星玛瑞·凯瑞,以黑人灵歌的风格演唱,这可是当年黑奴们唱的歌。

    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可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黃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儿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

    生在什么国度,赶上什么样的年月,都不由自己来决定。所以这件事说到底,还是造化弄人。

    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人生在世,会遇到一些好事,还会遇上些坏事。好事我承受得起,坏事也承受得住。就这样坦荡荡做个寻常人也不坏

    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以为这个原则是说,当语及他人时,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这不是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从最深的意义上说,更是尊重自己——所有的人毕竟属同一物种。人的成就、过失、美德和陋习,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You are 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不是这么用,也很肉麻。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

    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

    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

    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块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蜒。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

    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陷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我赞成对生活空间加以压缩,只要压不到我,但压来压去,结果出乎我的想象。

    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里说过这个意思: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以为丧钟是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但这个想法我觉得陌生,我就盼着别人倒霉。五十多年前,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起初,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众所周知,这里不是纳粹德国,我也不是新教牧师。所以,这些话我也不想记住。

    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自然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儿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就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

    對一部作品不停地欣赏下去,就会遇到这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你听到的是音乐,看到的是舞蹈——简言之,你是在欣赏艺术。在第二个阶段,你听到一些声音,看到一些物体在移动,觉察到了一个熟悉的物理过程。在第三个阶段,你已经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最终体会到芭蕾舞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不过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而已。从艺术到科学再到哲学,这是个返璞归真的过程。

    经典作品是好的,但看的次数不可太多。看的次数多了不能欣赏到艺术——就如《红楼梦》说饮茶:一杯为品,二杯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当然,不管是品还是饮驴,都不过是物质存在的方式而已,在这个方面,没有高低之分……

    据我的人生经验,假如你遇到一种可疑的说法,这种说法对自己又过于有利,这种说法准不对,因为它是编出来自己骗自己的。

    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恶劣的文字给我的感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感觉可能会更好。  

    我反对把一切统一到格调上,这是因为它会把整个生活变成一种得分游戏。一个得分游戏不管多么引人入胜,总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艺术,况它根本就没什么意思。

    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当作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则要么不承认有这么回事,要么除此什么都不想。假如一个社会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会两样全占。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里有这样一种格调,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则事急从权。,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有平常心。作为作者,我知道怎么把作品写得格调极高,但是不肯写。对于一件愚蠢的事,你只能唱唱反调。

    有这么个千刁万恶的水手长,整天督着手下的水手洗甲板,擦玻璃,洗桅杆。讲卫生虽是好事,但甲板一天洗二十遍也未免过分。有一天,水手们报告说,一切都洗干净了。他老人家爬到甲板上看看,发现所有的地方都一尘不染,挑不出毛病,就说,好吧,让他们把船锚洗洗吧。整天这样洗东西,水手们有多心烦,也就不必再说了,但也无法可想——四周是汪洋大海,就算想辞活不干,也得等到船靠码头。实际上,中国的旧式家庭,对女人来说也是一条海船,而且永远靠不了码头。你要是烦得不行,就只有跳海一途。这倒不是乱讲的,旧式女人对自杀这件事,似乎比较熟练。由此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这种故事发生的场,总是一个封闭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浪费着生命。这种故事也就带点儿幽囚恐怖症的意味。

    家庭也好,海船也罢,对个人来说,是太小的囚笼,对人类来说,是太小的噩梦。更大的噩梦是社会,更准确地说,是人文生存环境。假如一个社会长时间不进步,生活不发展,也没有什么新思想出现,对知识分子来说,就是一种噩梦。这种噩梦会在文学上表现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这是因为,中国人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在生活中感到烦躁时,就带有最深刻的虚无感。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笔记小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带有这种味道: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

    学理科的不承认有牢不可破的囚笼,更不信有摆不脱的噩梦,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无能。

    由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努力去做事,拼命地想问题,这才是自己的救星。  

    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

    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作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作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儿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地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

    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讽刺很好,幽默更棒!)

    人与人不独有知识的差异,还有能力的差异。

    作家可以在两个方面表现这种差异:其一是文体,傅雷、汝龙、王道乾,这些优秀翻译家都是文体大师。谁要想解构就去解好了,反正那样的文章你写不出来。其二是想象力,像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尤瑟纳尔的《东方奇观》,里面充满了天外飞龙般的想象力,这可是个硬指标,而且和哲学、人类学、社会学都不搭界。捏不动的硬柿子还有一些,比方说,马克·吐温的幽默。在所有的柿子里,最硬的是莎翁,文字到比方说,马克,吐温的幽默。在所有的柿子里,最硬的是莎翁,从文字到故事都无与伦比。

    中世纪的意大利,有座修道院,院里藏了一本禁书。有很多青年僧侣冒着生命危险去偷看这本书,又有一个老古板,把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毒死了。该老古板说道,这本禁书毒害人的心灵,动摇人的信仰,破坏教会在人间的统治——为此,他不但杀人,还放了火,把这本禁书和整个修道院都烧掉了。这是个阴森恐怖的故事,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悬念——这是一本什么书?可以想象,这书里肯定写了些你想知道又不敢问的事情。在电影结束时,披露了书名,它就像《低俗小说》里那块沉重的金表,放进了你的掌心,它是亚里士多德久已失传的《诗学》第二部。这本书只谈了一件事:什么叫作幽默。

    莫泊桑曾说,提笔为文,就想到了读者。有些读者说:“请让我笑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哭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感动吧…”

    他说:“只有少数出类拔萃的读者才会要求:请凭着你的本心,写出真正好的东西来。”,他就为这些读者而写。

    (审查,没有意义的事恰恰支撑着这个看似有意义的世界。)

    按说电脑特技是异化,比之搭台子演戏,电影本身才是异化呢。演戏还要化装,还不如灰头土脸往台上一站。当然上台也是异化,不如不上台。整个表演艺术都没有,这不是更贴近生活吗?说来说去,人应该弃绝一切科学、技术和艺术的进步,而且应该长一脸毛,拖条尾巴,见了人龇出大牙嗷嗷地叫唤—叫承当然知道它是谁,它是狒狒。比之人类,它很少受到异化,所以更像我们的共同祖先——猴子。当然,狒狒在低等猴类面前也该感到惭愧,因为宦也被异化了。这样说来说去,所有的动物都该感到惭愧,只有最原的三叶虫和有关批判文章的作者例外。

    除了异化之外,还有个概念叫作同化。在生物学上指生物从外界取得养分,构造自己的机体。作为艺术家,我认为一切技术手段都是我们同化的目标。

    我认为,现在中国人里有两种不同的欣赏趣味。一种是旧的,在传统社会和传统戏剧影响下形成的,那就是只喜欢重温旧的东西;另一种是新的,受现代影视影响形成的,只喜欢欣赏新东西。

    毛姆先生曾指出,欣赏通俗作品有种诀窍,就是不要把它当真,要把它当作编出来的东西来看,这样就能得到一定的乐趣。常言道,爱与死是永恒的主题,侦探小说的主题是死,言情剧的主题是爱。虽然这两件事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但出现在通俗作品里,就不能当真。

    一个女人就像一头毛驴被驾在车辕上,爱情就像胡萝卜,挂在眼前,不管怎么够,就是吃不着—一既然如此,倒不如不要爱情。我想一个有尊严的女人到了这个地步,一定会向上帝抱怨:“主啊,我知道你的好意,你把我们分成男人和女人,想让我们生活有点儿乐趣——可以谈情说爱,但是好心不一定能办好事啊。看我这个样子,你不可怜我吗?倒不如让我没有性别,也省了受这份活罪——我知道有些低等生物蒙你的恩宠,可以无性繁殖。我像细菌那样分裂繁殖好了。这样晚上睡觉,早上一下变成了两个人,谈受无非是找个伴儿嘛,自己裂成两半儿,不就有伴儿了吗…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常常会落到一些“说法”之中。有些说法是不正确的,落到你的头上,你又拿它当了真,时过境迁之后,应该怎样看待自己,就是个严肃的问题。这件事让中国人一说太过复杂(我就是中国人,所以讲得这样复杂),美国人说起来简单:“这不就是当了回傻X吗?”

    傻X asshole,这个词,多数美国人是给自己预备的。比方说,感觉自己遭人愚弄时,就会说:“我觉得自己当了傻X(I feel like an asshole)!”心情不好时更会说:我正捉摸我是哪一种傻X。自己遭人愚弄,就坦然承认,那个X说来虽然不雅,但我总觉得这种达观的态度值得学习。相比之下,国人总不肯承认自己傻过,仿佛这样就能使自己显得聪明,除此之外,还要以审美的态度看待自己过去的丑态。像这种傻法,简直连X都不配做了。

    其实我想要说的是,承认自己傻过,这是一种美德,而且这种美德并不是洋人教给我的。年轻时我没有这种美德,总觉得自己很聪明,而且永远很聪明,既不会一时糊涂,也不会受愚弄。就算身处逆境,也要高声吟道,天生我材必有用——也不怕风闪了舌头。

    脑袋扛在肩上,是自己的,也该为它负责,假如自己表现得很傻,就该承认。假如这世上有人愚弄了我,我更是心服口服:既然你能耍了我,那就没什么说的——我是傻X。人生在世有如棋局,输一着就是当了回傻X,懂得这个才叫会下棋。假如我办了什么傻事被你撞见了,你叫我傻X,我是不会介意的。但我不会说别人是傻X,更不会建议别人也说自己是傻X,我知道这是忌讳。

    我现在有了一种二十岁时没有的智慧。现在我心闲气定地坐在电脑面前写着文章,不会遭到任何人的愚弄,这种状态比年轻时强了很多。当时我被人塞了一脑子的教条,情绪又受到猛烈的煽动,只会干傻事,一件聪明事都办不出来。有了前后两种参照,就能大体上知道什么是对的。这就是我的智慧。有这种智慧也不配叫作智者,顶多叫个成年人。很不幸的是,好多同龄人连这种智慧都没有,这就错过了在我们那个年代里能学会的唯一的智慧——知道自己受了愚弄。

    为明星崇拜是一种癫狂症,病根不在明星身上,而是在追星族的身上。理由很简单:明星不过是一百斤左右的血肉之躯,体内不可能有那么多有害的物质,散发出来时,可以让数万人发狂,所以是追星族自己要癫狂。追星族为什么要癫狂不是我的题目,因为我不是米歇尔,福柯。但我相信他的说法:正常人和疯子的界线不是那么清楚。

    文明国家各种福利事业,都是为此而设。但我总觉得,科学、艺术不属福利事业,不应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旨。这样关怀下去没个底。

    我以为科学和艺术的正途不仅不是去关怀弱势群体,而且应当去冒犯强势群体。使最强的人都感到受了冒犯,那才叫作成就。以爱因斯坦为例,发表相对论就是冒犯所有在世的物理学家,他做得很对。艺术家也当如此,我们才有望看到好文章。

    门前空地虽是你自己的,但在别人的视线之中。你觉得自己是个什么人,就怎么弄好了。

    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

    所有的人文景观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假如你把它扒掉了,再重建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

    真古迹使人留恋之处,在于它历经沧桑直至如今,在它身边生活,你才会觉得历史至今还活着。要是可以随意翻盖,那就会把历史当作可以随意捏造的东西,一个人尽可夫的娼妇,这两种感觉真是大不相同。

    让别人看到自己住的地方是一种美丽的自然景观,这也是一种做人的态度。

    贫困的小山村,只要不是穷到过不下去,多少还有点儿样。到了靠近城市的地方,人也算有了点儿钱,才开始难看。家家户户房子宽敞了,院墙也高了,但是样子恶俗,而且门前渐渐和猪窝狗圈相类似。到了城市的近郊,到处是乱倒的垃圾。进到城里以后,街上是干净了,那是因为有清洁工在扫。只要你往楼道里看一看,阳台上看一看,就会发现,这里住的人比近郊区的人还要邋遏得多。总的来说,我以为现在到处都是既不珍惜人文景观,也不保护自然景观的邋遢娘儿们遭遏汉。这种人要吃,要喝,要自己住得舒服,别的一概不管

    中国人只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保存环境中的历史。

    我以为,每个人都有一部分活在自己所在的环境中,这一部分是不会死的,它会保存在那里,让后世的人看到。

    有了宏伟的城墙、寂寞的城楼,北京城是一座没有了历史的城市。有些人会说,它怎么会没有历史——历史写在纸上。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到过很多城市,就我所见,一座城市的历史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它的建筑。北京城就其本来面目来说,是一座硕大无朋的四合院。没有了城墙它就不成个样子。

    做成一件事,需要比呼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要是你有这勇气和精力,不妨动手去做。要是没这份勇气和精力,不如闭上嘴,省点儿唾沫。

    就我所见,一切环境问题都是这么形成的:工业不会造成环境问题,农业也不会造成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人造成的。知识分子悲天悯人的衷号解决不了环境问题,开大会、大游行、全民总动员也解决不了这问题。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可以解决环境问题:人不能只管糟蹋不管收拾。收拾一下环境就好了,在其中生活也能像个体面人。

    国外时看到,人们对时事做出价值评判时,总是从两个独立的方面来进行:一个方面是国家或者社会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经线;另一个方面是个人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纬线。

    提到尊严这个概念,我首先想到英文词dignity,然后才想到相应的中文词。在英文中,这个词不仅有尊严之义,还有体面、身份的意思。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所在。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

    直关尊严问题,不必引经据典,我个人就是这么看。但中国忽视个人尊严,却不是我的。新发现。从大智者到通俗作家,有不少人注意到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象。罗素说,中国文化里只重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这一点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费孝通说,中国社会里有所谓“差序格局”,与己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从来就没人关心。

    环境脏乱的问题、火车拥挤的问题、社会秩序的问题,人们倒是看到了,但总从总体方面提出问题,讲国家的尊严、民族的尊严。其实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削我们每个人的面子——对此能够浑然无觉,倒是咄咄怪事。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儿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作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孙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地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君子是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是士人或称知识分子。按照中国的传统,君是做人的典范。君子不言利。君子忍让不争。君子动口不动手。君子独善其身。这都是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时至今日,以君子自居的人还是如此行事。我是宁做君子不做小人的,但我还是以为,君子身上有些缺点,不配作为人的典范,因为他太文弱、太窝囊、太受人欺。

    君子既不肯与人争利,就要安于清贫。但有时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的问题。

    君子不与人争,就要受气。

    从字面上看,绅土( gentleman)是指温文有礼之人,其实远不止此。绅士要保持个人的荣誉和尊严,甚至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专业户。坦白地说,他们有点儿狂傲自大。但也有一种好处,真正的绅士绝不在危险面前止步。大战期间,英国绅士大批开赴前线为国捐躯,甚至死在了一般人前面。君子的标准里就不包括这一条。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擂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儿尊严的好,假如一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尾巴:

    晚上和哥们儿看完恐怖片,步行回家。经过一家旧医院,我想吓一下他,指着医院门口说: “你看见那个白衣女子了吗?”哥们儿立刻紧张起来 : “难道我奶奶说的是真的?”他这一说,我倒有点害怕了: “你奶奶说啥了?”哥们儿 : “狗能看到人类看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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