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等级君主制是一种有趣的封建制度。
这种在影视、文学作品《权力的游戏》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帝王给予大封建主土地和保护的同时,大封建主要向帝王提供军队和保护;大封建主在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小封建主,小封建主反过来要效忠大封建主并积极服兵役;小封建主在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为自己的臣民提供保护,当然农民要努力耕种好好干活。
单膝跪地一句“我愿意效忠于您”就能建立君臣关系。
所以契约精神格外重要,但是契约精神再强人们也难逃人性的泥沼。利益至上,背叛的事儿也并不罕见。
不管是剧中还是现实,统治者一边繁琐建立君臣关系的仪式,一边琢磨其他防止背叛与被背叛的方法。
前者在于提高背叛的心理成本,举个例子来说:
我认小明做干爹,最初只需要我俩当面商榷,我认他做爹这件事只有我俩知道,但是后来我不承认了。于是小明想了个办法,小王认他做爹的时候他找了个中间人小李,让小李见证小王认他做爹,但是小王和小李私下关系甚好,没多久小王也不承认了……于是,小明以后认儿子需要带上十个八个见证人,这些见证人各种各样,有神职人员、有大封建主、有学士……不但如此还要向上帝保证,甚至立下字句。
此举虽然大大提高了背叛者的心理成本,但是对于厚颜无耻的人来说,贵族的荣耀根本无法和切实可见的利益相比。
这时候又有了其他预防背叛者的手段。
《权力的游戏》中,席恩这个铁民既是狼家的养子也是狼家的人质。
“你宣布效忠我,那你得把儿子给我养着,要是背叛我,我就把你儿子杀了。”
这种手段并不罕见,在以世袭为主的君主制中,血缘就是一切,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英国还是中国。
和我国的和亲换汤不换药,无论怎么美化都是人质交换和平,虽然文成公主和亲吐蕃历史意义重大,但是依然不能否定她的悲剧命运。
松赞干布修过一大一小两座“昭寺”大的给了他爱的人,小的给了文成公主……
吸血鬼德古拉是一个文学形象,但在历史上确有其人物原型。
弗拉德三世,与其叫他吸血鬼不如叫他穿心魔,最臭名昭著的极刑“刺刑”就是这家伙发明的。
竖起一根长棍,再把犯人的菊花涂满黄油,然后……
然后人在重力的作用下缓缓下滑,这个过程非常久,命大的可能可以坚持好几天,最终长棍的顶端可能会从身体的各种地方钻出来,也许是肚子,也许是脖子。
遭遇这种酷刑的人,死因除了穿刺而死外,还有阻塞、暴晒、休克等等,总之刺刑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快速死亡,所以长棍的尖端不会太尖,整根长棍顶部略细,底部越来越粗。毫无疑问,这种设计也是为了增大痛苦。
据说,弗拉德三世之所以会成为这种魔鬼,是因为他曾做过人质。
15世纪,弗拉德二世·德拉库里成为瓦拉几亚亲王,同时不得不臣服效忠于强大的奥斯曼帝国,弗拉德三世和他弟弟成了人质,虽身为皇子但是国家力量衰微,在身为人质期间饱受折磨,童年时长遭受鸡奸和虐待。
Emmm所以沉迷于爆人菊花的刺刑,似乎有点道理。
黑暗中的灵魂有罪,但真正有罪的是制造黑暗的人——维克多雨果
作为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他频频成为作家笔下的素材,有的过分丑化有的过分美化,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残忍的悲剧人物。
“一个人无端微笑,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
《恶魔城》里德古拉的形象(真的很好看的美国动漫)
扯了这么多,现在回到等级君主制。
在封建社会,普通百姓有机会步入贵族吗?
无论中外,普通人还是有机会步入贵族享有特权的,我国主要以科举制为主,西方则可以选择成为一名骑士。
科举制不必赘述,时至今日,高考依然是很大一群人改变命运的途径。
成为一名骑士并不比科举考试简单,首先,7岁的时候就要被送去一名准骑士家中做侍童,日常学习骑士礼仪,然后在14岁是成为侍从学习骑士精神,等到21岁时经历一系列繁琐的仪式后才有可能成为见习骑士。成为见习骑士后,还需要取得战功才能变成准骑士,被授予封地。
虽然骑士属于贵族阶级,但是封地小的可怜,也许只有一个庄园,日常还要为效力的领主征战,做一名专职军人。
骑士和其他贵族不同,无论是影视中还是书籍中,骑士总是高大勇敢、英姿飒爽又彬彬有礼、懂得尊重女性、乐于帮助弱小。毋庸置疑,就算是今天骑士精神依然有它的闪光点。
骑士的日常除了打仗外还有比武。
《权力的游戏》中,百花骑士在和魔山决斗时,骑了一匹发情的母马,魔山的公马看到母马后情绪高涨,让魔山跌落马背输了比赛。魔山气急败坏一刀劈开了战马血溅四方,和百花骑士落落大方地和少女们谈笑风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方是莽夫一方是骑士,素养的差距是武力值无法弥补的,智商也是。
骑士文化的黄金时期是12世纪,对于欧洲人来说,打杀异教徒更富有传奇色彩。骑士除了效忠领主和国王外,还要对上帝和宗教绝对的虔诚。不知从何时开始,骑士蒙上了浓浓的宗教色彩,“圣骑士”这个名词成了当今多款游戏中的职业。
十字军东征时期,宗教骑士们手上的鸢尾盾代表着他们保护教会的指责,手中十字形的双刃剑则代表正义,一方面他们是教会的利刃斩杀异己,另一反面他们也是教会的信徒需要祈祷寻求宽恕。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骑士文化从十字军时期的辉煌慢慢走向了衰微。
“最后”一个骑士唐吉坷德像极了“掉光毛的老孔雀”在他身上看不到丝毫骑士文化的璀璨,看到的只有滑稽和荒诞。
若能避开狂喜,悲痛就不会来袭——太宰治
故事发生在一个骑士绝迹的时代,主角沉迷骑士小说,热爱骑士文化,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不但自己册封自己,还要拉着邻居做自己的仆人,到处“行侠仗义”却四处碰壁。和时代格格不入的言行举止让人觉得荒诞可悲。
他的所作所为就好比我突然对你说:“我是梁山第一百单九将,既然华润万家卖的猪肉少了1两,洒家一定帮你讨回公道……”。
“唐吉坷德过后所有骑士都像唐吉坷德。”
《唐吉坷德》这本书成功打破了很多人对骑士的幻想,最后书中的主句在出尽洋相后颓然醒悟,立下遗嘱告诉侄女“千万别嫁给看骑士小说的人”。
《唐吉坷德》所展现的荒诞骑士形象,解构了人们对骑士一贯的看法,就像是非主流文化辉煌时期,各类青年纷纷效仿,但是突然有人表示非主流滑稽搞笑,于是非主流成了一个贬义词。
如今还有严格遵守骑士精神,履行骑士素养,理想做骑士的人吗?
有,但是他骑着马上街我第一个爆笑,不管他是什么人,在我看来都是唐吉坷德。
唐吉坷德虽然是个艺术形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带带大师兄(孙笑川)俨然成了当代中国的唐吉坷德,他颠覆了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
在过去,偶像往往是被人尊重的、羡慕的,而带带大师兄却截然相反,塑造了一个全新的偶像形象。
但是“孙笑川之后所有偶像都像孙笑川”是否能够实现,那还是个未知数。
最终,我们再次回到封建制度上。
在我国,男权思想根深蒂固,其实和“小农经济”有很大关联,男性作为体力劳动的核心,是一家老小的核心生产力,地位可想而知。
但是欧洲真正的骑士爱情,并没有故事中说的那么美好,骑士往往更喜欢去撩那些财力、地位雄厚的贵妇。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方面职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由此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而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
但是你要知道,舔狗舔到最后应(一)有(无)尽(所)有。
虽然“唐吉坷德后的所有骑士都像唐吉坷德”但是骑士精神或者说骑士文化,却没有被唐吉坷德的荒诞幽默所取代,它们超脱于骑士这个职业,在文学艺术中得到了新的升华,除了《权力的游戏》中频频出现骑士形象外,游戏作品更是常见。
好比是武侠题材的游戏在我国经久不衰一样,骑士文化也植根于欧美游戏中。《魔兽世界》中白银之手骑士团的提里奥弗丁早已圈粉无数,作为他的迷弟我也想整一把灰烬使者。
《魔兽世界》太大众我们今天不聊它,聊聊东方人宫崎英高眼中的骑士、荣耀与王。
《黑暗之魂》这款游戏的难度大到盖过了它的优点,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在你还没有感受游戏的优点时你可能已经被难度劝退了,手残党可能连新手关都过不去。但是成功入坑你会发现这个游戏的设定有极强的代入感,因为不那么清晰的剧情需要你一步步探索,在你不断变强后,你感受不到秒天秒地的快感,只能愈发察觉历史的车轮终将碾过一切。
“你努力改变的只是无关改变。”
在游戏背景故事中,葛温王下有四骑士,狮、蜂、鹰、狼。
狮子被称为猎龙者温斯坦,他手中的长枪可以放出雷电射穿古龙的铠甲。在过去,葛温王最大的敌人就是盘旋在天空中的古龙,而雷电是它们最大的克星。
现在的猎龙者温斯坦守在王城大厅中,保护者太阳王葛温的子嗣。
为何沦落成保镖?因为历史的车轮碾过了和龙奋战的年代……
鹰被称作鹰眼戈夫,和漫威的鹰眼一样,他们都很会射箭,但是不同是黑魂中的鹰眼是一个巨人,也是王下四骑士中唯一一个巨人,种族的隔阂不能阻止他对葛温的耿耿忠心。虽然葛温是一位明君,但是这不意味他的孩子也是明君。在古龙灭绝后,戈夫的实用价值直线下降,但是碍于他的巨人身份又不适合做“保镖”,于是葛温德林用蜡封住了戈夫头盔的小洞,鹰眼戈夫成了瞎子……
有人要问“为什么不摘下头盔?”
因为他是一个骑士,宣誓效忠葛温时戴上了头盔,摘下头盔意味着背叛,但是戴着被蜡封住的头盔就永远无法拿起自己的大弓,他深知自己是一名骑士所以选择做了一个瞎子……
“飞龙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
这不经让我想到了《权力的游戏》中的奈德斯塔克,他也是一个重视自身荣耀的人,但是荣耀是盔甲也是软肋,奈德最终因此玩输了权力的游戏,在君临万万吃瓜群众以及自己女儿面前被斩首。
和奈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外号弑君者,毫无荣耀可言手刃了自己的君主疯王,然而就是他毫无荣耀的举动救了整个君临,让他活到了第八季。
至于狼,他被称为深渊漫步者,和詹姆相似之处就在于他为了做“正确”之事,和深渊缔结契约,获得了漫步深渊的能力,在深渊中斩杀生源的怪物,保护自己的家园。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威廉尼采
深渊漫步者阿尔特留斯在于深渊厮杀时最终被深渊侵蚀,虽已神志不清但依然屹立不倒,这时的他不在需要征战,需要的只是一个人给他解脱。
就像被称为王之利刃的蜂所说的那样“给他个痛快,挽留他最后的荣耀”王之利刃基兰是王下四骑士中唯一的女性,同时也是深渊漫步者阿尔特留斯的恋人。最后在阿尔特留斯解脱后自刎了。
《黑暗之魂》中的骑士的结局都不怎么美好,留下的只有精神,在葛温王全盛时期,有一批守护王城的银骑士,他们身着银色盔甲气派威严。但是混沌火焰中诞生恶魔后,银骑士和恶魔展开了无尽的厮杀,最后银色的盔甲被烟熏黑,变成了黑骑士……
征战骑士被教宗沙力万派去他乡远征,被赐予名为“宗教之眼”的戒指,这个戒指能让人变强的同时也会让人变成野兽最终发疯。
沙力万为何要给自己的骑士这种邪恶的东西?因为替他远征的人都是前朝余臣,直接杀了多可惜……
当然黑魂的世界中除了葛温还有其他的王,巨人王尤姆是罪业之都的王者,他统治的臣民并非巨人而是普通人,他深知自己的臣民不信任自己于是将名为“风暴管束者”的巨剑交给了他的臣民。
“只有风暴能够击倒大树”
还有一把交给了他的好友洋葱骑士,希望洋葱骑士在他发疯的那一天能杀了自己。最终洋葱骑士在友情和诚信直接选择了诚信,用风暴管束者击倒了“大树”,毫无疑问手刃挚友对洋葱骑士的打击是致命的,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也失掉了最好的朋友……
时至今日,虽然“骑士已死”但是骑士精神却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成了美德的一部分,骑士文化更是不断地在文学、影视、艺术之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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