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是我和婕玛的故事。我是怎么把她弄丢的,我想应该这么说。
我通常不跟别人谈这件事情,我只跟自己说。我把它留给最黑暗的时光:黎明前的漫漫长夜;或者一些莫名的恐慌突然来袭的时刻–它们平常潜伏在某处,对着我的背影张牙舞爪。只有在这些时候,我才会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讲述着整件事情的经过,竭力回忆每一个微小的细节,好像这样做我就可能忽然间记起某一个被忽略的线索,发现婕玛还活着。我一次次的希望,一次次的失望。然而这一次是真的不一样了-这次,故事的结果已经改变了…
我将从这里开始,这个我一直以为是故事开始的地方,后来才知道原来已经接近尾声。
那时候我非常自负。我觉得生活如此轻而易举,而我所做的事情无论是对我还是对别人都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我23岁(姓名:艾丝塔.瓦林,学历:苏塞克斯大学文学士;护照上的“勋章”:摩洛哥,埃及和以色列)。时间定格在一九八九年,在印度德里小棚屋上空几千英尺的那架印度航空公司的波音747客机上,我无比焦虑的坐在座位的边缘。那时候我喜欢把自己想像成一个旅行者,一个热衷于户外运动和冒险的旅行者,但是可笑的是我极怕坐飞机。当飞机轮子启动的时候,我紧紧抓住了座椅上那对磨旧了的塑胶扶手,一面竭力装出泰然自若的样子,一面却偷偷的祈祷。我有几次甚至担心到无法去看跑道,即使飞机很显然将要落地了。我惊恐的盯着机窗外飞奔而来的地面,直到看见窗外闪过去一堆飞机生锈的残骸才稍微安了心。一眨眼,一个巨大的停机坪迎面而来,嘭的一声机轮触地之后急速往前冲去,快的让人崩溃。刹车不会坏吧?我正犹疑不定,飞机终于停了下来,这里就是印度甘地国际机场了。
我所有的畏惧,在飞机停下来的那一刻统统蒸发了。回想起来,觉得很可笑甚至让人有点羞愧。像我这样一个国际背包客怕坐飞机?!凄凉。这也许是我潜意思里希望掌控一切的一个征兆吧,因为在飞机上不得不把自己的安危交给别人。我急不可耐的解开安全带,抓起背包。而婕玛此时还在座位底下慌里慌张的找什么鬼东西。我已经等不及了,跳起来挤到过道里去了。
队伍慢腾腾的往前蠕动,终于到了出口,立刻便有一股热浪夹着飞机燃油的味道扑面而来。我顿了顿,抬起手遮住下午耀眼的阳光,然后把背包往肩上一甩,嗵嗵嗵踩着金属舷梯走下来。
婕玛从来都不会挤,她肯定是听天由命的夹在一群不耐烦推挤着的旅客中慢慢前进。我站在停机坪上一边等她一边兴奋的打量着这个庞然大物的白色机翼。至少过了5分钟,婕玛那个小圆点才终于出现在散发着污浊气味的机舱门口。她的脸对着烈日拧成了一团,眯缝着茫然的双眼,好像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一样。
“波丽,你这个傻瓜!在这里!”
听到自己以前的绰号,她惊的一跳,忙抬起头来四处观望。在人群中看到我之后,她的表情终于缓和下来。下了舷梯,她红着脸气若游丝的说:
“我弄丢了我的护照!它掉进我座位边上的缝隙里去了…”
“好,好。波丽•斯特雷恩1,烟熏妆女王将要出发征服东方!”
“闭嘴!苏克西•苏2。”
她吐了吐舌头,然后我们相互拍手–这可是我们的暗号:“狼狈为奸!患难与共!”。然后,我们手挽着手爬上了机场巴士。
入境大厅设在一个巨大的机库里.大厅非常空旷,零星的回响着盖章的声音,几只营养不良的麻雀偶尔叽喳一声飞起又落下。出入境处的官员绷着张苦瓜脸,毫无幽默感的坐在办公桌后面,等着过境的人们在桌前排成了一条长龙,我们站在最后。放眼望去,除了少数印度家庭,那些人带着画了黑眼线穿着褶边衣服蹒跚学步的小孩和数不清的行李箱,和西装笔挺的生意人,其他全都是令人失望的英国乡巴佬。就像队伍前面那个中年妇女,只要看看她手里那个尼龙袋,就知道她是跟着印度旅行社阳光世界观光团的来的。看着他们,让我自落地以来高涨的情绪一落千丈。真让人扫兴,我渴望的是旅行,而不是观光。你也许会觉得疑惑,旅行和观光不是一样的么?可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这两者之间却有致命的区别。旅行意味着我亲自计划所有的行程,去那些只有少数冒险家才会去的地方;而观光是只有像我父母那样的普罗大众才会挑的安全路线。我朝婕玛向那个女人的背影的方向使了个眼色,做了个鬼脸。婕玛张大了嘴巴,舌头像个白痴一样耷拉着,翻出了个斗鸡眼。
更可笑的是站在我们后面的那些人,他们故意高声谈论自己的“亚洲”经验。我不时地悄悄往后瞟,看看都是些什么人。这种人我见多了,他们喜欢一连几个小时不厌其烦的抓着别人讲自己经历过哪些艰难的旅行、去了哪些要胆量才能去的地方;并幻想着借此增加自己的魅力。此刻交谈的这两个人正暗暗较劲,貌似他们在竞选“最佳旅者”。其中一个以权威的口气讲述了自己曾经怎样穿过喜马拉雅山进入拉达克(印度)的;另一个则极力描述自己对神庙见识。听了一会儿,我渐渐对他们交谈中那种自以为是的口气感到烦躁,于是我转过身去,后面站着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正拿着一本赫尔曼•海塞的书在看,他那个样子与其说是卖弄,还不如说是出于习惯或无聊。
他继续埋头于书本。婕玛也坐在地上,指甲剔着指甲,忧心忡忡的看着四周。也许她在正在暗暗抱怨旁边那个厕所太臭了,或者为我们晚上将要住哪里而焦虑不安。她剔掉指甲里的一点污垢,然后重重的叹了口气。这就是我亲爱的、灰头土脸的婕玛,我将和她一起开始我的梦想之旅;她是这么容易就打退堂鼓,即使面对那些在我看来不过是欢乐的小插曲的时候,她也能变得灰心丧气。不过现在我们总算是来了,我将帮助她应付一切。
两个小时以后,我们从行李传送带上拖出我们的背包,走出那扇布满灰尘的出境厅大门。
不一会儿,一大波旅客像洪水一样涌了上来,他们拖着行李,拉着手,急匆匆的往前走着,瞬间就把我们这两个英国来的流浪者吞没了。大厅门外无数的司机们在我们面前挥舞着牌子;拉客的把旅馆名片往我们身上推;至少有三个脚夫试图把我们的背包从肩上卸下来。在我们周围,那些印度家庭和自己的亲人见了面:背井离乡远涉重洋到英国去的人儿们终于回来了!当接机的亲人们给他们戴上闪闪发光锡箔纸花环的时候,他们终于忍不住倒在亲人怀里痛哭起来。机场大楼外,天空被夕阳染成了红色,最后几缕阳光把无数充满期待的脸映衬的闪闪发光。乌鸦在我们脚下跳来跳去,啄着一个破袋子里的饼屑。
空气热的让人窒息。
我计划首先去找一辆的士,跟司机砍价砍到10美元让他送我们去康奈特广场–这是《孤独星球》指南里提到的“敲竹杠”,但是考虑到这是我们的到印度的第一晚,我准备好了做点让步。话说刚刚在机场大门口,我拒绝了数不清的司机,现在这里却突然空无一人了。快乐世界团的那些懒虫们爬上了他们闪闪发光的旅游大巴;归国的移民们被恭敬的引领着上了租来的小巴衣锦还乡;那些背包客也倏忽不见了。我和婕玛孤零零的站在路边,茫然不知所措。
人生多么奇妙啊!似乎任何一刻的一念之差,结果就可能迥然不同。如果当初我们跟着某一个拉客的走了,或者问了别的背包客去市中心的最好方式,或者干脆什么也不想直接就去旅游信息中心咨询,也许就不会是这个结局。但是在那个年纪,我绝对不会去干这些我打心眼里觉得掉价的事情。我太骄傲了,太热衷于证明自己是一个不择不扣的驴友。花最少的钱,以最值得称道的方式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那正是我去年暑假游欧洲的方式,也是我大二的时候和我男朋友卢克游北非的方式。同样的,现在,在这个我神往已久的地方,我计划好了也要以这样的方式旅行。而婕玛,迄今为止只有两次出国经历,一次跟着她爸爸和继母去了马略卡岛(西班牙东部的一个岛),还有一次半途而废的比利时三个月互惠游。而其中的任何一次,在我看来都不是真正意义的旅行,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可能我太天真了,也太喜欢自己做主了。
所以,我们既没有跟其他的乘客一样上空调大巴,也没要的士。走着走着就陡然发现我们已经落单了。现在看来,这是我诸多失误中的第一个错误选择,因为从这时候开始我们就被人盯上了。
“你呆着这儿,我去探探路看有没有公交车什么的。”我解开背包扔到婕玛的脚边,迅速走开了。我边走边四处张望,找那种看起来很本土的巴士。但是整个停车场空荡荡的,只有正对面停着一辆银色的小四轮。天快黑了,我身上的汗珠正顺着腰背往下流,虽然有点痒痒的,但是我心情十分愉快。对,就是这样,我身上现在应该是热的有点脏有点黏糊糊的,这样才能证明我身体很好而且真的在南方,我一边想着一边朝小四轮走去。
我走过广场,穿过马路,在昏暗的光线中打量着那辆唯一的巴士。我不得不羞愧的承认,即使我对印度文一窍不通,我还是一本正经的装作查看车子前面的标识,就好像只要我盯上一段时间,这些字的意思就会渗透进我的脑海。车箱里空无一人,司机裹了一块围巾躺在轮子旁边睡大觉。
我忽然心里一沉:也许我不应该这样扔下婕玛一个人在那儿等着,毕竟这是她第一次走出欧洲。我想起离开时她脸上掠过的恐慌,想着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行李上,是多么容易沦为那些游荡在机场外面的小混混坑蒙拐骗的猎物啊。现在也许他们就已经围住她开始下手了,问她“哪国人?”,“夫人,你丈夫去哪儿了?”之类的问题。
我转过身打算跟她挥挥手让她安心,却惊讶的发现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在那里了。她傍边蹲着一个很高的男人,顶着一头黄颜色脏兮兮的长头发,下身穿一条德国嬉皮士款式的橘黄色宽松系带裤子,一个戴穗的皮包扔在脚边。在马路对面有两个女孩倚在栏杆上,显然在注视着他们两的一举一动。我只能看到她们的背影,其中一个非常瘦,一条又长又黑的马尾辫从镶珠子的头巾里垂下来;她穿一条红色拖地长裙。而另一个宽背粗腿,她不停把头扭向一边,或者摇头,看起来像是很生气。我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或许是女孩看嬉皮士的方式,就像她们本来认识他,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靠近。不过也许只是因为她们在争论什么,而我太敏感了。
我举出手来,刚要喊婕玛。一辆的士猛的开到我面前,司机拼命按着喇叭,像要庆祝自己如此幸运的捡到了从伦敦来最后两个客人。
…二十分钟后,我们到了德里郊区,荒凉的机场大道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电动黄包车、摩托车、还有超载的塔塔卡车。我敬畏的凝视着车窗外的景象。这里是德里极其贫困的区域,然而周围的景象对于我来说充满了迷人的异国情调。密密麻麻的晚灯在烟雾里发出炙热的光芒;空气中夹杂着诱人的香味。随着的士的前行,窗外的景象不停变换,有那么几分钟时间我看到一群秃鹰在地里啄着死尸;再往前走了不多久,我们的车差点撞上了一头满身泥污在路中间慢吞吞闲逛的大母牛!司机一脚刹车踩到底,然后嘴里哼着小曲,慢慢绕过这头畜牲往前去了。我和婕玛目瞪口呆的对视一眼,忍不住一阵爆笑。现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了,车窗外除了街灯覆盖的区域其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有知了在树上奋力高歌,偶尔夹杂一两声豺狗的嚎叫。
我们默默的坐着,背包躺在膝盖上。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终于来了!我有一股冲动,要摇下车窗,把头伸出窗外贪婪的猛吸几口气,然而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也许是因为婕玛,她那种木然的态度总是令我无法做出疯狂的举动。就算小时候,只要我打算做一些蠢事,像是在报刊亭里偷些糖果;或者是拨通某个老师的电话,然后对着话筒不说话只重重的喘气…她都会皱着眉头盯着我。而我一看到她的眼神我就会犹豫。想到这里,我朝她的方向转过头去。在这团闷热空气里,她眼皮扇动,嘴巴微张,已经就要进入梦乡了。忽然,车子驶过一个大坑,猛的颠了一下,她立刻睁大了眼睛,唰的竖起身,并用力晃了晃脑袋。
“见鬼!好累~”她吸了吸鼻子说:“这是什么味道啊?”
“你不知道吗?这是一种特殊的气体迷药,迷翻老外之后把他们抢个精光。”
她难以置信的瞪着我,“咄!胡说。”
“唔,你在飞机上喝太多了。”
“那可都是免费的。”她说完,我们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的士继续往前开着,我脑海里闪过那个蹲在婕玛旁边的男人,于是问到:“开始和你讲话的那个男的是谁啊?”
“什么男的?”她一副全然想不起来的样子
“就是那个嬉皮士啊,穿黄色裤子,头发还那个鬼样?他开始不就坐在你旁边吗?天啦,波儿,脑袋丢到哪个星球去啦?”
她无所谓的耸耸肩,刚要说话,一个大大的呵欠不期而至,把她的眼睛鼻子挤到一堆去了,她一边哈欠一边漫不经心的说:“时差星球吧,我猜。”
这时候窗外出现了一个清真寺,顶梁柱上挂满了小彩灯,看上去就像我们小时候幻想中的童话宫殿。婕玛木然的望着清真寺。旋即,她好像忽然发现了什么似地睁大了双眼,眼睛闪着惊奇的光芒。
“清真寺,”我说。
她恢复了原样。一阵睡意袭来,她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
我和波丽•斯特雷恩—嗯,这是她少年时代的绰号,她想尽了办法要甩掉这个称号却从未彻底甩掉过—我们在上学的第一天开始就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的友谊一直延续至今。我们一起长大,在情窦初开时为了盒子或眼线膏之类的东西吵架,一起迷恋斯卡,新浪漫和德克斯3的音乐。我们基本形影不离,直到后来我考上了大学,而她大考失利后在联盟莱斯特租了间房,从家里搬了出来。就算是我们不再一起上学,但是在我意识里,我们从小建立起来的友谊永远都不会变。这是我在大学对女权主义拙劣的理解中形成的印象,似乎我的前方就立着一个厚厚的石灰泥涂成的“F”4。是的,男人不重要,或者至少不应该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女人的团结–我再三对自己确认。当然,我们也有关系紧张的时候,也会暗自赌气。但是所有这些,不正是友情这块锦中的七彩纱线吗?这让我们之间的友谊更加牢固更加色彩斑斓。窗外,清真寺已经消失了。的士司机一踩油门,漂亮的穿过一组正在闪着的绿灯。我再看婕玛时,她已经睡着了,她的头不停的撞在的士的门上,嘴角挂着一行晶莹的口水
我凝视着她,她随时随地都能安然入睡的习惯释放出无言的甜蜜和信任。我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强烈的喜爱。还记得刚上学的时候,她会在课间休息的几分钟抓紧时间睡过去。长大点了之后在酒吧或者聚会上,她也总是第一个屈服于瞌睡虫,盖着外套,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而我们此时正精力十足的蹦蹦跳跳。在这点上,我和她恰恰相反。我过于警醒,我的脑海里总是回旋着各种各样的想法。有时候我躺在床上,兴奋的整夜合不了眼,等待天亮。因为新的一天开始意味着我向我真实的成人的生活又迈近了一步。
现在,终于我来了。计划了这么久,储蓄了这么久,我终于逃离了讨厌的英国。我不会像我的大学同学们,他们毕业之后就找一份死气沉沉的工作,做些处处掣肘的计划。我曾得意洋洋的告诉自己:我不需要遵循平庸的职业轨道,我不要机械的每天在家与办公室之间奔波来回。不,我不要和他们一样,我要一头扎进世界的大染缸,看看里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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