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3-11)

主的话语是甘甜的,你相信吗?当你静下心来仔细思想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的话语比蜜还甘甜,更能体会上帝所劝解我们的那句话——”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昨天大家聚在一起查考圣经,其中有一部分便谈到“行淫时被捉的妇人”这一段经文,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句话,因此想将其中的一些感动写下来与大家分享,欢迎批评与指正。
一、文士和法利赛人眼中的”律法“
根据摩西律法上所规定的内容”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利未记20:10),这位夫人的确触犯了律法,那么文士和法利赛人要求按照摩西律法将其治死也是毋庸置疑的。即使按照我国现今的刑事法律也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当事人眼中的”律法”是什么样子的呢?他们所看到的乃是将律法作为定罪的工具,律法在这里显然成为人们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为罪的依据。这与我们当今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认定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做法是一致的。
二、上帝眼中的“律法”
1、律法在于教导人知罪,而非定罪。主借着使徒保罗告诉我们“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罗马书》7:7)罪先于律法而存在。上帝通过摩西赐下律法本是让我们知罪的,从而得以转回寻求圣洁的上帝。律法本是好的,但文士和法利赛人却将其作为定罪的工具,与上帝设定律法的初衷相违背。
2、没有人可因律法而称义。文士和法利赛人应当通晓律法,拿妇人的罪来作为试探耶稣的砝码,但我想主耶稣的回答显然触及到了他们生命的光景,他们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遵守律法,因律法而称义,他们同样是罪人,正如圣经所告诉我们的”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也是他们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的原因所在。
3、定罪在乎耶和华。如果仅仅通过律法来看的话,文士和法利赛人同样是罪人。那么罪人可以依照律法审判罪人,为其定罪吗? 这显然是不公义的,因此耶稣才会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唯有圣洁的主耶稣基督才有审判罪人的权柄,最后耶稣出于恩典而不定妇人的罪,并指教她当行的路。
综上,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律法的本相不是用于定罪,而是通过律法让我们深知自己是个罪人,无法靠着自己的行为称义,以此来引导我们归向他。也许你现在正像这个妇人一样陷在罪中,但请不要通过律法来为自己定罪,也不要接受他人对你的定罪,而是要通过律法知罪并靠着上帝的恩典得蒙救赎。
这样你会惊奇地发现律法使得恩典显大了,并且上帝应许说他的恩典够我们用的,请紧紧跟随他,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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