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约翰福音 8:3-11 和合本)
文士和法利赛人不怀好意,想以行淫妇人试探耶稣。结果被耶稣轻松解除困境,一句话反被将的哑口无言又灰溜溜的离开,同时还拯救了行淫的妇人。
对于主的这份智慧我们往往表示惊叹。却极少进一步去探索这份智慧背后是基于怎样的真理为根基。我们若了解,便能得着主的这份智慧,也能解开掩盖在迷雾中的其它经文。就像小学生做应用题一样,有了公式,再加以运用,便能解题,这便是智慧了。同样,我们若知道真理,并灵活运用,便是属灵的智慧了。
那么,耶稣对文士、法利赛人、围观群众,与行淫妇人运用了两种不同的真理是什么呢?
罗马书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这节经文,让我们知道神审判的原则:在什么之下就以什么待我们。在律法之下,就以律法审判;在恩典之下,就以恩典待我们;在良心之下就以良心审我们。
文士和法利赛人,以及围观群众,他们是想以摩西律法来判死行淫妇人,是站在律法的制高点,并认为自己是无罪的。那么,主就撤去他们的制高点。“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翰福音 8:7 和合本)”。这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打死她意味着打死自己。越老就越知道这个理,所以从老到少走了。“(罗马书 3:20)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这段经文很有意思的记载了耶稣两次用指头在地上画字的情境。平.约瑟讲解的非常到位:耶稣以两次弯腰画字象征着在旧约时代神向摩西两次颁布法板,以此来告知那些试探祂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律法是我颁布的,你们难道以律法来试探我吗?
有一次,我在与人传讲耶稣时,有一人插嘴,并以嗤之以鼻的姿态说:“信什么都一样,只要按良心行事就好。”我就回答他说:“有一个人的邻居病了,因为邻居家里无人,这个人凭着良心感动当天就去照顾他了。晚上回家后,另一个人告诉他,你这个邻居以前老说你坏话。请问,‘你认为他第二天还会凭良心去照顾邻居吗?’他不去诅咒邻居‘这么坏的人活该要生病’就不错了。可见,良心是好的,但我们很难凭良心行事。”他听了就不说了,因为这让他意识到人的确不能完全凭良心行事。
马太福音19:16-24节记载的少年财主,他想以行为称义,就落在律法之下,所以主就以律法问他。
主耶稣对这个伤风败俗的行淫妇人则以恩典待之。
我们不仅会问,为什么?
罗马书 3:10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在神眼中,君王与平民一样,警察和囚犯没啥区别,都是罪人。而唯有知道自己是罪人的人,才有可能接受神的恩典。就像一个人只有觉得自己有病并无能为力时,才会去找医生。这个妇人被人带到大庭广众之下,又处于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中,其心的绝望可想而知。但主的言行,就如晨光照亮她漆黑的心空,温暖她的心田。撒该如此,与主同钉十架得救强盗也如此,一切被主得救的人都如此。
由此看来,谁有可能接受神的恩典?就是那些“(罗马书 7:18) 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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