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学习朱光潜的《谈文学》中的几篇文章,涉及到很多具体的知识,比如《体裁与风格》《文言、白话与欧化》《作者与读者》《具体与抽象》《情与辞》等,很有收获。
文学史家和批评家常喜欢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将文学作品进行分类,并且在每一类中找出一些共同原则来,想把它们定为规律,这种工作并没有多大价值。
因为没有严谨的逻辑性,比如诗,又分为叙事、状物和抒情,实际上叙事诗有状物抒情的,抒情诗也有叙事状物的。所以这样的分类很勉强。就像你是把文学作品摆进鸽子笼里去,即使是同属一类的作品,有时差别也很大,很难找出共同的原则。
体裁或种类只是一个空壳,它有历史的渊源,例如戏剧起源于宗教仪式的表演,逐渐生长,后来就奠定一种文学体裁。
每一篇作品有它的与内容不能分开的形式,每一个作者在他的许多作品中,也有与他的个性不能分开的共同性,这就是风格。
人格与风格的密切关联证实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文学不能脱离人生而独立,我们要想在文学上有成就,从源头做起必须修养品格。我们并非希望文学作家都变成道学家,我们所着重的是他必须有丰富的精神生活,有生气然后有生气的洋溢。
苏东坡那样的人,就会持铜琶铁板,唱大江东去;柳耆卿那样的人,就会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王摩诘写田园山林之乐固然清淡,写宫殿的排场还是很秾丽。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假做作的。
如果与作者个性相称,与题材内容相称,各种不同的风格都可以是好文章。
总之,思想必须与语文同一,人格必须与风格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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