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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律师阿蒂克斯的妻子死于1928年,他不得不肩负起养育两个年幼的孩子的使命。他并没有受到高等教育,而是在蒙哥马利律师事务所实习才被准许进入阿拉巴马高等法院做一名律师的。
一般来说,我们总是会担心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可是,看完这部小说,你会发现,司各特是个多么幸福的女孩。
小说一开始,司各特就这样骄傲地向所有读者宣告:“我们的父亲很让人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
但同时,在孩子们的眼里,阿蒂克斯又是个没本事的人。
“我们父亲什么也不做。他在办公室上班,而不是在杂货店。他不为县里开装卸车,不是警长,不种田,不修车,也不从事任何其他可以让人敬佩的职业,另外,他还戴眼镜……他也不做我们同学的父亲做的那些事,他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他只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然而对孩子来说,只读书看报是远远不够的。
镇上有橄榄球比赛,哥哥杰姆非常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参加,可是,阿蒂克斯却以年老为由拒绝了,哥哥只好忧郁地坐在赛场上看着别人的父亲进球得分。
可是有一天,阿迪克斯一枪打死了一条疯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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