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阴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蚋聚焉。故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
译文:凡一种事物的兴起,一定有它的根源。荣耀和屈辱的到来,一定同一个人的思想品德有对应的关系。肉腐烂后就会生蛆,鱼枯死后就会生蛀,懈怠散漫,忘乎所以,灾祸就要发生了。刚强自取摧折,柔弱自取束缚。自己身上有邪恶污秽的东西,必然会招致怨恨。同样是柴草放在地上,火必然先烧那些干燥的;同样是平地,水必然往潮湿低洼处流。草和树长在一起,飞鸟和野兽总是同群,世间万物大都各从其类。箭靶树起来,弓箭才会射到那儿,林木长得茂盛,才会招来斧头的砍伐。树林成荫,鸟雀才会栖居其上。醋变质后蚊虫才会聚生其中。所以言语有时会招来祸患,行为有时会招致侮辱,君子于自立之所一定要慎重选择啊!
偶得: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产生、存在、发展一定都有其主客观原因。都有其最初的、原始的形态,那形态可以看做是它当前存在形式的根本、基因。譬如人获得荣誉或招致耻辱,都是他自己品德修养的高下而招致的。事物发展成这样或那样,真正的根源、原因乃在其自身之中。原因和它引起的结果,从某个方面看是具有同一性的,事物所以如此必有其特定原因,而真正的、主要的原因乃在自身,即“吉凶祸福”都是主体自己的某个品性引来的。“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外因是条件,内因才是实在根据”。质言之,荀子是主张内因论亦即自因论的。于此可见,自因论是我国古代思想家的一个共识,荀子颇为完整地继承、发展了这个思想。结合此篇“劝学”之意,可以这样说:人的变化,其原因也总在自身之中,因此,要想往好的、给自己带来荣誉、成就的方向变,就要具备好的内因,为此自然是努力学习,以求增多好的品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