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耐心地分好多段读完了辛格的《卢布林的魔术师》。
因为他的作品太少,好东西应该慢慢享用。就是这种心理,让我缓慢地,像在围观他如何构架故事,如何作弄人物,如何抑制住自己的表达欲望,只通过人物的行动去说话。
——如何去创造一个极具个性的世界。他笔下的一切都不同寻常——明明又是讲普通如你我的普通人的故事。
据说,辛格刚移民到美国的时候,过得很不如意,有十年没出过作品,不知怎么熬过来的——不过,年轻,是最好的资本。这期间,也结婚成家了。啥都没耽误。
看卢布林的魔术师的故事,我惊讶于一种经典的风格,居然存活在写作人云集的纽约。1960年代,此书在纽约出版。在此之前,作者大概是靠给一家犹太报纸写豆腐干文章,过着苦巴巴的日子。
是以因此,笔下少有富裕欢腾的景象? 满目是小人物处处受限的人生。有点像四十年代张爱玲写老上海大时代之小人物。
优秀作家的笔触都有点相似? 他们是自己笔下人物的同谋——
嗯,小结,什么小结? 哦710天啦我以这样的方式写文的日子。每一个30天是老猫的一个治疗周期,我与老猫一起渡过的日子,30天又30天……
下一个30天,再见。
只要记得此刻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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