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可以长见识,可以补不足。犹如海边嬉戏,踏水的当儿,说不定无意之间还会捡到彩贝,更会拾到钻石。不阅,还真不知道自己多么孤陋寡闻,知之甚少到何种境地,一如既往地与书籍绝缘,那脑瓜定会固化,乃至空空如也。
今夜,抽空先览了一文,该文是说去了农村一趟,其衣着与举止,遭农人有所看不起。看不起是彼作的鲜明立意。
其实,无所谓看不起。无非是所处的环境不同,人的立场观点不同罢了。
人活于世间,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爱凸出自己独特的一面,这独特,就是与众不同,就是优越感。
人们一提到城与乡,归根结蒂就是在指城的富,乡的穷。这是习惯的看法。精准说,富有富的好,穷也有穷的好。…后一种认知,常常又被某些人的大脑意识过滤掉了,无意之中形成某种缺失与偏差,是极不周全不妥当的视角盲区。
Chinaman生前,早就精辟地论述过内陆色灰的三大差别,其中一个差别就是指城乡差别。
乡穷是公认的,但穷并不完全定论它一无是处,更不能彻底说它不好。若不好,那自古君子固穷从哪来?君子是人中高尚之品,君子就那么好啦,志行高洁,玉树临风…若穷一点无益,那君子都脑部灌水了?都傻呀?还s守那个穷干什么?
文学泰斗贾平凹先生曾经专一撰文说,凡用词写“美丽富饶"的地方,就矛盾了,就不成立了。要美丽,肯定不富饶;要高饶,绝又不会怎美丽。可见不富饶(即穷)之地,就占了好处,即美丽。不妨互相打探一下,腰里鼓鼓的有Q人多半蜂踊到西双版纳啊丽江山水啊九寨沟啊,这三地…哪个鸡的p高么?富么?都不富。可人争先恐后挤扁头蹭破肩撞断腿都往那儿跑。为什么?说明那儿有可去的好处在!
城里人逛遍了会所、宾馆和各种名目的大酒店,这些年偏又喜好到的去处却是农家乐。农家乐,分明就是农村的产物么?农的东西不优越,还千里迢迢长途跋涉处心积虑去那何干?
川普先生的海湖庄园很宜人,盛名也远播,各地要人也愿在那儿下榻驻足。怎不去花生屯与妞约k呢?而庄与园,正是农村的缩影及别称啊!
人活着,仅此一趟,最终追求的目的,都是长生长寿。实践证明,想长寿,宜居之地,并非闹市,而在偏远的农村。
可见,农村(穷乡僻壤)有它的好处。这就是农村的优越感。
人,无论生处何地,都在追寻和凸现它的优越感。并且穷富之地也都有它的优越之所在。
(就拿清人的辫子说吧,现在人咋看它咋丑陋,晚明遗老遗少与志士也看它不顺眼,可真正兴起来,二百多年间不见变通,也没谁敢叨一个破字出来,不也显示了它那时存在的优越之处么。)
农人站农人之立场上看问题,以强心而定自己的乾坤,人无优越不立。农人不找出自己的优越点来,那他们还咋有底气生存下去呀?(七八十年代,破衣滥衫多,尤以高吊腿裤为耻(穿不起合体的新长裤);而今人,反行其道,竟以露股胫为美了。这就是各时代的观点认识不同,也是高吊腿所独具的优越性。)
他们真的无所谓看不起城里人。只是语气中用那种淳朴的腔调表达了一下认知而已。他们的认同,也只是一种认同,并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也没必要与对方那么叫汁儿。翻手里手表去考量:兴妳瞧不起他们,就不兴人家对妳窃窃私语指指点点评头论足?
各有各的紫油…人人都懂滴!
想通了…就啥介蒂也没了,啥不快之意也荡然无存了。
这个世界,若谁与谁都不搭讪,那这个星球岂不真的孤独又寂寞啦!
…接下来又阅一文,那文因一词却连讲出了2个典故,十分生动,题目也立得醒目,问得也别致又巧妙:《偷香窃玉:偷的什么香窃的什么玉?》,睇一眼,就让人牵魂,怎能不引人跟读下去为快呢?
我阅后随即附言:史即有相似之处,也有遗传因素(转世轮回?)维系在其间。②韩寿郑生,让人大开眼界。③我上小学时,不知怎么搞的,韩寿同学一见叫香的女生,就对上了眸子,好得若一个头似的;不久,那郑生也与叫玉的女同学眉来眼去遛到一处好上了。奇巧不?
…看看,字里行间,妙趣横生。既获知识,又怡心怡神。可见还是阅文好啊!
生活本枯燥,想寻些儿韵致与美意,还是常阅览,可获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呢!
9月15夜凌晨2时于苏州玉出昆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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