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惭愧近日才匆匆读完钱锺书先生的《围城》一书,体会其中滋味,受到触动,决定下笔记录这份难得的体会。
一直以来对这一类的文学作品都很抗拒,觉得对自己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总是回避,而最近自我反省的时候发现,自己拙劣的文笔大概因为纯文学书籍读的太少,以至于胸无点墨,下笔无神。所以下定决心要读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由于前不久刚读过杨绛先生的传记,里面介绍了《围城》一书成书的背景,相当于被杨绛先生安利了一次。
之前只知道关于《围城》那句名言,“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对这句话的理解也只浅薄的停留在“得不到的永远最好”这种俗世见地,这次品读原著,心里最想解决的就是这句话到底还有什么样的深意。
初读方鸿渐回国在船上的一段,我心底是厌恶这个主人公的,认为此人必是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难道所谓的围城就是他对待世事的心理感受?但是不得不说钱锺书先生犀利的文笔和恰到好处的比喻,让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情绪表达非常到位,让我觉得就像在品尝一道美食,滋味丰富,口感喜人。
后来随着故事的发展,方鸿渐回到上海某了差事,在苏小姐和唐小姐二人之间来回拉扯,倒觉得他也不是起初所想的那种浪荡公子,只是不知如何在爱与被爱之间划清界限,如此不仅得罪了苏小姐,同样也让唐小姐误会,最终也未得偿心愿,反而让自己走上了另一条人生之路。
在上海失恋又失业,最后只能同昔日的“情敌”一同前往三闾大学寻找出路,从这起结识了孙柔嘉,去往湖南的路途因为战争缘故变得十分坎坷,一路上众人纷纷出工出力的想方设法尽早赶去学校,但这次出行也证明了方鸿渐确实是没有用处的人,就如赵辛楣所说“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这是作者通过文中人物之口说出了方鸿渐的定位,就是一个没有用的好人。
到了新的环境,本以为他会有所作为,可不曾想他依然是扶不起的阿斗,由于留学那些年并没有学到什么真本事,再给学生教书就让他现了原型,不仅学术上没什么建树,连讲课都是想方设法混日子,这样的主人公又让人再一次心生厌恶,他的境遇都是他个人咎由自取!
后来他却与孙柔嘉结成了夫妻,这倒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前同行前往湖南的路上他就反复确认孙小姐不会是他心中如意的伴侣,可最后又很顺利成章的决定要娶孙小姐,他那个决定就是一瞬间做出的,并没有之前那几次反反复复的纠结和周到的考虑,可见在那种偏僻的环境下,方鸿渐也没有精挑细选的愿望了。
最后一部分描写了方孙二人回到上海之后的家长里短,里面很多情节让人感同身受,两家人明里暗里的矛盾,两人之间的斗嘴,以至于到最后方鸿渐动手打人,把一幕幕现实生活细致的搬进了书里,并且放在七十多年后的今天来看都是那么的写实,真是不得不佩服钱锺书先生深厚的文字功底和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
读完全文,心中被大师作品激出的涟漪久久不能平复,回想全书,总感觉自己和方鸿渐说不出哪里的相似,种种遭遇即让人厌恶,又让人同情,对家庭婚姻生活的境遇就如同自己亲身经历,那种心理描写像自己被别人戳穿一般,既觉得羞愧又深深认同。
这时才明白人为什么要读文学作品,任何一部文学作品并不会在合上书本那一刻给人们带来物质的或者肉眼可见的收益,但其中传递出的思想内涵却有可能影响人的一生。
回到书中,方鸿渐对我的启示有三点。一是容易走的路往往都是下坡路,但只能越走越低。二是做人做事不能只觉得自己心里过得去就行,许多时候人还是要有担当和责任感。三是人生不论落到哪种境地,一个目标还是要有的,混吃度日只能是等待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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