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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101所》07:窝火(下)

小说《101所》07:窝火(下)

作者: 一言莫辩 | 来源:发表于2020-05-27 20:24 被阅读0次

    到了第二年的秋天,高层楼盘都到了收尾阶段,小区也基本成了型,重点已是配套的小区绿化建设了,借助于南湖湿地的天然优势,开发商提出了“湿地美墅、花园街区”的口号,绿化覆盖率要超过40%,实现“家在园中,园在区中”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这也是南湖公馆的卖点之一。

    要说开发商也是花了血本,因为白天城市交通管制,树木都是晚上拉进的城,这也是李天明下乡晚回来时撞见的,等树种上后才发现,自己家的前后和东边,实实足足种满了树,虽然看到时枝丫稀疏,一旦枝繁叶茂,对于李天明家的采光就是灭顶之灾,这和项目经理所言的只是灌木丛的保证相差的十万八千里,李天明这个气啊,一个电话打过去,就是一顿臭骂。

    大概是听惯了客户的抱怨和指责,项目经理态度很好,也很自责,他说这个情况他也不知道,当时看到的和李天明是一样的,沙盘上没有高大的树木,以为都是灌木丛,小区的外部景观是后续做的,也出乎了他们的预料,实在是抱歉对不住,但他现在到丽州市区了,也无能为力,然后把现在的项目经理的电话推送给了李天明,李天明就像吃了只苍蝇一样恶心,但又拿他没辙。

    回到家一告诉老婆,郁季一下子就跳了起来,骂骂咧咧了半天,要和开发商打官司,李天明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报道,开发商的广告是可以作为要约的依据的,又特意去翻出了合同看看赔偿的条款,一查就傻了眼,合同明确规定,所有的广告、模型和样板房以及导购人员的介绍,都不能作为合同的依据,一切以交付的房屋为准,他*的赤裸裸的霸王条款,真是咽不下这口气,恨不得去把房产老总揍一顿。

    有朋友给李天明出点子,趁现在树刚刚种下去,想办法弄死它,开发商肯定不愿再花钱去补种的,李天明不是这种人,况且树又没做有愧于人的事,凭什么代开发商受过啊,只能慢慢想办法,又被老婆使劲磕了一顿:什么想办法,就是没办法,怎么嫁了你这个没用的人。李天明只能自嘲,谁叫咱是公家的人,干不出那些下三滥的勾当。

    事情是一桩接着一桩,这边的气还没消,房主群里又炸开了锅,整个公馆竟然实行“一区两治”,以中间的马路为界一分为二,南区是别墅洋房,北区是高层建筑,虽然南区的物业费比北区高了一倍,但享受的服务肯定不一样,关键是分出了三六九等,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南区才是尊贵的象征,北区则明显低人一等,房价也拉低了不少,这是让大家最不能接受的。

    大家群兴激愤,一起去责问开发商,一切都在开发商的意料之中,专门带来了专业律师,拿出了建设的规划和政府的批文,最初就是南北分区的,但开发商推盘时故意忽略了这一点,因此大伙儿并不买账,要求开发商推倒围墙合并管理,开发商则推脱不能违反政府的批文,那只能上政府讨个说法。

    有人专门去做了横幅“依法维权,公平公正”“黑心开发商,歧视平等权”等等,一百多号人刚从公馆出发,政府那边就接到了报告,城南派出所和街道办的人就赶了过来,大家只想解决问题,并不要闹事,于是被引导到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访办的同志也来到了现场,听完大家的诉求,立即表示会出面解决,并让大家推荐代表参与事情的处理,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都各自散了去。

    李天明并没有参加,但单位的领导很快找到了他,告诉他决不能参与其中,也要引导好家属不要上访,相信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的。李天明一听就明白,政府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的结果是上级的批文不能更改,但两侧的门禁互通,两区的人可以自由进出,事情就算了结了。

    转眼到了交房的时间,开发商又使出了惯用的伎俩,按约接收的一房双礼,也就是两副碗筷,一次抽奖。李天明忙着下乡很不上心,老婆郁季是伤疤未好就忘了疼,天天盼着拿新房。到了日子,李天明特意请了半天假,小心翼翼陪着老婆,验房签收和抽奖,老婆倒是很开心,李天明是越看越悲观、越想越后悔。

    问题还是出在外围环境上,除了配电房和周遭的大树,左侧的路原来是顺着东墙的,现在竟然正对着房间,到了屋前才拐弯到了东侧,严格来讲是冲着房屋的,虽然李天明并不信迷信,但总是让人不舒服。为了避免老婆的唠叨,李天明并没有当场说开来,但迟早是会发现的,这让李天明很伤脑筋,这房真的要砸在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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