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十二妖音
现代人们的生活每天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改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徒增了诸多的烦恼。
譬如,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都会遇到这样的经历……明明斑马线对面的行人指示灯闪烁着绿色,马路的右侧却总是有大大小小的机动车不停的堵在你的前面向右转弯,驾驶人唯恐被行人插足一般,车车首尾相连,竟是没有丝毫的空隙。
你唯有眼睁睁地看着行人指示灯闪烁变红,继续下一次变灯的等待;抑或冒着生命的危险,争分夺秒般地绕过机动车,由其他位置‘斜穿’过马路,无奈放弃本该属于行人的人行横道……
我们不禁要问,机动车为何能够无视红灯而右转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 第三十八条的说明中有着这样的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即在没有其他辅助标志提示的情况下,机动车在面对红灯时是可以右转的,确是没有触犯交通法规。但前提是,不能妨碍绿灯通行的‘车辆’,以及‘行人’。
然而问题却也恰恰出现在这里。
如果面前的是其他机动车,右转车辆必然会主动让行;即使并道,也是小心翼翼、‘探头探脑’。但如果面前的是行人,其更多会选择视若无睹,毫不迟疑地堵在斑马线上,等待右转。
不会因为人行横道尚有行人,或者有行人正准备过马路而停车等候。笔者每次遇到类似的情况,都会留心观察驾驶人的目光,在他们的眼里没有行人的存在,也就更加谈不上占用人行横道的歉意,有的只是理所应当,无一例外。
因为行人都会选择绕路、或等待,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有哪位行人会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机动车的‘钢筋铁骨’较劲。
其实早在2004年5月1日修改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四十七条,以及第九十条便有‘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相关规定。
那么,为何驾驶人面对‘机动车’与‘行人’会做出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呢?
简单而言,前者在交通法规的监察范围之内,而后者却不在此列。无法提供确凿有效地证据,法律法规也仅是流于文字而已。驾驶人与行人各执一词,谁又能说的清楚呢?最终结果只会不了了之,形成这样的社会风气便也不足为奇了……
直至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技的突飞猛进,方才逐步具备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基本条件。
通过高清智能视频分析算法,摄取人行横道线上的‘机动车’和‘行人’的动态通行信息,并自动对‘机动车’和‘行人’的位置进行标定和轨迹跟踪,以此收取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证据,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并在政府的大力推行之下,礼让之风方才在各个城市之间缓缓涌现。因为这涉及地已经不再是道德层面,而是触碰到了每个驾驶人自身的利益。
不礼让的风气,虽然最终在政府的努力下得以终结,但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更加值得人们反思……
华夏民族自古以来便是儒法并行,虽然这个‘法’与现代意义的法治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但儒法互济确是深入民族的方方面面。譬如,上文提及的‘红灯右转’,最初便是将道德附加在了法律之上。
在不影响行人的同时,相应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但在当下中国的社会,没有有效地监管制约,如此的法律条文,仅仅依赖着个人道德的束缚,却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已矣。
因为我们早已抛弃了血液里传承的信仰,骨子中的诚朴正在时刻消退着。自私自利,甚至损人利己已然横行于世。人们以自我为中心,完全相信金钱至上,习惯以欲望的大小去权衡是非对错,唯一关心的也仅是自身的利益。
即使是有形的法律震慑,人们尚且存在侥幸心理;而对于无形的自然法则,人们则是视而不见,甚至嗤之以鼻。
孔子曾言‘君子上达’,就是让我们顺应自然。然而现代人却相信所有事物皆可‘人定胜天’,内心没有了良心的处处监察,时时反省,方才需要外力的介入调整。
因果本是这世间最基本的运行法则,就如夕阳西下、江水东流一般,但当与人的品行相互交集方才产生善恶。不同的人遇到同一件事,其结果却迥然不同,这便是遇缘不同。
善缘、恶缘皆是由自身触发而来。人体就是一处磁场,发出何种状态的场能,自会吸引同类的能量与之相互辉映。此正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内在根源。
只有提升品德修养,方才能够广结善缘,故而方有‘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之言。
正所谓‘导其性,广其志,养其才,鼓其气,攻其病’,育人当以品性为本。
然而让人空虚乏味的现代知识教育,颠覆伦理道德的各式娱乐传媒,使得人们的灵魂变得越发的呆板麻木,失去人该有的灵性。我们每日充斥在如此的环境之中,难道不更应该振作反省、自强自爱?!
中国的科技在迅猛发展、经济在逐步走强、法律在随时完善、社会在趋向稳定、生活在走入安康,但文明的进步尚需要社会道德的补足。简而言之,提升品行方才是人类发展、进步真正的动力源泉。
在此,愿与君共勉之。
关灵净妖 音化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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