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书籍:【月亮与六便士】
阅读章节:28-58
微信读书:P308-631(引号为原文引用)
“我爱她,远远胜过爱我自己。要我说,爱情中如果考虑自尊,只能说明你更爱自己。
我清楚,她不像我爱她那么爱我。这很正常,不是吗?但她允许我爱她,这我就够幸福的了。
他宁要嫉妒的煎熬,也不要分离的痛苦。
女人心中的爱,往往只是亲昵和安慰,大多数女人都是这种反应。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蔓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
生活的经验表明,人们总是不断地去做招致灾祸的事情,但总有机会,能让人逃避愚蠢的后果。
常常,女人为了爱情而自杀,可一般来说她们很小心,就是吓唬吓唬人,不会成功。通常这只是一个姿态,为了引起情人的怜悯或恐惧。”
大自然对人有时很残忍,有时又很仁慈。
“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求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对我来说,这些话只是他破碎灵魂的自白,我反对他的自暴自弃。
一个无赖,尽管被刻画得性格完整,合乎逻辑,对作者而言很有魅力,却不为法律和秩序所容。我想,莎士比亚在创作伊阿古时一定兴致勃勃,这在他借助月光和幻想,构思苔丝狄蒙娜时不曾有过。这可能是作家身上根深蒂固的本能,文明的礼仪和风俗,已使它返回到神秘的潜意识深处。给予他创作的人物以血肉,等于给了他那一部分无法表达的自我以生命。他的满足是一种自由的释放。
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所做的牺牲。”
他身上的萨梯突然紧紧攫住了他,在这种大自然原始力量的牢牢掌控之中,他动弹不得。他鬼迷心窍,脑子里哪还有谨慎或感激。
也许,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我们很看重自己对别人的影响,别人是否重视我们对他的看法很重要,如果我们对他的看法没有影响到他,我们就很讨厌他。
尽管如此,一瞬间我还是仿佛看见,一颗炽热的、备受折磨的灵魂,它目标远大,远非肉体所能想象;我突然之间瞥见的,是某种难以形容的追求。眼前的这个人,衣衫褴褛,鼻子硕大,两眼放光,火红的胡须,凌乱的头发。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只是外壳,我真正看到的,是一个没有躯壳的灵魂。
在社会交往中,一个人只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的一面,你只能凭他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对他有所了解。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
我最钦佩的是印象派。我渴望拥有西斯莱或德加的作品,也非常崇拜马奈。他的《奥林匹亚》,我认为是当代最伟大的作品,《草地上的午餐》也使我大为感动。我认为在当代绘画中,这些作品精妙绝伦,无出其右。
斯特里克兰在物质事物上隐约看到了精神性的意义,这种意义非常新奇,他只能用可能的符号将它暗示出来。
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我们就像身在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对他们的语言知之甚少,想表达那些美妙而深刻的事物,只能局限于会话指南上一点平庸的词句。我们的大脑充满了奇想,却只会说“花匠的姑姑有把雨伞在屋里”。
也许在他身上,人们能看到一个新的普罗米修斯。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最喜欢的画家居然是老布鲁盖尔。我那时对老布鲁盖尔知之甚少,斯特里克兰自己也解释不清。我之所以记得他是这么评价老布鲁盖尔的,是因为他的话让我很不满意。
直到在塔希提住了几天,我才想起,这个地方和斯特里克兰有联系。毕竟,我们十五年没再见过,而他死去也有九年了。
这种印象是短暂的,它只能让你更加珍惜片刻的欢乐。这就像一群人高高兴兴,看着小丑的插科打诨哈哈大笑,却突然在他的眼神里瞥见了哀伤;他的嘴角挂着微笑,他的笑话让人捧腹,只是,在他引人发笑的时候,他却愈发感觉到自己难以抑制的孤独。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或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现象,让这些游子再次回到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时代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地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无论土著还是欧洲人,在他们眼里,他是个怪人,但早就习以为常;世界上到处都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稀奇古怪;但人们知道,一个人往往不是他想成为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
他在这里得到的,是在本国既不期望、也不想要的——同情。
“我想,斯特里克兰也知道,这是一幅杰作。他已经得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他无怨无悔。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美好。之后,带着傲慢和不屑,又将它完全毁掉了。”
“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但磨得很细。”罗伯特令人难忘地说道。”
100年前的毛姆对女人的解读放到今天依然是这么犀利准确,如他说的女人的爱和男人的爱也许本质上就不是一种情感。自作自受的斯特洛夫,冷漠无情的斯特里克兰,愚蠢自私的布兰奇,注定的悲剧。布兰奇通过伤害自己,企图也让对方感到难过,是非常经典,但其实没什么用的傻念头。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德克和斯特里克兰完全是两个相反的人,可却都在一个空间矛盾的存在着。 一个为了爱做什么都愿意,完全没有自己; 一个为了自己向阳的精神世界,什么都可以抛弃,什么都无法动摇。貌似特里斯克兰是月亮派的代表,斯特洛夫是六便士的化身。一个为了艺术不顾一切,一个为世俗红尘奋不顾身。斯特洛夫的全部精神支柱是布兰奇,在他的生活中布兰奇是第一位,画画是第二位,布兰奇的离开和出事无情的毁灭了他的一切。布兰奇也是一个最可悲的角色,幻想拥抱月亮的光芒,却无法接受六便士的事实。
成熟的人格就是不要将他人的不幸和伤悲背负在自己身上,可以共情,但不要一直陷于其中无法自拔,那样自己也成了不幸的人。生活是属于自己的,快乐痛苦与否都是自己的,没有多少的感同身受,尽管他们理解,更不要说那些不理解的了。
当一个人的外表和他的灵魂并不相称时,这确实很是糟糕。作者多次在斯特洛夫遭遇"困境"时,都对其外貌特征进行同情试讽刺,或许作者是想进一步烘托斯特洛夫善良,天真的品质,这也算是作者对斯特洛夫给予深刻同情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人只有在悲伤孤独到了极致才会如此这般,母亲或许就是良药,老家中的那座老房子就是港湾,心里的苦,只有在那里才会慢慢释然,哪怕最初斯特洛夫的这份记忆是童年的回忆。
斯特洛夫从某种程度上和斯特里一样,是一个天才,鉴别佳作的天才。因为太过于天才了,所以在面对艺术与人性时,他选择为艺术让路。无论是布兰奇还是斯特洛夫,都是试图想接近月亮却求而不得的可怜人,无论是奉献自己还是自己所有的一切,命运不在乎这些,它被独立出了道德伦理之外,不受束缚。
作者说斯特洛夫是小丑,因为他才是那个懂梦想并始终不变的人,他也是可以为了艺术献祭生命中的一切,而其他人却觉得他傻得可怜,常常嘲笑他,真正的小丑不是被嘲笑者,而是嘲笑者本身。艺术是高山上的雪,男人包裹着孤独冷漠自私虽然需要情感,但只是极小的一部分,而女人飞蛾扑火式的爱情把爱情作为全部的生命,注定是一个悲剧,因为两者的需求不一样。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所做的牺牲。”这句话很有意思,“原谅伤害”和“他人做出牺牲”相比,显然是前者更为严重。作者却说伤害可以原谅,但他人为自己牺牲不可以原谅。大概,“被伤害”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基于双方平等。而“他人为自己牺牲”表明有一方处在弱势地位,两人的关系已经不对等了。
最初的萨梯在古希腊文明里被视为山羊神-潘神。起初的萨梯被视作正常的人,虽然他常直立着身体,后来古罗马时期就开始被描绘成了半人半山羊(上身是人,下半身是山羊)。萨梯被描述为流氓却优柔寡断的民间人物,具有破坏性的和危险性,却又害羞和胆怯的生物。据说,他们生性奇淫,贪恋女色。许多早期的传说,显然倾向于把该生物描述成对人类妇女和对女性有性侵略性的男性。
布兰奇最大的悲哀就是爱上不该爱的人,不管从富家公子哥还是斯特里克兰。而斯特里克兰说出了男人和女人的本质区别,女人将爱情示为生命的全部,而爱情对于男人而言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笔者所描绘的一个个人物自身都存在人性的弱点,站在上帝视角看问题,你会发现每一个人都不讨喜,但又不得不对其表示怜悯痛惜。
面具戴久了,就长在脸上了。有时候甚至自己都忘了自己是谁,是什么样的性格,有着什么样的习惯与喜好。当夜深人静,四下无人时,摘下面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会产生一种陌生感,但同时也会卸下了心里的防备。
极简生活挺好。羁绊值理论,如果一个人的家中走极简风格,所有家具家装都以实用为主,无额外物件,那此人通常羁绊值偏低。而若对方即便外在表现的冷漠又寡言,但家中布满各种小摆设小玩意,那ta的羁绊值一定偏高。
原型:高更,画作:橘子的静物。
暗示,而非泄露,敬佩作者用词的精准,与斯特里克兰相似,他的表达他的人格,都隐藏在他的画里深藏在肉体深处的骨髓中蠢蠢欲动。
社会教会了我们处理与应对,却夺走了我们的好奇心和敢于质疑的能力。每个人像一叶小舟,孤独的漂在海里,没有人完全了解她,甚至她自己也不了解自己。这种孤独就像是一场修行,很少有人能走出来,或许有过这个想法,而缺乏勇气也是一种拘束于这个社会的表现。
姜文曾说“生活是没有那么多起承转合的”,看惯了精彩纷呈的文学作品,以为生活是推波助澜式的前进,却突然发现真正的生活是没有那么多的关键时刻的。但总觉得,总应该有些什么的东西,在默默累积着,等到某一天的迸溅。
可怜的德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会夹在两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当中,被两条龙卷风高高的卷起,而又重重的摔下。
老布鲁盖尔(Pieter Brueghel the Elder,约1525-1569),16世纪尼德兰地区最伟大的画家,一生以农村生活作为艺术创作题材,艺术造型夸张,是欧洲美术史上第—位“农民画家”。
表面热闹内心孤独的人,或者表面沉静内心狂热的人,无法做到内外一致的人只能在人性的矛盾中,撕裂成长。每个人也都是矛盾体,自我和本我直接斗争;白天的自己和晚上的自己斗争;灵魂和肉体撕裂,然后听见了成长的声音。
一个段子:一个人去看医生,说他得了抑郁症,快乐不起来。医生告诉他,“这很简单,最有名的小丑就在城里,你去找他吧,他能让你高兴起来。” “可是医生,我就是那个小丑啊!”
几乎所有的加拿大威士忌都属于调和式威士忌,以连续式蒸馏制造出来的谷物威士忌做为主体,再以壶式蒸馏器制造出来的裸麦威士忌(Rye Whiskey)增添其风味与颜色。由于连续式蒸馏的威士忌酒通常都比较清淡,甚至很接近伏特加之类的白色烈酒,因此加拿大威士忌常号称是“全世界最清淡的威士忌”。
510思廉日的因果循环,如果没有老舍的跳湖自尽,那就没有川端康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那就没有三岛由纪夫的剖腹,也就没有后来川端康成的卧轨,似乎因果到这里随着死亡结束了,但其实种下了另外一个因。
艺术家的心灵满足也许是主要求诸于自身的内在的创作发现。而不是像凡人那样,依靠相互交流来的奇闻异事、打牌喝酒、搬弄是非打发时间。艺术于每个人而言都不尽相同,吾心安处是故乡。塔希提才是斯特里克兰心灵深处的故土,是他一直想要到达的地方。在这里,他才能平静的生活下来,性情也大不同与在伦敦和巴黎的时候,那个自私,暴躁,冷漠无情的斯特里克兰,完全变了样子,所以作者才一直强调追寻自己真正故土的重要性。
查尔斯还是那个查尔斯,他的榫头还是那个带角的形状,但我却不认为如同作者所说的地上有各种卯,有适合他的那款榫,恰恰相反,在塔希提这样的世外桃源,地上本没有卯,来的榫多了,卯也就多了,这也就是斯特里克兰在这里能如鱼得水,而在卯遍地的巴黎马赛举步维艰的原因所在吧。未开化的岛屿并不遵循那些欧洲文明古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因此反倒接受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榫头。榫,读Sǔn,(榫子、榫儿、榫头)),指器物两分利用凹凸相接的凸出的部分。剡木入窍也。俗谓之“榫头”。亦作“笋头”。枘木端之入孔处,即榫舌,见“榫舌”。
猜测他能在这里找到同情最大的原因是他是白种人。因为他是白种人,当地人会给他最大的宽松;因为他是白种人,17岁的少女也愿嫁给他;因为他是白种人,老板娘会给他饭菜,甚至给他烟钱。他能在这里过的下去,甚至是在他如此怪异,如此无情的前提下,都是因为他是白种人。
麻风病(Leorsy,Lepra)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侵犯人体皮肤和神经,如果不治疗可引起皮肤、神经、四肢和眼的进行性和永久性损害。
点燃大火,焚掉一生心血炼化出来的最后旷世之作。在光明顶点灰烬如黑暗一般乍现,如同神与魔擦肩而过时深深的一秒对望。易经里白鱼总是有着黑色眼睛,黑鱼总是有着白色眼睛,这是对创世能量的一种意会。这才是毛姆说的,真正的作家,画家,音乐家他们的创作只是为了享受创作过程中思想宣泄所带来的灵魂的享受。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根据法国画家高更为原型而写作的一步小说。~只要高更的画作不死,这部小说想死也难。高更著名画作《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
这是斯特里克兰给夫人的最后价值了,用他的生平编点故事。如果那副天才之作放在她的手里,绝对不会被毁,观念不合不会认可丈夫的观念,更不会支持他的决定。所以斯特里克兰愿意阿塔陪伴他,因为阿塔只想守着他,爱护它,照顾他,不从他身上索求一分一毫,不想禁锢他。而巴黎和伦敦的一切人和事都在向他索取,包括他的妻子,或者说尤其是他的妻子。和阿塔相比,她是多么的世俗、虚伪和自私。审美紧跟时代潮流,满屋的印象派装饰还在消费着前夫来标榜自己,她从不曾想过斯特里克兰的梦想、生活和追求,这里对她的描写甚至让人有些憎恶。她的精神世界是那么的贫乏、低俗,她不配和斯特里克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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