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海”在通常意义上都指“水”或“水系”,这应该没有异议。但这四种“水”之区别,又有两种讨论的标准——一种是现代地理学的标准;另一种是探讨这四个汉字的最初之义——也就是古人当初何以用此四字来作为“水”或“水系”的名称。
前一种,似乎可以不去讨论——国际上已基本形成了“命名标准”和“通行叫法”。在中国,不过是对应这种“标准”和“叫法”确定了汉语名称。总之,在这个意义上,“江、河、湖、海”之区别,是地理学和水文学问题。倒是不妨探究一下,中国古人何以为“水”或“水系”起了这四种名称。
“江”最早是“长江”的专用名。
至少在北魏《水经注》之前,当时人们所知道的中国水系,大都有专用名,通常以一字概之,后面再加“水”字。如“江”指长江,或曰“江水”;“湘”,指湘江,但只称“湘水”而不称“湘江”;“资”,指资江,或称“资水”也不叫“资江”,等等。唯二例外的,大概是“浙江”和“斤江”,但其得名,已在汉或之后。
“江”,含义为何?
有两种较有影响的说法。
其一,《风俗通・山泽篇》记载:“江者,贡也。出珍物可贡献也。”此说法的源头,应在《尚书・禹贡》。大禹平水划九州,各州据己物产而供之,江,即为沿江一带“贡献”所行水道。“江”,先秦读音同“贡”。
《释名》其二,《释名》说:“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江”、“贡”、“共”同音。可知,“江”或为衍其义而造其字。
“河”最早是“黄河”的专用名。《释名》说:“河,下也。随地下处而通流也。”其同样根据《禹贡》,因其云,九小河汇合为大河。“河”,与“合”同音,亦借其义且造其字。
先秦有“四渎”,即“江、河、淮、济”四大水系。
“渎”之本义为“沟”。以称“四水”,《释名》曰:“渎,独也。各独出其水而入海也。”这是两条,第一独自发源,第二奔流入海。
《白虎通・巡狩篇》是另外的说法:“渎者,浊也。中国垢浊,发源东注海”,其功者大,故称渎。”《风俗通》亦持此观点,只是把“渎”皆为“通”。
“湖”或也为“水”之专用名。《水经注》曰:“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桃林”和“夸父”均见于《山海经》。其底本是周初的王室舆图档案,其中记载了不少远古时期的传说及神话。遂可知,“湖”作为“水系”,很可能极为久远。
许慎《说文》说:“湖,大陂也。”“陂”有“坡”“岸”“堤”等义,而许慎所说是“大池”的含义,即段玉裁所谓“汪汪若千顷”,“湖特钟水之大者也”。所以,“湖”可蓄水、可灌溉,但并不止流入海。至东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水系”,皆称“湖”了。
《周礼・夏官・职方氏》说:“扬州,其浸五湖。”“五湖”是指长塘湖、太湖、射贵湖、上湖、滆湖。
“海”最初是古人所认为的水流终极之处。《说文》说:“海,天池也,以纳百川者。”“天池”,是说上天所造或自然形成的“大水池”,就是为了收纳百川之水。
“海”字来源,《释名》说得有些道理:“海,晦也。主承秽浊,水黑如晦也。”这与其对“四渎”的解释相衔接。
远古先民通过观象授时,形成了最初的“盖天说”宇宙观,认为方方正正的大地之外,就是“海”。所以,有了“四海”的认知,扩展到“九州”之外即“四海”,比如,将贝加尔湖称为“北海”。再进一步扩展,古人将“域外”皆称“四海”。《尔雅・释地》说:“九夷、八狄、七戎、大蛮谓之四海。”
“江、河、湖、海”之原本含义及大致演变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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