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的小说读过不少,但这部还真没读过。直到冯裤子拍的电影最近火了起来,才找来读了一遍。
这部小说是写给我们这代人看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种题材只有我们这代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才会爱看,而且也只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才能看懂(这也是为什么影片还没正式上映就引起争论的原因之一)。
以8、90后的眼光来看,男主刘峰和他的遭遇最不能令人理解和信服。刘峰是个自觉地助人为乐、热心帮人、先人后己的好人。哪位战友有困难了他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团里的房子、家具、道具坏了他主动去修;煮破了的饺子没人吃他包圆了,还说,总得有人吃。总之,他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外号就是叫“雷又锋”。即:有一个雷锋)。理所当然,他被评为学雷锋式积极分子,锦旗、证书、奖章得了一大堆,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心目中的好人,甚至完人。可是,后来好人却干出了“坏事”,他竟向爱慕已久的一个女兵表达了爱意并摸了一下她(小说原名就叫《你触摸了我》)。于是,好人变成了坏人,背上处分,下放基层连队。随后,上了战场,丢失了一只胳膊,复员回家,在艰难的底层生活中挣扎。
这个故事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雷锋式的好人就不能表达爱?激情之下就不能抱一下所爱慕的人?是的,按照那个时候的思维和标准还真不行。那时候是二元思维:非好既坏,你不是好人就是坏人。而好人是不能有这样肮脏思想的。那个时候的文艺作品中英雄和正面人物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泉”。柯湘、杨子荣、方海珍、洪常青、严伟才都没有家庭和爱人(阿庆嫂有个丈夫还被打发到上海跑单帮去了,惟一一个有家庭的还一家三口不是一个姓)。所以,“活雷锋”怎么能有七情六欲?怎么能有爱(被“活雷锋”示爱的女兵哭着说“他怎么可以爱我”的原因也不是觉得他配不上她,而是觉得他怎么会有这种思想)?由于长期的诸如此类的灌输,以至于我们(是我们,而不单单是我)在青春朦胧的时候一直认为,怀孕生小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好人通过结婚而怀孕生小孩。即:只要结婚,不用干那种“坏事”就能生小孩。另一种是坏人通过干“坏事”生小孩。你想,受这种思想教育出来的人能不认为刘峰这个活雷锋以前的一切做法就是伪装吗?他就是一个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惜做假的伪君子。于是,大家后来在批判会上对其群起而攻之的做法就不奇怪了。
在现实生活中,人和事都是复杂的,不是非好既坏,即使是真雷锋也是多面的。比如:他既是艰苦朴素的,也是喜欢高级手表和皮夹克的。既不能因为他是艰苦朴素的典范就不允许他有高级手表和皮夹克。也不能因为他有高级手表和皮夹克就说他腐化堕落、不艰苦朴素。同样,即使一个坏到极致的人,也有可能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人性的一面。比如:在外面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但并不妨碍他在家庭里是个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这才是辩证地看待世界。以往我们总说自己是辩证唯物主义者,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僵死地看问题,这个毛病至今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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