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读了几位简友的文章,颇有感触。
有位简友写道: 他刚开始写文章时每天只能写两三百字,写了10万字之后,现在随便一写就是七八百字。正所谓”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这位写了10万字的简友,回头看看自己写的文章,觉得有点杂,像八宝粥。可我觉得八宝粥营养丰富,没有什么不好。就我这个刚入门的小白的感受,只要每天去观察生活,去思考,能找到写作话题,形成自己的观点。坚持日更,就值得点赞。
说到这儿,不瞒您说,我昨天就差一点放弃了。本以为这几年的空余时间也读了一些书,偶尔也写一篇小文章,但发了几篇之后,发现自己江郎才尽了,觉得日更对自己像个加锁,这对于一向崇尚灵魂自由的我来说,还真有点不自在。但现在我的想法变了,给自己定下了一条纪律: 以后坚持日更。这不失为磨练意志的一种方法。尼采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还有位简友说: 100万字以内就是练笔。写了100万字以后,现在每个月都能写10到12万字。水滴石穿,贵在坚持。我想我迟早也会达到10万、50万、100万字。无数人证明了1万小时法则的正确性,我也决定尝试一下。
不管怎样,至少可以逼着自己每天挤出更多的时间来读书、思考。另外,每天要善于抓住灵感,随时记录下来,像存钱一样。这样过日子心里才踏实,不能吃了这顿没下顿。
”读书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小事儿”这是拥有3600万粉丝的读书博主都靓的 slogan。我相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之后,带给自己的会是惊喜。
三毛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的确,一个人读过的书,就像从小到大吃过的饭,虽然看不见了,但早已融化在了她的骨肉里。
容颜易老,希望自己白发苍苍的时候,能做一个灵魂飘着书香的女人,老得优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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