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女人端起眼前的咖啡,看着酒店大堂里来来往往的行人。在平安夜的欢乐气氛中,她和我聊个没完。
“我叫关琳琳。也许算是个网络写手,我有个笔名叫做虹喵。我籍籍无名,只好把自己活成作品。
我死于35岁。因为我的人生,挺灰暗无比的。比如,唯一让我喜欢的男人,他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了。我爱他,所以我觉得他不是渣男,不过我觉得自己算是渣女。可是,渣女不能有爱情吗?
那一天,我们喝酒喝到啥时候也不知道了。真的是断片了。怎么会喝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呢?家里从哪里来的那些酒呢?我记得我是在小饭店和于建立喝酒吃饭的。难道我们又到我家里来了?接着又喝了?还是我一个人又接着喝了?抱歉,我啥也不记得了。
一个女人有了爱情,也许就会没有了朋友。这句话放在我身上尤为精确。因为,我那个所谓的闺蜜,她就要和我抢男朋友。
我的死亡地点将是酒店。因为我喜欢所有住在酒店的日子,不是度假,就是幽会。吃饭不用洗碗,没有任何家务,躲进酒店,连所有的人际关系都躲掉了。躲进酒店,意味着可以主动和这个世界失联。
我将会戏剧性地制造死亡现场。然后吞下安眠药。Byebye,这个世界。
我死去的时候一定会,设下重重迷雾。会跟这个世界开最后一个玩笑。
也许,我会直播我的死亡,看看这个世界是否有人情味?有没有人挽留我?
某一夜,会有好戏上演,连蝴蝶都会尖叫。
你不相信?那只能说明你太没有想象力了。
我的那个闺蜜她叫做采薇,现在算是一个作家了。我呸!我真不觉得她也算作家。可是看她沾沾自喜,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也是一肚子鄙视没法说出来。
她喜欢穿长裙子,一头卷发,制造出拙劣的浪漫主义色彩。她就喜欢飘飘欲仙那个样子。对了,绿茶婊大约就应该是她那个样子。
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她是我刚上班时就认识的同事。那时候我就喜欢和她说些心里话,现在,她竟然成为了一颗冉冉升起的作家小明星。这,我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也许,在好多年前,我就认她做朋友,说到底,大约还是因为在某一方面,我们的频率能共振吧。我才是个天生的作家呢。不过,机缘巧合,我没有名气罢了。
绿茶婊都很可怕。那天,我去她家玩,出门时,我忽然看见门口鞋柜上,有一双黑色细高跟鞋好漂亮!这双鞋我在阳光百货看见过,心想,于建立要是能买了它送给我就好了。我自己买给自己有啥意思。那时候,我真是对爱情充满了幻想。
可是,现在我在她家看见了这双鞋。我按耐不住自己对这双鞋的喜爱,索性脱下我自己的鞋,装在盒子里拎着。对采薇说:“让我穿穿你这双鞋吧。我感觉下。我太喜欢这双鞋了。”
采薇竟然没有阻止我。我就穿了那双鞋,走出了门。采薇送我。我们下了电梯到一楼,单元门外有一小段小台阶,意外发生了。我一个趔趄,从那个台阶上滚了下去。我半天站不起来。再看看脚上那双高跟鞋,鞋跟已经折断。
幸亏我运气好。只是摔了一跤,并没有伤筋动骨。如果骨折,可能我就得好几个月躺在床上,或者拄着拐杖。细思极恐。
我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看见采薇长舒一口气,脸上浮起淡淡的笑容。我觉得那笑容有几分诡异。
我忽然间就怀疑那双鞋可能本身就有什么问题,可是采薇并没有告诉我。这次摔跤可能不是一个意外,没有摔瘸了我倒可能是意外。我觉得后背和心里都凉飕飕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