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中途合伙人退出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大部分合伙人在创业初期,没有完善的制度约定,退出时会出现股份收不回来,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那么,如何避免这样类似的情况出现?信之源股权律师给出4点建议!
1、限制性股权
信之源股权律师建议:创始团队分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首先是股权,其次,有权利限制,权利限制在于股份必须与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
2、分期成熟
股权成熟四种模式:
一、跟4年服务期限挂钩,每年兑现25%,也就1/4。
二、满2年成熟50%,第3年,成熟25%,第4年,成熟25%。
三、第1年成熟10%,第2年成熟20%,第3年30%,第4年成熟40%,这种模式逐年递增,干的时间越长,成熟的股票越多。
四、第1年成熟20%,剩余股权在3年内每月兑现1/48。
3、约定回购机制
离职时,股份回购价格如何确定?信之源股权律师建议:
一、参照股东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
二、离职时,参照公司的净资产,适合重资产类型的公司使用;
三、参照最近融资估值的折扣价,适用于轻资产类互联网公司使用。
4、预期管理
与合伙人讨论退出机制,大家先达成理念共识,再落地文件签署。
一、和团队沟通,大家作为创业合伙人分股权,分了公司大量股权,主要是基于长期参与,长期看好这个项目,而不是短期投机行为。
二、对于创业团队来讲,大家拿的股票主要价格,是长期全职出力,大家早期出钱主要是启动资金,不是股票的真实价格。
三、如果股份没有退出机制,中间有人拿了大量股份,离职不回购情况下,对其他股东,即不公平也不合理。
四、对于股份的分期成熟,包括回购机制,创始人要带头遵守,因为我们发现,很多团队,创始人制定游戏规则,全都让别人去遵守,自己不遵守,这种情况下,会加大团队的博弈。
信之源股权律师见过也处理过各种股权事故,每个问题背后都是一堆失败的教训,信之源股权律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您有股权及股权律师方面的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信之源股权律师电话。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