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会写作的人,那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娓娓道来,让人感同身受的感觉,代入感很强,仿佛你就是他,他就是你是你在经历他的一切。
一个是史铁生,一个是汪曾祺,一个是桐华,一个老舍。前两个写散文,后两个个写小说。
汪曾祺写九月的葡萄,像孕妇,那种慵懒跃然纸上。史铁生写自己,身体被钉在床上,灵魂还在游走。桐华写爱情,我知道所有人的命运,却不知道自己的结局。老舍写财米油盐,我们的锅有时候,体面的像个寡妇。
怎么可以这么会写,这么栩栩如生,写的这么传神,共情能力这么好。
想起一个人问一个作家,你怎么写的这么好,肯定你爱过。
作者说,要用心观察,说白了就是热爱生活。可是我一想,不对啊,我也很热爱生活啊,为嘛我写的不好。
写起来流水账,干巴巴的感觉。
又有作家说,要多读书,坚持写,哪怕是流水账一样也要坚持写。千万不要着急看那些写作技巧,先写的通顺了再说。先写几百万字在说。这好像是马伯庸说的。
后来又作家说,多读书,特别世界名著,读历史类,扩大阅读面。听说金庸写小说的时候夜读医术。后来又听说,烽火戏诸侯写雪中悍刀行的时候,读了七十多本书。
后来又人说,怎么写生活细节。比如退婚,为嘛退婚,后来又复婚了吗,其中有什么反转没有。
眼睛觉得我会了,可是脑子和手,告诉我,还是不会。
然后想起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