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标题,我的思绪已经很复杂,我不知道要如何评判这件事情,只觉得社会上再多的关注也挽回不了一条鲜活的生命,这生命甚至未到应当绽放的时候。
人民日报公众号中这样写:“甘肃庆阳教育局26日公布,将“女生跳楼事件”涉案老师吴某厚调出教育系统,并取消教师资格。”此结果想必稍微宽慰了人心。
而我想,事情在风口浪尖之上作出的决定是否是正确的呢?我没有偏袒“涉案老师”的念头,如果他真的做了这样的事,他确实会成为值得痛恨的人之一。但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没有做这样的事情,我想舆论可能再一次摧毁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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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会这样想?也许是因为我曾看过柴静的《看见》,里面写到药家鑫,关于杀人的动机,药家鑫在公开采访时说过一句“农村人难缠”,这句话后面还跟着一句没播的:“我害怕她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父母。” 还有宋说:“他(药家鑫)觉得,你记住了车牌号,我爸妈知道了,就饶不了我,这对他是天大的事。” 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时,我还在上中学,我觉得他该死,直到后来我看到《看见》,我开始怀疑我当时的想法。我没有对法院判决有什么意见,只是在法律范围之外,站在另一个角度去想事情。
关于“女生跳楼事件”,我也尝试从不同角度去想。一开始我的想法是像吴某这样的人罪有应得,甚至觉得这样的处罚实在太轻。此外,女生去跟其他老师及主任揭发这件事,知情教师不但没有严肃处理这件事,反而劝女生忍一忍,何尝不属于“包庇”行为或者潜在的“纵容违法者违法”行为?之后女生开始封闭自己,周围的同学也在躲着她,以致身心压力过大。再之后,网友及围观起哄者对生命的不在乎和漠视使她对世界绝望一纵而下。说真的,我不知道谁该为这事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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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生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患有抑郁症或者精神上的问题,又或者那时候她神智不太清以致误解了吴某的做法,吴某确实没做猥亵之类的事情,那么吴某也算作一个受害者。你可以认为我无中生有,但是因为对性方面的知识不够引起的误会真的存在。我以前一直以为跟家人以外的男孩子睡在一张床上就会怀上孩子。把普通的用手用唇测试体温当做是什么什么行为也不是不可能的。
此前,还有消息:“甘肃庆阳一女子患抑郁症欲轻生,多名路人上前围观怂恿,女子最终跳楼自尽,目前当地警方拘留多名起哄人员。”对于拘留,我表示赞同,只是不知道这多名之外还有多少“多名”在悄然起哄,不知道生命在他们眼里是什么样的存在?我也无心去指责谁,只希望美好和善良能够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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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猥亵及性侵类的社会事件越来越多,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大,我想也许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相关意识的觉醒。我相信相关的法律法规会更加完善,但不知要等到何时。我们能做的,就像白岩松说的一样:“不是让人性变得‘更好’,而是约束人性中的不好。”
愿安息。
网友评论
原凶是导致女子抑郁的作案教师,不是围观怂恿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