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士以前不是个侠士。
因骨根清奇天资聪颖,祖祖辈辈又都是朝中首屈一指的将帅良才,于是最开始也想走武官的路。战场上打打杀杀难免会出差错,侠士虽有同父辈相仿的皮囊,却少了颗乐意冲锋陷阵的心,说白了就是怕死。直到有一天边关突然传来消息,外族入侵,侠士的父兄都为国捐躯了,他娘悲痛难忍一口气没挺过去也走了,侠士看着家里其余一干怯懦的妇孺,肾上腺素没忍住飙了一下,跪行金銮殿面圣,孝衣挂帅出征,一口气杀退外族夺回城池,原本见血就腿软的怂包如今把仇家的脑袋别在腰带上回来祭父兄。待到一切都完事儿了,皇帝很开心,给他加官进爵,他骑着高头大马进长安的场面真真是一时鲜衣怒马,英姿飒爽,没多久便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姑娘,住进了城里最豪华的宅院。可惜他虽擅刀枪却心思简单,对于朝廷里些个明争暗斗毫无办法,但凡有人恩惠于他,他便以为是个好的,久而久之,明面上依旧是皇帝跟前的红人,暗地里早已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终于有一日皇帝嫌他碍眼了,身边的有心人往重里挑了个茬,一纸诏书,满门抄斩。侠士偶然得知消息,连夜带着夫人逃出长安,荒山野岭之中饥寒交迫,后又有追兵相逼,好不容易藏身于破庙之中。侠士混进附近的城里打听消息,抬眼瞧见自个儿的通缉令,心下一凉,正在此时身后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从天灵盖到脊椎骨都摸了一把,眨眼间手腕又猛地被扣住,侠士一惊回头见是一蓬头垢面的乞儿,那乞儿理直气壮地伸着胳膊向他讨食,侠士怕惊动他人暴露身份只好将身上隔了夜的干粮塞了过去,那乞儿也不嫌,接过便大口地嚼,末了留下句话,千万莫要为女子所累。侠士回到破庙,迎来的是妻子劈头盖脸的一顿数落,想来原本是千金之躯,这些日子着实受了不少苦,侠士便不与她计较,谁知妻子哭哭啼啼了一整夜,第二日也不肯再同他一起走,只道想要他一纸休书回娘家去。侠士无奈,写了休书,又把盘缠全都就给了她,只身一人离开,一路风餐露宿却也自由,偶尔休憩之时自嘲一笑,这命数倒是应了那乞儿的话。
不知过了多久,捉拿他的声音逐渐消退了。一日于某酒馆之中他行侠仗义以一敌十杀了一伙强盗,自此名声大震,无人知晓他的过往,只知道江湖上出了个了不得的剑客,他的剑十分的快。仔细计较起来,也是这时,侠士真正成了一名侠士。他为人耿直,没有其他杂念,武功精进得很快,不日便成了大气,终于在某届武林大会上夺下了盟主之位。他以为江湖不比朝廷,可随着时日推移,他愈发觉得两者很是相似,他见到了所谓正派人士为一己私利而残害同门,也见到了所谓反派人士本毫无过错却被人无端追杀,他开始明白这世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善恶,有的只是捉摸不透的人心。
“盟主为何封了剑?”“因为我再不能像从前那样很快地出手了。”
他倦了。
侠士将位置让贤之后便开始了四方漂泊。看过了海,看过了沙漠,看过长安城外三月的桃花,看过长安城里四月的牡丹。或许是心境变了,此时在这个皇帝眼皮子底下的城里,他更像是一个冷静的看客,一时间竟不似少年时所见的乱花迷眼,他看得很清,清楚到可怕。他偷偷的去看了曾经的妻子,那个娇滴滴的女子早已改名换姓,做了别人的妾,虽偶尔受着正室的挤兑,更多则是悠闲的梳妆打扮,挑拣衣服头面。夜里侠士来到了长安城内最大的花楼喝酒,竟被一昔日的相好认出,那女子也不声张,只是掩唇一笑“不知故人家中一切可好?”侠士竟有一瞬感到了寂寞。
他终究离开了长安。一路向南,经过一不起眼的小城。城中多水,沿堤走了许久竟不见一座桥。眼看着天色已晚,客栈却在那岸,侠士默默脱下了上衣打算凫水过去。正在此时一舟分花拂柳而来,舟上一人身披蓑笠,光着脚,卷着袖子露出半截细腻的胳膊。侠士愣愣地看着,那人一抬头,一双灵动的眸子便与他对上了目光,竟是一个小姑娘。“那边的,过河么?”
侠士觉得他疯了。他突然想结束漫无目的的漂泊,想就在这座不起眼的小城里,想把后半辈子都安定下来了。
一切都顺利得像在做梦,侠士和小姑娘成了家。他在院后挖了个坑,把剑埋了起来,做起了正当营生,虽利润微薄,却也够了日常开支。他曾向小姑娘坦白他的过去,“虽然我曾经做过高官闯荡过江湖,但你不要崇拜我,不瞒你说在这之前我是一个特别怂的人。”小姑娘嘚吧嘚吧地磕着瓜子,认真听完了侠士的话,评价道“傻逼。”日子一天天的过,侠士本以为一辈子也就很快过去了,没成想当年江湖上结下的梁子找上门来。侠士叹了口气,握紧了小姑娘的手道“对不住你,若此之后无缘再会,你若不弃,来世再见。”言罢转身准备把曾经的剑从院子里刨出来。谁知手腕被猛地扣住,妻子不知哪来的力气,将他拖进屋内,从床板底下抽出了一柄剑,正是当年侠士埋下的那一柄。妻子拖着剑推门而出,三下两下砍瓜切菜般解决了找上门的仇家,侠士惊掉了下巴。
“你是当真不记得我了吗?”“你是当年的那个乞儿?”“不错。”“为何当初送我那句话?”“我看上的,别人不能染指。”侠士一时无言以对。“这剑还用埋么?”“不用,心不死,剑便不会锈。今后还是挂在墙上罢。”“好。”“还愣着做什么,我饿了,去下面条。”“...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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