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新政策于8月实施以来,有效的提升了创业担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便捷高效的支持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东宝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其中五大政策将直接受益于创业者。
一):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为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原专业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将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范围。
二):贷款额度统一提高。以往贷款额度受行业和人员类别的影响分别为五万或十万不等,新政策下各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至十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可以适当提高。
三):贷款期限延长。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目前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
四):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按照相关规定贴息,经办的金融机构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个人担保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
五):大力提升服务政策和服务效率。各经办单位和金融机构将严格落实为民、便民、务实、高效原则,精心梳理简化创业担保申请审批程序,全面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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