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 邱宇婷
我叫李冷村,小名狗蛋。满族人,后改为汉族。因祖辈流传说名字贱的人耐活,父母才给我起了这么个名。
我家也算是个村里人中的小康家庭,有个自家盖的小二层楼。父亲做起了生意,本着勤俭节约的美德,攒了不少钱。却依然摆脱不了农民停不下来闲着的本质,一边务农一边做生意。
我的童年伙伴是二黑,兴旺,金顺,佳宝。几个人经常在漆黑的只剩下月亮星星泛着点点光亮的夜里玩捉迷藏。我们钻进树林里,躲在草堆旁,穿梭于麦田中,玩的不亦乐乎。二黑他们都说我特不好抓,经常在田地中干活的我就像是泥鳅融化在黑夜里,只剩下两只炯炯的大眼睛,而泥鳅般敏捷的身手更是让我如鱼得水,很快就能摸到老窝,取得胜利—一股骄傲感油然而生。我只有过一次不堪回首的失败经历。那天晚上,本该一直跑着躲藏,谁知脚趾奇痒无比,无法忍受。我立马选择了个较隐蔽的草堆,一屁股敦下来,拔了鞋,迫不及待地抠了起来。霎时我的身体就像有电流穿过,那一阵阵舒服的感觉,随之增加了手的频率和力度。抠到尽兴处,人整个一机灵,嘴角不自觉上扬,幸福的感觉立马传到全身各个角落。无奈这痒它总是得不到满足,只好下狠劲用手指甲盖去按它。于是红肿的包上便留下凹凸不平的指甲痕。微眯着眼享受着这份快意,白天阳光熨贴过的风吹来,温暖的气息中又带来了专属于夜晚的凉爽。可恼人的是近在咫尺的蚊子的嗡嗡声,还有那——极力压抑住的踩在干枯草从上发出窣窣声!大事不妙了,顾不得穿鞋立马站起来侧身于草丛旁,同时屏住呼吸,绷紧了身体,侧耳细听。窣窣声渐渐地,慢慢地逼近,将要走远之际——无奈这痒它不识场面,先从脚趾冒出以示警告。你不理踩它,它居然往全身各处冒。你狠狠按下一个不用做太大动作就能安抚的痒,可它却更放肆,一点一点扩大它的领地。你这只手安抚住腰上的痒,那只手稳住大腿根的痒,可脚趾的痒却不干了,它更加表现来以示我的不公平待遇。我不敢亏待了它,立马腾出一只脚来蹭,可却不能喂饱它,俺便一股劲的踩上去。痒好像也知道这不如手来安抚的精准细致,更猖狂了——浑身像有蚂蚁爬,那一阵钻心的酥痒!我认输了!我什么都不顾了—— 蹲下来干草因压力变化发出了在黑夜静寂衬托中格外巨大的声响。就在附近二黑机灵的扭头,瞅到俺时,还怕俺跑,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来——结果俺蹲在草丛上挠脚趾的痒舒服的都懒得站起来。俺就这样被抓了。
俺呀,还有个骄傲,就是俺脱村了!俺户口可是俺父母秉着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精神,起早贪黑,东访西问,挤眉弄眼整成的,为此花了不少钱。这让俺在伙伴中有那么一丢丢的高贵感和满足感。
直到有一天,俺跟随父母进城上初中去了。一老师带着俺走向教室。俺穿着洗的薄了又薄的身体可以在里面无限晃悠的浅浅蓝白格子衬衫,呦,你可别小看,这件衣服可是俺长辈,它是俺爸那个时代穿的继承给俺的。俺的牛仔裤也因长期干活而磨出了好几个破口。俺的裤腿随意卷着——下地干活时俺为了防止活泼的泥巴乱窜到裤腿里因而卷起来,继而成了一种习惯。俺踏着布鞋边走边贪婪的看着走廊外校园的美景,脑子一边又在飞快地转,苦想一会的自我介绍。终于俺前面的老师推开了教室的门,示意俺进去。俺怀着七上八下的心羞答答低着头走进去,接受了同学们目光的洗礼。而当俺抬起头时,俺眩晕了,有一种毒阳天长时间在地里干活,猛下子直起腰,望见刺喇喇的太阳时,身体和眼睛同时想罢工的感觉。一班里五颜六色的花哨服饰,并且都是和俺成鲜明对比的像那个一哭起来泪痕划过,露出极其不一样,格格不入的颜色痕迹,那个抹了厚厚的粉的哭起来却像僵尸的城里姑姑,全是一码的白,其中居然也包括男生!俺觉的自己像蒸笼里的包子——黑的脸都能渗出红色的油。俺不敢直视了,赶紧把头低下,却瞧见各种我没见过的鞋子,印象最深刻的是大部分他们的鞋子上不分男女,都有小学时大队长三道杠的标志,只不过三道杠变成了斜的。这一度让俺以为这个学校不但统一衣服裤子,也统一鞋子。正当俺手不知道往哪搁,脚不知道往哪放,目光也不知道往哪瞅不敢自我介绍时,一句声线高昂快活的“这个黑土鳖!”打破了寂静,随之涌来的是全场爆发的轰笑声,更多类似“黑土鳖”这样的话都被淹没在铺天盖地的肆笑中。俺慌乱中瞟到一个甚者,更是笑抽到地上,全部五官纠结成一个疙瘩。俺当时就是餐桌上的包子,被大家肆意的猖狂的用筷子捅开皮,慢慢地咀嚼着馅,然后又像唾沫一样一口唾出。直到——老师严肃的制止了他们。虽然时间很短暂,但对于俺来说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不过谁让俺天生一副乐观心态,征服几亩地都不在话下,区区几个小人儿的冷箭就能将我射倒?真是比赖蛤蟆想吃天鹅肉还——想的美!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我挺过了开头,过程么,却是出乎意料的美啊。因为我是农村人,勤劳勇敢,踏实能干…女生用俺随叫随到,万事女生为先。那你一定要问了,班里男生都死哪了?不,他们只是"装死"!等我看过几本言情小说,几部偶像剧,和他们讨论过几个高深问题后俺才明白。男生们这叫欲擒故纵,故意玩深沉。如果被女生呼来唤去,则显得太没有男子风度,不符合漫画中女生痴迷的冷酷高傲的白马王子形象。随口来几句脏话(显威风),对女生们爱答不理(显高傲),却在适时帮助他们一把。这样女生就会对你感激涕零甚至爱你爱到死去活来。显然俺也意识到了这点,可俺的本性是十分难改的啊,因此俺深受女生欢迎——当然只在她们需要的时候。俺同时也深受男生们的"爱戴"。俺是软柿子,好捏。因此俺又被当做是他们英雄气概的对比物,对,俺还要叫他们哥。这让俺有些不满,俺抡起俺这强壮的拳头,他们那在温室中的长大的“小肌肉”不都要趴下么?不过红花都要绿叶配,俺甘当绿叶,图个逍遥自在,谁也不得罪。不过俺始终到不了他们的世界,俺管他们的一切叫“热潮”。
一天,老师讲考试加分条件。俺深知这是权利之争,八杆子打不到俺。那会就准备两胳膊往桌子上那么一环,头舒舒服服地贴在上面,即使肉嘟嘟的鼻子,嘴唇,眼睛都拧巴在一起,也要美美的睡上一觉。对于俺这学生来讲,没有什么比在课堂上美美睡上一觉最舒服了。当那种呼之欲出的困意席卷而来时,你的意识和睡神做着殊死搏斗,老师讲的话像是耳边飞过的子弹,只留下了它呼啸飞过耳朵旁"`嗖嗖"的声音剪影,却完全没有很具体的印象。最后四仰八插地睡倒在桌子上,进入一个没有时间概念的意像里。而当下不正是最好时机么?正当俺准备进入甜甜的梦乡时,一些敏感的词窜到俺耳里。啥子?少数民族加5分?啥?!农村户口加5分?!!这爆炸性的新闻一下子把俺打懵了。俺只觉得喉咙发紧,扯开瓶盖就咕咙咕咙地灌水 。俺并不是觉得可惜,只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感冲击着——俺原本也蛮高贵,这可是他们当官的爹都求之不得的啊!
这是俺头一次和“热潮”挂钩。
不知不觉俺已走入大学校园,忘了从哪一天起,校园里男生女生清一色的挽起了裤腿!穿起了有破洞的牛仔裤!踏上了布鞋!女生穿着不符合她们的夸张大的衣服,她们管这叫什么男友风。男生穿起了旧的掉色的仿古风衣服,故意把自己晒得黝黑——古天乐般健康的小麦肤色。他们像狗像牛一样跑前跑后,给女生端茶送水。他们又管这叫绅士。一群二货,靠!村爷俺却登上了省吃俭用大半个月买的三道杠,装潢上了花哨的高档衣……
风依旧是被阳光熨贴过的风,带着温暖的气息,俺入神地吹着微风抠着鼻屎藐视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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