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日 星期日 晴(597)
自主选择权
孩子的想法我们应该在确保正确的前提下给予充分尊重,尤其是选她自己需要的物品时,我还是主张让她自己做决定。
昨晚我们三人商议今早早一点起床,去护城河散步,然后吃过早餐去逛街,给熙宝买凉鞋。今早如约进行,一进商场直奔运动品牌,我想选一双运动款凉鞋,穿着舒适度会稍微好一点,无奈,熙宝不喜欢,她想要一双时装款的,最好是带点小高跟,或者bullingbulling的那种,我也没加阻拦,看她最终要选什么的?看过几款之后,她最终的眼神落在了巴拉巴拉家白色简约款的小凉鞋那儿,让漂亮阿姨拿过来试了下尺码,挑选了合适的,熙宝甚是喜欢,这款并没有起先她想要的小高跟呀什么的,不过款式简约,舒适感也好,果真是上脚试过她自己就可以知道哪款更适合自己的脚丫子呀!
假如开始我就把自己否定的想法告诉她,也只能徒增烦恼吧,她估计也不会听,即使听也是不情愿的,像这样,自己试一试,挑选一下,她自己就知道哪种更适合了。
把权利释放,让她自己做决定,既让她获得了成就感,也能找到自己的价值,关键是不用我费口舌,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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