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一个新的名词慢慢地进入了我们的视线:网红,即网络红人。最近听一个朋友聊网红经济,将它对标偶像经济,结论是新的科技让网红经济得以高速发展,非常有趣。对于网红经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不过对于网红和偶像明星的关系我却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网红这个词现在常常指代那些网络上长得好看的女生。但其实网红可以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代表了很大一群人。包括有才艺的,有特殊技能的,甚至长得很有特色的,所有能在网络出名的人都能称为网红,比如小时候的韩寒、凤姐,长大后的cucn201、叫兽,以及现在的papi酱、冯提莫等等。我经常会有这么一个问题,网红和传统明星的差别到底在哪里?似乎唯一的区别就是网红红于网络,而传统明星红于电视和电影。事实上仔细去分析的话,他们主要的区别在于受众范围。
以前互联网还没飞速发展的时候,传统媒介能吸引大量观众,所以当时的明星不管男女老少,人尽皆知:还珠格格让赵薇从电影学院的学生成长为当时最火的明星,而流星花园则让四个名不见经传的男生一炮而红。而自从进入新媒体时代,流量变得分散,有人喜欢看直播,有人喜欢看文字,有人喜欢看短视频,大家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了不同的平台,不再是几家电视台垄断了流量。而这些不同的选择所造成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出名,然而却没有人能做到像传统明星那样路人皆知。
这个区别说明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观众的口味开始慢慢变得多样化了,不再因为选择的匮乏而被动去追随潮流。在这个时代人们开始追求个性而不是共性,每个人都能在网络上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通过网络更深入地了解自己。不过正因为网上什么内容都有,也有不少人沉迷其中,最后迷失自我。举个例子,去年有一则新闻,一个会计挪用公司的钱给一个主播打赏了好几十万,最后身陷囹圄。除了观众容易沉迷其中以外,也有很多人为了成为网红而不择手段。比如很多人喜欢被关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获得大量的关注,同样也有很多人喜欢不劳而获,而网络就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机会。由于幸存者偏差,大家看到的都是已经成功的网红们,所以会有一种爆红很容易赚钱很容易的错觉,所以该好好学习的不好好学习,该好好工作的也不好好工作。这些人做网红纯粹只是为了想红或者是为了赚钱,因此很多人无论什么出格的事情都会去做,只要能让他红或是赚钱就够了。
像上面这样的负面例子很多,但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垄断,总的来看应该是一件好事。这让很多有才艺有能力但不受传统媒体待见的人有了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也让更多人去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深入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有个性地活着。由于时代的不同,我们这一代注重个性:我不管别人怎么做,我就是要这么做;而我们父辈这一代人比较注重共性:大家怎么做那么我也应该怎么做。只有每个人都充满个性地活着,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有趣,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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