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街小巷布满了共享单车,在这个共享的时代。可谓方便至极,也可谓糟烂不堪。而关于这种两个轮子的交通工具,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那点事。也许是一些琐碎的回忆,也许是承载了某些伟大的诸如骑行西藏的宏大愿望。而于我,那似乎也只是一种能算作代步的交通工具。
第一次见到这种神奇的交通工具,那是很小很小的时候了。似乎是从天而降般的突然出现就停靠在老板楼小平房屋里的墙边。那是外地干完活的父亲骑回来的。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和那辆二八大杠一起出现的人是我的父亲。后来也有幸坐在坐垫前面的横梁上和父亲一道感受过风的呼啸,哥在后座上。那是童年。
后来举家搬往昆明。父母在那座叫作春城的城市里的城中村做起了小买卖。父亲的交通工具也由二八大杠变成了人力三轮车。
小姨妈一家三口亦住在父母店附近的出租民房里,那里有一堆也从老家到春城追梦的故乡人,统称为“老乡”。“老乡”和“老乡”的孩子们几乎都有自行车。于是到了八九岁该学骑车的年纪,家里没有自行车的我和哥便在小姨妈的沟通下和“老乡”的孩子们一道在某些周末和小假期开始了学车之旅。
于是附近城中村里的空旷巷子成了我们的练车场所。“老乡”的孩子们似乎早已学成出师。而我通常很笨拙的在一边踩踩停停。摔跤是常事。后来总算学会了蹬自行车,却总也顾及不到“刹车”,于是继续摔跤。以至于某次在风驰电掣下壮烈的摔倒在废弃建材卫浴的堆积场,至今还记得罪魁祸首是一个断面整齐的坐式马桶。后果是左边小腿脖子那被整齐的划开一道四厘米长的大口子,深可见骨。怕挨骂的我用随身携带的“干脆面”小卡片一盖,再用袜子一套,便惴惴不安的回了家。流了多少血早已记不清,后来在洗澡的时候才被母亲发现,臭骂一顿后便在父亲的带领下去附近军队里的医务室里上了次药。怎么好的也早已记不清,只是至今小腿上仍然有一个光滑的却和周围皮肤格格不入的疤。
“老乡”搬走了,我又回到了没有自行车骑的日子。偶尔的娱乐时光便是在周末的时候坐在父亲的人力三轮车后面随父亲去批发市场进货。一个轮子之差,总感觉差异十分巨大,毕竟三轮车不用刻意控制平衡。但三轮车能载很多货,这是自行车比不了了。
哥的同学有自行车,还是带变速档的那种。于是之前从不和哥一道上学的我目的性满满的混入了哥和同学上下学的队伍里。这样便偶尔能有机会一试身手。多年后的我还记得当时那风驰电掣的感觉,伴随着轮子压着沥青道路发出来的规律的摩擦声。
初中那年,我也有了自己的自行车,那是从回了老家上学的哥那接手而来的斜杠女士破旧自行车。应该是父亲之前从二手车市场帮哥置办的。那辆车虽说是我人生意义上的第一台自行车,但是很不好骑。骑起来咯吱作响。像一匹垂垂老矣的马。
于是我也开始了骑着车和同学们一道上学下学。
终于在一天,我的“老马”在学校的停车棚被偷了,心中怀着悲痛和欢喜。让人尴尬的是父母并没有为此而给我重新购置自行车。他们换了个思路,我开始拿着学生月票搭乘公交车上下学。
学期末的那几天,常有联系的小学同学帮我从他所在的小区里用他自制的万能钥匙开了一辆开起来十分拉风的山地自行车,带减震弹簧那种。他自己已有一辆(用同样的方式)。只是那台让我雀跃的山地车最后没有经过父母的认可,在临假期开始拿成绩单的那天依依不舍的交给了几个玩的比较好的兄弟保管。幻想着能在开学之后没事也能骑那么几次,满足一下内心的膨胀的欲望。
希望总是美好,而现实总是残酷。新学期我回了老家上学,那一别竟然是和那辆山地车的永别。那车后来被那几个哥们当作网资贱卖了。啼笑皆非和哭笑不得,但肯定没有“老马”那样让人心塞,毕竟不是自己的吧,没了也不心疼。
高一,我终于又有了自己的自行车,还是新的那种。蓝色的弯把龙头——公路赛。十分酷,酷到没朋友,酷到骑的忘我,酷到忘我般的为了躲避过马路的行人而摔跤,然后又留了个醒目的疤。这次的疤没有那次的平滑,即便是好了偶尔会自己鼓起来一点让我一阵痒的难受。后来终于在一次放学后停在网吧楼下的路边被人偷了——锁还在(完美无瑕),车没了。不过这次之后我连搭公交车上下学的资格也没了,为了方便,父母直接答应让我住校了。而自行车也慢慢的淡出了我的脑海。
科技发展的很快,电瓶车横空出世。父亲也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把三轮人力车变成了二轮载货电瓶车。不用自己蹬,还能跑的飞快,电瓶加电机就能走,确实方便。在假期有幸骑了几次父亲的电瓶车后我发现我爱上了这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而自行车彻底的被我抛出了脑后。
有个叫小瑞的江苏连云港人在高中大门口附近开了一间前期为格子铺为主后期为摩托车为主的小店,店名很有意思叫“玩物尚志”。他的店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我课下闲余常去的根据地。他的店门口常常摆放着几台机车(摩托车),有雅马哈踏板迅鹰和本田的跨骑小狒狒。迅鹰一直都在(他的主要坐骑),而其他的则换来换去(被卖了)。
沾小瑞的光,迅鹰也成了我的代步且拉风的工具。付出的代价可能是需要帮车主买一份饭或者加一次二十块钱的油。而我乐此不疲。于是开始了真的酷到没朋友。毕竟在还在上高中的同学们看来,骑着摩托车确实是一件比较帅气的事情。
酷到没朋友和追求速度也需要付出代价。在一次风驰电掣的躲避要离开公交车站的公交车后,顺理成章的撞倒了一个翻过跨栏横过马路且让我瞄准的年轻男医生(慌忙的前进和后退中他最终选择让我撞他的屁股)。所以印象中应该是撞到了他的屁股,三十码左右。后来那厮便躺着地上不动了。庆幸的是他没事,尽管演技不错。而他最后在拿了三千块钱的补偿后满意的在他所指定的医院里继续打着生理盐水。我则后怕的骑着车回到小瑞的店里,毕竟未满十八岁,毕竟无证驾驶,毕竟没带头盔,毕竟那是算违法的。尽管那个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医生确实很可恶,但想了想,我和他也算是半斤八两吧,庆幸的是还好他没啥事。
临近快毕业那段时间,小瑞在女朋友嫁给别的男人后,把店盘了。然后紧接着做了一件让我觉得很牛的事情——骑着他的雅马哈迅鹰历经十天左右从湖南回了江苏。从那以后好像摩托车便成了我的梦想,正应了那句话——每个男人都有一个机车梦,不论老少。
多年后的现在步入社会的我在一个禁摩的城市无奈的默默无闻的骑着电瓶车,偶尔也看着从身边呼啸而过的带牌的摩托车唏嘘不已。却始终没忘了关于两轮的那些事。
如果可以,以后的孩子一定要亲的自手把手的教他/她骑自行车和摩托车。
如果可以,有生之年,要骑着摩托车去一次西藏。即便是带着爱人和孩子一道。
这样的人生才算完美吧。身上的那些疤么,都无所谓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