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少年。

作者: 黎安姑娘 | 来源:发表于2017-08-05 15:05 被阅读3次
    文――漆北
    很久以前的文章,很幼稚,一字不改的复制下来,作为纪念吧。
    文章中的少年已经离开这个冰冷的人世了,因为一些意外。

    十六岁,我在墙上写“所有的坚忍背后都是因为有一个值得和血吞牙的理由”旁边还用大头笔写上少年的名字。

    十七岁,我在硬纸上写“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并把纸粘在墙上牢牢盖住早已斑驳难觅的“言论”。

    而今,站在十七岁的尾巴上,我把“现世安稳,尽力就好”刻在木制的床头上。

    也许,时光如何走过,风怎样吹过,我悄无声息的成长,我写过的那些字会记得。

     奥斯卡·王尔德曾说:“过早成熟就是十全十美。”

     我从来都是一个比较早熟的孩子,但我从来也和十全十美无关。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喜欢一个男孩直到此刻,同样,也是在这跌跌撞撞的不断匍匐前进中,我也终于懂得与曾经的忧柔岁月握手言和的意义。

     对于我自编自导的以他为中心的默片也是永不能忘,我是一个花脸的小丑,那又如何,无伤大雅。

     一封情书的背后往往暗含着不一样的烟火阑珊。初中的时候,我喜欢听电台。每晚九点到十点有思姐主持的《一封情书》,那是一个声音柔和的明媚女子。节目有个时间段专门用来念听众写来的信,我就那样偷偷听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节目,我鼓足勇气写下了名为《致我最深爱的秋》的一封情书。不久,节目里我的信被极其荣幸地念到了,我激动得泪流满面,颤颤巍巍的握住录音笔从开始录到节目结束。里面有一句话这样写到:“我们都拥有同样一份执着,但目的地却又是那样的不一样。”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和少年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只是因为内心的萌动,而傻傻期待,痴痴得意。

     2014年,我上高一。他上高二。他读国重,我读省重。我真是太笨太笨啊,补习一年也勉强上个省重。可是,就是这样,我仍然快乐得手舞足蹈。因为我知道:我和我最亲爱的少年,可以在同一个小城的同一片蓝天下为了大学而奋斗。区别在于高中的位置一个位于河西,一个河东。这也值了,好在这座小城的上方飘着少年的气息。甜糯的,醉人的。

    2015年对我很重要。因为我在写了许许多多文字都石沉大海的窘境中看到了一篇我很久之前写的《再见时光》见报了。其中有一点小小的插曲是我写童年时代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名字时,我故意的把朋友的名字改成了“秋”。我总是这样顽固的在一些小事上莫名其妙近乎偏执的想把他和我扯上一些微妙的关系。

    此刻,他高三,我高二。都是拼搏未来的妙龄。我坐在自习室里看着对面特殊的“高三楼”,我就想着他在另一个学校的教室里拼命刷题,我也跟着倍感动力十足。于是渐渐开始懂得,我所喜欢的或许就是这种感觉,一种积极向上,远离灰色,拥抱阳光的感觉。而那个人早与儿时记忆中的白衣白袜的少年并无太多相似。活在当下也许是另一种游刃有余的生存态度。

    蒋方舟说:“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我不反抗什么,唯有怀念。任岁月恣意行走每一条河与每一座山,如今,终能轻声道一句:再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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