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吃是我最大的乐趣,那么除了吃,徒步则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爱上徒步的,也不记得徒步走过多远的路,我只记得,有些想不通的事,都是徒步时想通的,有些下不了的决心,都是徒步时下的。
学生时代,徒步是我最常做的事,我常常一个人,从家走到学校,再从学校走回家,期间十二三里的路程,虽不是特别远,但以我的速度也需要至少八九十分钟,那时人小,走不快。到了高中,我又有了新的地方可以走,每天吃过午饭,我都会出校门,到围墙西边的天野里浪一浪,走一走,那闲适的心情别提有多爽,尤其是春天,麦苗青青,风吹来,田野里翻滚着麦浪,一波波,不急不慌,田野的远处是一片白杨树林,我总觉得,白杨树是我们这儿的标志性树种,仿佛在儿时久远的记忆里,我只认得白杨树。白杨林,也是我必去的地方。我的一整个青春几乎都与这田野有关,有关到我以后的回忆,我熟悉它的每一条路,哪里有坑有洼,我都知道,我熟悉它的每一片绿色,夏天的时候,白杨树的叶子比手掌还大,我总喜欢选择一个地方,作为歇脚的绿茵,而且一坐就是一个多钟头,那段时间,脑子里会出现很多呆滞的东西,比如我眼前的一棵草,一朵野花,看到它们存在于此,我会想到,它们是否也和我一样,用同样的眼光看我,于是很自然的便会想到生命,以及与生命有关的种种。当然有时望着远方,我会产生期望,我期望有一个身影能在目光中出现,然后向我走来,脚步安稳没有浮躁,面带微笑,然而,有一天,也确实出现了这样的一个人,至那以后,我便更爱那片田野了,也更爱徒步孤单了。
接下来的徒步,就是一脚踏入了社会这条错综复杂的路,说实话,在我心里,对社会这个词,真没有实质性的理解过,我不知道它是一张网,却总喜欢带着曾经的天真,在里面瞎逛。我走过热闹的街区,街上的行人我无一认识,我与她们只是擦肩,有的甚至都不会擦肩,我们只是单纯的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条街,我们不会有交集,更不会仔细互看对方的脸,然而这脸的风景,却是我最不想看的。
我走过街区,走过林荫的小路,走过繁华的广场,我找不到我想去的地方,我走在傍晚霓虹闪烁的商业街,穿过一条幽暗的隧道,迎来挂着路灯的未来。我端详着眼前一个又一个的人头,忽然觉得它们就像一个个虫子,在不停的像四面八方移动,还有那马路上的长得像盒子,屁股冒着烟的家伙,“滴滴滴”的吵闹听起来真是让人异常的厌恶,天黑了,路不容易走,所以我会更加谨慎,我怕稍不注意就掉进被掀起盖子的下水道里,又或者是 脚没站稳,漏了一层台阶,进而跌倒。城市的路,总给我一种很远很远的感觉,远到我根本想像不出来,我究竟走了多远。那种疑惑就像你,虽行走在世间,却找不到出口,虽徒步了很久,却依然冲不出迷雾。
但是不管那时的青春有多迷茫,我最爱的依然是徒步。
再后来我又被现实多增添了几个身份,对于这些个身份我竟从未排斥过,有一天我发现,身份越多,责任就越重,责任越重,就越想找到自身的价值,于是我又开始徒步。
我开始试着改变自己,首先就是减重,我会每天绕着同一个地方走,速度也没有很快,从太阳落山,我开始行动,塞上耳机,与外面的声音隔绝,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我记得给我感触最大的是一首叫《Fade》的纯音乐,没有歌词,只有激昂的曲子,我一圈一圈的走,一遍一遍的听,越听越觉得有劲,越有劲就越觉得,离光明不远了。每天都是如此,渐渐,我找到了目标,又渐渐的,我下定了决心要与自己一搏。于是我开始着手我计划的事,让那个浅藏在心中的梦,一点点变成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会感慨,如果不是徒步,我是断不能找到方向的,就是因为一直不停的往前走,容忍着孤独,才终于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让自己变成越来越想成为的样子。
徒步是快乐的,徒步又是孤独的。世间很多的疑惑,有时只能靠自己去琢磨,很多的忧伤,也只能靠自己去排解。
我每每走过一段路,陪伴我的永远是风,风是孤独的,我亦是孤独的,有时风很挑皮,拉扯着我的头发,吻红了我的脸颊,有时在我耳边大吼,有时又温柔的像一句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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