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自己的房间》

作者: 夏天哦 | 来源:发表于2022-06-14 20:16 被阅读0次

    意识流的文学形式之前接触过,只不过那时还不知道它还有专业名词。这篇演讲文也是随意识流动的。中心思想是“女人想要写小说,她就必须有钱,还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1918年前,普通的女人想要养活自己,她可以给报社打零工,报道这儿的驴戏、那儿的婚礼,帮别人写信、为老妇人读书诵报、扎些纸花、在幼儿园教小孩子识字。后来因为一笔遗产,她也可以说出“社会为我提供了鸡肉和咖啡、床榻和寓所,以回报我付出去的那些钞票”。作者对食物是有敬畏之心的,“人只要吃不好,就不能好好思考、好好恋爱、好好睡觉”,毕竟身、心、脑是浑然一体的。

    有了钱以后,她不仅仅在生活上富足了,还幻想“我们可以去探险、也可以写作,在古迹和胜地信步游荡,坐在帕台农神庙的阶梯上沉思,也可以早上准时去办公室,下午四点半悠闲地回家,写一首小诗。”,把这句话说得现代一点就是,伤心了还能一张机票飞到想去的地方散散心,这就是钱的力量。还有“有钱人时常动怒”,是担心穷人要夺走他们的财富?是的,但还有另一种不那么明显的深层原因。通过贬低他人以凸显自己的优越,不就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嘛,无论男女。

    不过,作者也就是遇到政策了,因为那时的大环境是不可能让她们赚到钱的,就算她们赚到钱了,法律也不承认她们有权利把自己赚来的钱归为己有。

    这里就涉及女性的地位了:

    1470年前后,“女儿若拒不嫁给父母选择的女婿,就可能被关进屋里,饱受拳脚,公众对此保持漠然。婚姻无关个人情感,而是家族敛财之道,尤其在崇尚“骑士精神”的上流社会中……往往一方或双方尚在摇篮中,婚约便已定下,刚能离开保姆就要完婚”。二百年后的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女性地位才被再一次提起,“即使在中上流社会,女人为自己选择夫婿也属罕事,但只要许配给了某位先生,至少法律和习俗便默认丈夫是一家之主”。1880年后,法律才允许已婚女性拥有自己的财产。

    无权无钱的女性,要是想干点自己的事了,“狗会吵闹,人来干扰,钱必须去赚,身体也会衰弱”,还“总有人会斩钉截铁地对你说--你不能做这件事,你也做不成那件事--而那恰恰是我们该去抗争、去克服的”,所以她们又要抵制这个,又要反对那个,势必神经紧张,筋疲力尽。

    但是,“只要你停下脚步去咒骂,你就输定了;停下脚步去笑他们,你也一样输定了”。所以,“我希望你们能用写书或别的方法给自己挣到足够多的钱,去四处旅游,去无所事事,去思索世界的未来或过去,去看书、做梦或是在街头闲逛,让思考的钓线深深地沉到溪流中去”,这在当时无疑是一个只可远观的美好愿望罢了。但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做自己,比任何事都更重要”这句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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