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是天底下最纯洁、最无私、最伟大的爱。
这话搁在前些年,我特别坚信,认为它是不言而喻、颠扑不破的真理。
然而,母亲把自己的孩子推下楼、母亲把自己的孩子活活打死、母亲抱着孩子一起跳下楼等骇人听闻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涌现的时候,不禁颠覆了我的三观。
虎毒尚且不食子,而这些母亲哪里有母亲的样子?哪里有做母亲的资格?哪里还有半点人性?哪里懂得珍爱生命?更是谈不上什么“纯洁、无私、伟大”了。仿佛孩子就是她的附属品,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发起狂来就不管不顾了。
纪伯伦说过,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他们生命是对于自身渴望诞生的儿女。他们借助你来,却并非因你而来,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灵魂
也许你会说,这不过是个例,是极端事例,不要以偏概全。我承认你说的是对的,可是我再也无法信奉开篇所说的观点了。
同样的,在我们常人眼中,我们都相信作为孩子,应好好报答父母的爱。
可是,近些年子女虐待父母不肯赡父母的事情层出不穷,麻木了众人的心,虽然明知他们不对,但至少相信法律给这些给父母如此报答的子女以教育和规范,给这些父母一点保障。可是近期听闻儿子为钱锤杀父母的年仅13岁,儿子嫌母亲啰嗦讨厌母亲而弒母20余刀的年仅12岁,让人痛彻心扉!他们就是这样子来报答父母的?我们的社会到底沾染了怎样的暴戾之气?
别再说什么个例了,这实在是值得我们去深思了,再联系老师被学生打骂,以及其他一些极端事例,虽然与母爱没有什么关系,对于置身其中的我们来说,都是密切相关的。我们的经济发展了,但是人们的素质并没有随之而提升,相反,被经济异化了,被金钱腐蚀了、被某些低俗的娱乐降低了,被部分舆论导向带偏了。
现在动不动就有人说对方站在什么道德制高点,说对方是圣母婊等。我们得承认,某些人道貌岸然、表里不一,拿着道德的大棒四处挥舞,自己却干着龌龊的勾当,可是,一个社会,一个规范的社会,难道仅仅需要法律法规,不需要道德的约束和宣传吗?如果什么事出了,都只需要法律法规来裁定,那么无法用法律法规来约束的行为,或者说再犯而受罚的成本非常低时,难道不需要道德的指引和约束吗?
尤其是有一天自己老去时,却让法律法规来决定自己子女如何赡养自己时,你的内心是崩溃的,不禁念叨,想当初是如何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他长大成人的。可是当初你也是骂过某些人是圣姆表的,也不屑某些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这样的场景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用什么来报答母爱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孔夫子曾说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而我说,做一个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能养活自己、赡养父母、不给社会添乱、为社会发展尽绵薄之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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