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特别感到时间消逝之快,寒咝咝的。”张爱玲在给夏志清的信里这样说。
从六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三十年来,张爱玲在美国的日子里,在每年和夏志清来往的三两封信里,她除了关于写作和书籍出版事宜之外,常常提到的是时间的紧迫、长期反复的感冒以及虫患(实际应该是一种皮肤病)的困扰。
今年是张爱玲百年诞辰,她出生于一百年前的9月30日。我已经好多年未读张爱玲的新作了,今年特意买了夏志清编注的《张爱玲给我的信件》,以及《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还有《纸短情长》(皇冠版一直未到货),为这纪念我最喜欢的这位作家。庄信正与张爱玲的的通信也是从1966年6月开始,直到张爱玲去世前不到一年的时间,即1994年的12月,两本通信集断断续续读下来,张爱玲的措辞都是矜持而礼貌,简洁克制,却又显得温和恳切,不似她作品中的凉薄与孤傲。却正因此,让人感到格外的悲凉和难过。
出生于簪缨世家的张爱玲,曾有煊赫家声,她的父亲和母亲皆出身名门,一个是御史之后,一个是军门千金。但他们的结合毫无感情可言,最后也以失败告终,如果要探讨这段婚姻最大的意义,也许就是成就了一个天才作家。
四十年代初,张爱玲二十岁,便崭露头角,蜚声文坛,应了她的那一句,“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迟,就不那么痛快了”。六七十年代,身在美国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家夏志清在1961年发表英文著作《中国现代文学史》,里面给了张爱玲42页篇幅,并将她排到鲁迅之前,甚至称她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华语文坛一时轰动,开始了关于她的第二波文学热潮。直到今天以至于将来,张爱玲,终将是一个华语文坛绕不开的名字。
小时候,她曾立志“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十二岁拿稿费就买了当时最风靡的丹祺口红。年轻时候的她特立独行,穿奇装异服,神采飞扬——“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然而中年以后她却选择退隐于美国繁华都市,过着深居简出,简单朴素的生活,因为怕虫患,不断搬家,有时甚至一天换一个汽车旅馆,经常感冒,牙疼,因为没有医疗保险,每有病痛必奔波于公立医院看病,花费了特别多的时间。四十岁以后她的作品明显减少,除了《赤地之恋》、《对照记》等,主要专注于《红楼梦魇》的写作和出版,《海上花》的翻译,以及自己旧作的翻译改编,还有为了生存所接其他的教学或者翻译等工作。因为身体的原因,有时一冬天的伤风感冒,使她的工作效率很低,在给庄信正的信里她很苦恼自己,写三封信有时就是一天的工作,也正因此时间的流逝也成为她精神上的压迫,但只要身体许可,她还是一直工作的。我想,无论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那都是她的选择,即使是写好遗嘱,清冷寂寞地告别人世,也是她愿意的。
这两本通信集语言是平实的,不似她文学作品中的涉笔成趣,文采斐然。但是读到了张爱玲在现世的人生里,与朋友交道中的谦逊、恳切和信任。那该是在她后半生“寒咝咝”的人间里,感受到的最温暖的情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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