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孤独的,如一匹草原的狼。
看过电影《狼图腾》的人都应该听到过该片中狼的长嗥,那一声长嗥,带着恐怖,带着绝望,带着孤独的忧伤,所以狼嗥就是这世上最凄清孤美的声音。
李白也是孤独的,他常常喝醉了酒,麻痹自己的神经——又在醉酒后用绝世的清醒——用诗,倾吐内心的孤独。是孤独,便带着清冷的愁与淡淡的哀伤——所以他写“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张爱玲也是孤独的——虽然也犯了贱,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胡兰成,她付出了半生——一生只恋爱过那么一次,却支离破碎,山河无痕。她便带着凄清与绝美,孤独地去了美国——像一只带着伤痛独飞的雁。她的割心的疼痛,她的孤独都交给了文字——留给时间和后人吧,于是在有了《半生缘》,有了《红玫瑰与白玫瑰》有了《倾城之恋》之后又有了《小团圆》。
读《小团圆》,读到涕泪俱下。通篇没有一个字写疼痛,却字字带着血泪,对一个低到尘埃里爱着邵之雍的九莉,让他用三美团聚来打发她。她为他堕胎,她为救他的命舍命奔忙——哪怕被人唾骂她是汉奸的妾也无所谓——反正爱——爱可以抵挡世上多少的寒凉?爱,又是那么的魅惑,是倾城女子的回眸一笑,是罂粟花开——有致命的毒,只一眼,便可以让人抛弃一切。《西厢记》里的崔莺莺便是中了爱情的毒,开篇便讲“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只可惜,爱情的结局往往是始于美好,止于恶俗。崔莺莺的结局,我想这世上没有人不知道。
我也孤独的。
带着苍老的天真与青苔的幽绿,与时间抗衡,虽然我知道——于事无补。
喜欢孩童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毛爪爪地睁着,透着好奇。孩子的世界里,清水一般,是我的喜欢。为了这份天真,遍寻他们的眼睛,为他们送上温暖的祝福 ——竭尽所能地救助他们上学。做公益,一颗心也常常是孤独的——即使有大爱战友们的温暖随行,心里亦感觉孤单凄清——总感觉到自己的孤单——势单力薄呀。我在那些纯真的孩子的眼睛里分明的看到了我自己——带着苍老的天真的自己。
喜欢绿色,到了一种极致,(这一点和作家雪小禅很像)。衣柜里有许多件绿色的衣服——但不喜欢翠绿——太显眼,太过热烈,太过招摇——像在诱惑什么——夏天的蝉与蠕动的蚕虫。我更喜欢墨绿与深绿,这两份颜色带着生命的温度,不失苍老,又有向往着重生的愿景——所以又喜欢带着霜的叶子——枯叶蝶一般金黄的颓废里,含着今冬的积蓄与来年初春的爆发。无论是墨绿与金黄,都是生命的颜色,就让它该来时来,该去时去吧,生命无论长短——只要我在这波段里绚烂过,慈悲、温暖、无畏,无惧,天真地绚烂,才是生命的极致。
喜欢一个人,一杯酒,一支烟,一本书,一支笔,一个暗黑的清晨——凌晨两三点钟,在夜色里,全城皆在沉睡,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的灯光是亮的。暮色深沉,如一口锅的盖子,把大地包裹得严严实实,夜晚如此安静,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这时候的我,一个人与一本书的作者对话,向一杯酒倾吐,用一支笔记录,用一首音乐安慰支离破碎的肉身与魂灵。或许也会痛哭——因为太想念一个已经离开许久的男子,抑或只是因为太想念爱与被爱的那种感觉,也会听一首忧伤的曲子——是理查德·克莱德曼弹奏的一首《为爱痴狂》。光听这名字,便是爱到极致了,心弦被理查德弹奏的起了微波,便会涕泪俱下,连心脏也跟着颤抖——仿佛把多年前的心掏出来又狠狠地摔成八瓣。这种感觉,只有一支笔来记录——密密麻麻的写了几十万字,相思如一根无尽头的线,缠绕在笔尖,编织出荒唐的梦,伴随着浩浩荡荡的岁月。
最深的想念,也带出最深的孤独。
最深的孤独,在心的最深处。
也喜欢热烈,也喜欢艳俗。也喜欢大克拉的钻戒,喜欢貂皮大衣和名贵的首饰包包,也喜欢长城黑比诺和法国的干红,也喜欢在深沉的夜里,醉在君王怀——似贵妃一般,被宠坏,被深爱,一生一世,长长久久。这些鲜衣怒马的生活,都是红尘的样子呀,最俗,也最热烈,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却最让人爱不释手呀。
我陷在最深的夜的孤独里,独自翩翩,与时光痴缠,与孤独的自己缱绻缠绵,难舍难分。
绝世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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