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游

作者: 徐来__ | 来源:发表于2020-05-26 23:33 被阅读0次

深庭长日,落花满地,无事可追忆。

拟歌先敛,欲笑还颦,不似少年游。——题记

1

上小学的时候,袁朗诗怎么也不会想到去喜欢这个男孩子。

矮小,瘦弱,皮肤白细到没有血色。没有男孩子的英气,反倒比女孩子还清秀。

但他是“别人家的孩子”。

虽然朗诗学习成绩也好,但是她懒啊。在家里从不做家务,常态是翘着二郎腿读闲书。和她年纪不相符的闲书。

朗诗妈常常会拖地拖到她的脚边,把她的书抢了。

“你看看人游韶年,比你小一岁半,在家已经会帮妈妈做事了,你再看看你!看看你!”

科幻的广袤宇宙瑰丽星海,波澜壮阔的民族史诗,滚滚长江浪淘不尽的英雄往事……她不得已从书里的种种宏大世界抽身而出,面对狭隘的现实。母亲,拖把,一地鸡毛。

还有……游韶年。又是这个名字。

她恨得牙痒。

那个时候的朗诗,非常不想当女孩。

讨厌裙子,讨厌追星和花痴,讨厌芭比娃娃,讨厌粉红色的一切,讨厌一切做作的女生。热爱文史哲,练习跆拳道,喜欢打篮球。发型略长于板寸,皮肤略白于炭黑。被近视800度的代课英语老师误认为男同学,全班哄笑。好斗,经常和男性同桌打架。打得过,不饶人,打不过,不认输。但是会哭。朗诗除了成绩好看以外没有一点像好学生。

那天朗诗带游韶年去野球场打篮球。野球场这种地界,俨然一个小小江湖。男女老少,各色人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啤酒肚的大叔灵活变向晃飞了人高马大的青年,宝刀不老深藏功与名;不到一米六的女孩子迅捷如风左冲右突,从别人的胁下三步上篮打板进球,笑露小虎牙;穿旧汗衫破球鞋的沉默男孩,突然暴起扣下了一身锃亮球衣球鞋少年的投篮,又害羞地说“不好意思”;半大孩子们聚在一起,热闹讨论NBA球星,自诩哈登库里艾弗森,真打起球来却是娱乐成分居多,戏称为“马戏篮球”。游韶年这副小身板,球技不佳,在球场上就是被半大孩子们欺负的绝佳对象。

朗诗至今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不知道他是被篮球砸到,还是被野球场上的半大孩子欺负了,她只记得当她赶到的时候,游韶年满脸是血,血的来源是他的鼻孔。他目光呆滞地仰望天空,半大孩子们在周围嬉笑。

那天,袁朗诗又跟人打架了。

一对多,战况惨烈。

“不许欺负我弟弟!”

朗诗记不清楚那场架打得如何,但记得很清楚最后是背游韶年回家。

他很轻很轻,在她背上像一只小猴子。

2

后来朗诗逐渐想当女孩了。

虽然仍然喜欢篮球和跆拳道,但是这不妨碍朗诗开始喜欢裙子,喜欢粉红色,认识到很多不做作的女生,和她们成为朋友。她开始留长头发养白皮肤,甚至偷偷买一些化妆品。当然,不敢涂着出去。那个时期的少女买化妆品不是为了使用,更像是为了收藏。光是坐在家里想象自己把脸涂白把嘴涂红的样子,就很美好。

她也开始留心学校里能遇见的男性。打篮球意识很好的大眼仔,在球场上一枝独秀;隔壁年级英俊又有才的物理老师,让一切男同学都黯然失色;跆拳道馆里一招一式干净利落的师兄,英姿飒爽,一身白肉得像《水浒传》里的浪里白条张顺……她没有早恋的想法,但是打篮球与某个人分到一拨儿,练跆拳道抽到与某个人对打,或者在楼梯口与物理老师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内心会有小小的欢喜。

那年春节和情人节的时间比较接近。朗诗和小姐妹上街卖玫瑰花,用挣来的钱给自己买了一只玫瑰色的口红。很劣质,但是喜欢得不得了。第二天去舅舅家拜年,游韶年也在。舅舅是他们共同的舅舅。

那时候的朗诗非常人来疯。她从口袋里掏出朗诗的新口红,在舅舅家的浴室里照镜子涂好,搔首弄姿,然后逢人就问“我美吗?”“美宝姐姐我美吗?”“荷雨妹妹我美吗?”“啦啦啦谢谢大家!”

她快乐得像只喜鹊。

小孩子就是这么自来熟,即使只有逢年过节和亲戚红白喜事才能见到,仍然可以马上打成一片。舅舅家凑齐了一堆半大孩子,他们开始玩“叠罗汉”。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正经游戏,非常简单粗暴:剪刀石头布,输了的人趴在床上,然后其他人逐渐叠上去。第一个输的人被压在最底下,承重最多,最惨。而最瘦小的游韶年被压在最底下的时候真就是人间惨剧,应该上《今日说法》,让全球少儿请勿模仿。

朗诗妈骂了朗诗一顿。“你们不要欺负游韶年,他被你们压在下面都不能喘气了!”朗诗表面乖乖认错,内心暗想:哦,小崽子还学会告状了?下一次的叠罗汉游戏,豪横不讲规则,还要剪刀石头布干嘛?直接压游韶年!盘他!可能欺负他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后来有些孩子们玩累了,去玩电脑游戏,拳皇,炎龙传说,造梦西游,赛尔号什么的。不知怎么只留下朗诗和游韶年。当两个人单独留在房间里的时候,人来疯的她更疯了。

袁朗诗把游韶年按在床上,说,“我涂口红了,美吗!快说!我美吗!”

他大概以为这和叠罗汉的日常欺负性质差不多,没有表现出明显不适,非常逆来顺受,挣扎都不挣扎一下。

朗诗却鬼使神差地,闭着眼睛,吻了上去。

——大概不能叫吻,而是“用嘴唇来回摩擦把自己的劣质口红蹭到雄性人类幼崽的面部并以此为乐”。

他还是没有反抗。她慢慢吻着他的脸,长睫毛在他脸上像汽车的雨刮器一样刷过来刷过去,让人心烦意乱。她逐渐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燥热心情,想发泄却不知道如何发泄。那时候她还小,小到甚至没有在生物课本上学到过青春期男女的种种隐秘,而她的家庭教育也不允许她知道这些,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

直到他们共同的表姐破门而入:“天哪你们两个!在!干!嘛!”

他冲去浴室把脸上的口红印子全部洗掉了。

可是脸仍然很红,红到脖子红到耳朵。

洗不掉。

3

再长大,上了中学,袁朗诗听说游韶年变成坏孩子了,成绩一落千丈。具体怎么个坏法也不知道。总之,大人眼里成绩不好且和老师不对付的都是坏孩子,而像袁朗诗这样成绩好但是和老师不对付的,一般会被描述为“有个性的好孩子”。

现在他们的地位掉了个儿:袁朗诗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大人因为她遥遥领先的好成绩,选择性忽略掉她奇怪的性格和火爆的脾气,忽略掉她懒惰不做家务的种种缺点;而游韶年堕落成了敬而远之的对象,哪怕他一如既往地对家里的长辈恭谨有礼,在同龄人面前温润如玉。

地位提升的袁朗诗却开心不起来。

那时候的袁朗诗是个圣母。这可是我的弟弟,我看着长大的男孩子,变坏了?这样哪行?我得给他掰过来。

袁朗诗气势汹汹地冲到低年级的教室,随机抓取一名小女生,“你说,游韶年在班上是不是经常顶撞老师?上课走神?不写作业?”

小女生吓得连连摇头。

明察暗访无果,袁朗诗借着高一级的优势,把自己往年的各科笔记本一股脑儿塞给游韶年。

小崽子,你,给我好好学!游韶年后脑挨了一记爆栗。

后来的日子里她在游刃有余地考第一名之外,频繁出入低年级的教室,问游韶年最近学习怎么样,辅以笔记,和爆栗。

直到有一天,游韶年说,“姐,你以后别来找我了。”

“嗯?为什么?”她的目光不善,配上紫红色的眼镜框,显得杀气腾腾。

游韶年红了脸,“每次你一来,我的同学都起哄,说你是我女朋友……”

这下轮到袁朗诗脸红了。

她强自狡辩,“你管人家说什么?我是你姐!”

游韶年畏畏缩缩地说,“可是我真正的女朋友会跟我生气……”

袁朗诗突然觉得一颗心空落落的。她突然知道大人说他变坏的原因了。在那时候她的世界里,坏孩子的坏局限于顶撞老师,上课走神,不写作业之类,但她没想到游韶年坏得那么高级,竟然开始早恋,这高级的坏涉及了她的知识盲区,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仓皇逃离了低年级的教室,也出人意料地没有对游韶年使用大暴栗攻击。她暗暗发誓此后的人生不要再当圣母,不要再多管闲事。

后来还有这么一次,在他们共同的中学的运动会上,袁朗诗跑八百米拿了第三名,倚着篮球架喘着粗气休息,却正好撞见,游韶年第一个到达百米米赛道的终点,红色的终点线缠在他腰上,像华丽的腰带,旁边的小女孩子们山呼海啸,花团锦簇地给他送矿泉水。他在花团的中央笑得很灿烂,相比之下在篮球架旁独自喘气的她显得有些寒酸可怜。

她第一次发现这个瘦弱的小男孩,竟然隐藏着这样优越的爆发力;这个被自己欺负的小男孩,竟然是这样的受欢迎。但她心中霁月光风,也不以为意,快快乐乐地想上前去和他打个招呼,却突然想起来他的话。

“别再来找我了。”

“我真正的女朋友会生气。”

袁朗诗的明媚的笑容冻在了嘴唇上。

她低下头往回走去。仍旧一个人倚靠着篮球架。

如此,她正好错过他长大的那几年。

她对他几乎没有任何记忆。他应该也如是。

逢年过节的见面不过是点头之交。都长大了,谁还会去玩幼稚的叠罗汉游戏。

她学习越来越忙,连篮球都少打了,追星、早恋、电子游戏这类事情,更是与她隔了一个世界。她性子里有一股倔强,极度偏执。小地方重男轻女风气严重,总有亲戚阴阳怪气地说,“女孩子小时候学习好,上高中以后就没有后劲儿了。”“女孩子理科的天赋不如男孩子。”更有甚者搬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糟粕。袁朗诗往往翻个白眼,背地里抛掉所有娱乐,更加用功。

我要让你们看看,女孩儿能有多强。你们养的好儿子,没一个比得上我。

几千年的观念难以改变么?我偏要改变!

那时候的袁朗诗像个一腔孤勇的侠客,沉默,以笔为刀,快意江湖,手落处书卷纷飞。

她又把蓄养的长发剪回略长于板寸,在《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的扉页写,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几度思归还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

——她像上阵杀敌的花木兰,无暇画眉,无暇思归。

后来她终于高考结束,她考了市里第二名,第一名是一个和她惺惺相惜的女孩子。那些亲戚终于不会再叽叽喳喳说些重男轻女的话语了,至少在她面前不敢了。

高考成功的同时,她也收到了男生的告白。那是隔壁班级最温润如玉的男生,和她一样踏实努力,笑起来像是春风化雨,是她最欣赏的类型。她满心欢喜地接受。

18周岁,成年,她终于开始了初恋,终于不必再弯弓征战作男儿,而是可以去见识这世间的花柳繁华地,富贵温柔乡。

大学的一纸录取通知书,她背起行囊去了北京。

那个时候她的人生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志得意满,无以复加。

她几乎不会再想起,时光深处,那个小小少年。

4

袁朗诗在北京上大学期间,仍然保持每天和家里通电话的习惯。

刚开始,她兴高采烈地和家里人介绍新鲜的一切。宿舍,天南地北的舍友,军训,烈日操场,上课的大教室窗明几净,图书馆的大楼恢弘得一如古埃及的金字塔,在这里第一次见到几千人鸦雀无声学习的场面;大商场里总有zara、H&M和优衣库,超市里稀奇的蔬菜水果,南方不曾见过的花草树木;结冰的什刹海,玉渊潭,糖葫芦,风筝,初雪轻轻覆盖的故宫……她像一只快乐的喜鹊喋喋不休。几个月之后,新鲜劲儿终于过去,和家里人说话说到没话说的时候,她开始不厌其烦地问家乡的每一个人好不好。

外婆外公好吗。好。

爷爷奶奶好吗。好。

姑姑姨姨们好吗。好。

美宝姐姐好吗。好。她已经上班了。

荷雨妹妹好吗。好,学习一直很努力。

游韶年好吗?

电话里沉默了几秒。

他念书念不下去,转去当体育生。练体育时候被同学扔铅球砸到了头,现在躺在医院里。

袁朗诗那时候超冷静,她想过他可能会死。

长这么大她还没见过生离死别。她有点记不清楚游韶年的样子了,她努力回想,游韶年该是怎样的一个形象?她大脑里存储他的那1MB内存被调用出来,画面竟然历历可见。他是被我欺负的小男孩,他是和我一起打篮球的小男孩,他是变坏了的小男孩,他是……我吻过的男孩。

她想要立刻买车票从北京回家去看他。

妈妈骂她神经病。让她管好自己的学习生活,老家这边自然有人会照顾游韶年。

她想到自己曾经对自己说的,不当圣母,不多管闲事,打消了这个念头。

后来在电话里零零碎碎听说,他脱离生命危险了。

他逐渐恢复了。

他回学校上课了。

他又开始继续练体育了。

大人们想找学校和砸伤他的同学担责任,赔钱,他不肯,拦着。

妈妈说,这孩子太讲义气,护着那个砸伤他的同学。

妈妈又絮絮叨叨地转述小姨的话,本以为这孩子鬼门关上转过一圈回来,该知道回心转意好好学习才是正道,哪知道他还是原来那副样子,对谁都笑笑的,就是不念书。哎……

袁朗诗在日记里写:

“游韶年是我多重要的人吗?好像也不是。

他死掉的话,我会难过,会哭。但过一段时间,也就不会难过了。

只是我总是频繁梦见,铅球砸过来的那一刻,我在他身边。

我肯定会把他推开。

然后铅球打碎了我的颅骨。

是我的脑子里充满了瘀血,不是他的。

我闭着眼睛都能看到好多好多的血。

梦醒过来的时候,我在北京六环的荒村野林里,头疼得很真切。”

5

上大学后回家的某个假期,袁朗诗和游韶年在共同的舅舅家相遇。

他们都长大了。

她记忆中的他大概只有一米六,现在窜到快要一米九,像一棵树一样英俊挺拔。剑眉星目,笑起来眉眼弯弯,比电视上的奶油小生、微博上的流量明星都好看。

他记忆中的她是个假小子,不像表姐,更像表哥,现在竟然也变得漂亮端庄起来,唇红齿白,长发披肩。

他笑,“姐姐,你变美了。好美。”

她也笑,“我从小就美,你自己没发现。”

游韶年笑得更欢,“小时候美得不够明显,现在金子开始闪光了。”

“好久不见,我很想你。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根本不会想你,上大学之后,却经常想你。这是当时被铅球动手术留下的吗?”袁朗诗抬起手,温柔抚摸游韶年额头上的伤疤,心疼地说,“还疼吗?”

“早就不疼了。这疤也不明显,不影响我的帅气。”他握住她的手,四目相对。

小男孩子的手……袁朗诗觉得像有个奶声奶气的小男孩子蠢蠢欲动地从她的指缝里钻出来,可一恍神,一回首,游韶年是个初长成的小伙子了,那手是骨节分明的,硬朗的,男人的手。袁朗诗不着痕迹掣回她的手,只像给火烫了一下。

从那天开始他们恢复了联系,后来袁朗诗开学回到北京,他们也偶尔在社交网络上相遇。

她第一次打王者荣耀,邀请他,从小到大没打过电子游戏的袁朗诗一直死一直死,游韶年一直跟着她护着她。后来她再邀请他打游戏,他拒绝掉排位邀请,然后发出匹配邀请。她在心里暗暗发笑。

他找她谈论,谈恋爱出去吃饭的时候应该男生付账还是AA,什么时候该送什么礼物给女孩子,要怎么样礼尚往来。不得不说游韶年真的很懂女生,他送给女朋友的那些小玩意儿,都是袁朗诗期待收到而不曾收到过的。袁朗诗也地分享自己的初恋故事,隔了大半个中国的柏拉图式异地苦恋,她欢天喜地地把合照、收到的礼物展示给他看,絮絮叨叨说那个男生有多好,她怎么这样幸运初恋就遇到全世界最好的男生,她一定要嫁给他。他却嗤之以鼻,怎么会有男生给女生送这些东西,说这些话。

袁朗诗有点怅然若失——也是,这些他早就经历过,经过打磨的他不会送出“让女生不喜欢却仍然装作喜欢”的直男礼物,而她却视若珍宝。她觉得他们仿佛是分属两个世界的人,却又互相开着一张小小窗户,彼此张望。她的世界素净,纯洁,极简,她贪婪地从窗户缝里窥见他的世界漏出来的五光十色。去不了,看看也好。

她对他说,我打算考研,毕业之后考公务员,和初恋对象结婚,一步一步奔向自己规划好的幸福生活。他却对她说,我不喜欢念书以后也不想考公务员,不喜欢这样一眼望到头的日子,我想自己创业,哪怕很苦很累,我也甘愿。认准一条路,别问有多长。她狠狠地打字辩驳了一番,读书是走向成功的最佳捷径,不读书也可以成功但是要多吃很多苦。我想你往后的日子轻松快乐。他笑说,人生若无悔该多无趣啊,她却认真地说,充满悔恨的人生会更加无趣。有那么几个瞬间袁朗诗觉得自己像极了劝宝玉留心仕途经济的薛宝钗,大贤大德,芳龄永继,却是一生一世的“冷香”。

他说,你和其他那些成绩好的女生都不一样,她们是书呆子,你,不是。而袁朗诗也在内心觉得,他和那些所谓的坏男孩、小混混,都不一样。

她原本从来不爱各式各样的社交软件,却逐渐开始视奸他的微博,抖音……看到他关注和点赞的网红脸女生,不知道为什么,开始有点生气。

袁朗诗去找神通广大的小姐妹阿萱谈论这个男生,却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隐去了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

阿萱认真地说:“你最好离这个人远一点!”

“为什么?”

“这人是个海王,专门养鱼。”

“什么意思?愿闻其详。”

“我之前有个局,这么跟你说吧,坐在我对面的一排女孩子,都是游韶年的前女友。其中有一个,跟他表白了之后不到一天就被抛弃了。”

“这样吗……可我怎么听说他对女朋友很好?”

“对每一个都特别好,就是换得快。”阿萱冷笑。

阿萱添油加醋地说起游韶年的种种事迹,什么为了女人和兄弟打架啦,小小年纪混社会啦,他那么渣可是小姑娘们还是前仆后继啦,谁叫他有那样的身材和那样一张脸啦……

袁朗诗沉默了。

6

第二年,假期,回家。

袁朗诗拎着黑色的行李箱披着黑色的外套,整个人像一只归乡的黑色候鸟,很有点沧桑味道。

她柏拉图式的初恋终于没有跑过遥远的地域和漫长的时间,和平地结束。她整夜失眠,确诊为抑郁症,一天吃两粒小药片,白天,黑夜,以药片数量记录的时光在指缝里悄悄溜走。痊愈之后她整个人变得有点麻木,在大学里混成老油条。

她长得不难看,又正值芳华,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不同的男孩子程度轻微地追求她。她毫不动心,因为她清楚明白这样程度轻微的追求别的女孩子也会拥有。她觉得自己像大池塘里的一条鱼,或者货架上待价而沽的商品。没意思透了。

她按时上课,下课,去图书馆。可是她明白她其实什么也没学会。她再也找不到曾经那个意气风发,以笔为刀的花木兰了。

她没有什么梦想要去实现,也没有什么人想要去奔赴。

她百无聊赖地,吃米,活着。很偶尔地保留有一点点孩子气。

新闻说今晚金星伴月。

这天晚上袁朗诗本来打算找游韶年借校服。借校服的目的是以大学生身份混进中学打篮球。用非常的手段实现平常的目的,这很袁朗诗。

她以为他会取了校服拿给她,没有其他多余的事情。可是他偏偏从小是那种热情又礼貌的孩子。他说,“你在哪,我骑车来接你,去我家拿校服,顺便留下来吃个晚饭吧。”

“我在云清对面,白衣服蓝裙子黑书包。”

“收到。”

袁朗诗大老远就看到游韶年。眉目还是旧时眉目,只是他的发型实在和留着板寸的同龄男孩格格不入,精心打理的刘海,像是要上舞台的男团成员,但配着他那张痞帅的脸却相得益彰,袁朗诗再也不认识第二个人能驾驭这种发型的人。

坐上游韶年的电动车后座,袁朗诗犹豫了几秒钟,是否应该抱住他。最后她很轻地抱住了他,同龄的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甚至是陌生人之间、只是为了在后座坐稳的,很正常的那种抱。

到了他家去,吃过晚饭,他们像小时候一样自来熟地在他房间里聊天,聊学习也聊游戏,聊人生梦想也聊恋爱话题。

“你初恋在什么时候啊?”他坏笑。

“成年以后。谁像你一样!”她娇嗔,“你到底谈过多少个女朋友啊?”

“我想想,一二三四五六……反正用手指数得过来吧。”游韶年做出很认真掰着指头数的样子,那模样神态像个孩子般稚拙,激发起袁朗诗心中奇异的母性反应,她想拥他入怀,轻吻他的面颊,抚摸他头顶的头发。

“渣男!发展到哪一步了?”

“你能想到的,都发生了。”

“怎么发生的?”

“那时候我还未成年,念高二,在XX大学附近打暑假工,认识了一个XX大学的女生。那天我喝了酒,冲动了。”他笑得不以为然,她的心却一点点变凉。凉得透透的。她早该料到的,这个坏孩子。初中早恋,拉帮结伙打架,不爱学习的坏孩子。表面上温润如玉,内心却有大人们根本看不到的深渊。她从窗缝里管窥他的世界,自以为了解,殊不知她从窗缝里读懂的他只是冰山的一角,他们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和她都那样了,以后是不是要和她结婚?”她还强作镇定地尬聊下去。

“结婚?当时哪里就想到这么远!后来那女生知道我才高二,心态崩了和我分手了。怪我怪我,长得帅,又显老。”

“你怎么这样乱来,可别染上什么脏病。”她站起来,倚着窗户看窗外的太阳和漫天云霞。一颗心也像扔到那漫天云霞里,翻腾搅动。

“你这个人就是太古板了。怎么就一定要结婚了呢?两个人在一起开心点不好吗?我觉得人这一辈子,都不一定要结婚。”

傍晚的太阳火烧一样,直烧到她心里来。她脸贴在玻璃上,烧得很烫。

他坏笑,“你仔细点儿,那窗户脏,你瞧那窗玻璃上白色的液体是什么?”

她立刻想到不好的东西,红着脸打他,自觉满脸都是灼热粘稠的液体,身体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燥热。

他又笑,“是我洗隐形眼镜的水啊,我随手泼在窗户上了,你在想什么啊?”

袁朗诗羞愤无言,盯着游韶年,仔细看他。

因为是体育生的缘故,高,壮,骨肉亭匀,挺拔英俊,一身硬硬的腱子肉,却是细细的腰。她想到《红楼梦》里面的句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深V领的衣衫露出性感的锁骨,笑起来眉眼弯弯,满满的少年感。

眼前的这个人和幼年的那个人完全割裂开来了。

他是他。

他不是他。

袁朗诗的脸越来越滚烫。

他对她的脸红视若无睹,从枕下掏出一包烟,熟练点燃。袁朗诗像当年在低年级教室外那样第次被震碎三观。

“你、你——怎么抽烟啊?”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我都抽了四年了。”

“四年……那当时岂不是还上初中…这么小怎么就学会抽烟了呢?我怎么不知道?”

“当时好玩呗。”

“少抽点吧,有害健康,会得肺癌的!”

“多少人不抽烟都得肺癌。”游韶年不咸不淡地吐出这句话,连带吐出一口烟雾,空气里烟味开始弥漫,刺激神经,诱人犯罪。

袁朗诗恍惚想到,自己曾经像薛宝钗劝学一样的时候,他也曾说过,“多少人不读书都当大老板”这类的话。他相信他所相信的东西,光凭言语劝不听,他会笑笑地应和,却不会听到心里去。

“抽烟的人得肺癌的概率会大很多。你看我,长那么大,都没抽过。”即使知道他不会听,她还是要说。像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侠客,也像反复啰嗦无趣的老太婆。

“那你要不要试一下?都是成年人了,该试点成年人的事情。很刺激的。”游韶年给袁朗诗递了一支烟,目光充满挑逗,“不会的话,我教你。”

袁朗诗不知道这时候的大脑出现了什么机制,像是当年不知道为什么吻他那样,神经病发作一样。

她没有接过烟,而是钻进他怀里,笑得娇俏,这娇俏和她平日里的样子很不符,以至于有点诡异。

“要不我们来试一点,更刺激的事情,你刚才说的,那件事。”

趁他没有反应过来,袁朗诗把游韶年扑倒在床上。

“我不会,你来教我。”

7

袁朗诗那天穿一件白衬衫,深蓝色西装裙,她觉得她整个人像是打翻了一个盛着热腾腾牛奶的蓝色玻璃杯,不管不顾地泼了游韶年一身,覆水难收。

你疯了吗?你是学霸,你是“好孩子”,你还……是他的姐姐啊!你怎么会干这样的事情!你疯了吗?你疯了吗??现在说“我开玩笑的”还来得及……吗?

不,已经晚了。

几秒钟过去了。袁朗诗错过了说“开玩笑”的最佳机会。游韶年像小时候一样,毫不反抗,任由袁朗诗将他压在身下。袁朗诗大脑一团浆糊。我这时候该做什么?真有那想法的话,脱他衣服么?吻他嘴唇么?我…我不会。

他动了。他会做什么呢?会反过来将我压在身下么?她紧张又期待。而他慢慢拉开她环抱住他的手,把她的双手钳制住。

游韶年处变不惊,脸上仍然带着笑说,“我要是想起来,随时可以起来,我不想对你动手,你还是自己起来吧。”

她又羞又怕,却任性固执地抱着他不肯起来。

“我好羡慕你。我觉得你过的日子好开心。我好像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考大学,然后考研,找工作,要挑选靠谱的人谈恋爱,上了床就要结婚。但其实我……一直都不开心。我——”

“嗨,你就是家里管太严,自己给自己压力太大了。走走走,我带你出去兜兜风。”游韶年打断她祥林嫂似的无趣叙述,一把把袁朗诗从床上拉起来,暧昧的气氛一扫而空。

坐电梯下楼,狭小封闭空间里的两个人寂寂无言。

“我想做好多以前不敢做的事情啊,你陪我去好不好?”

“好。”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这夜金星伴月。

月亮昏黄暧昧,像隔着一层毛玻璃。金星倒是清寒明亮,伴在月亮的尖钩上不离不弃。

游韶年陪着袁朗诗去打了耳洞,纹了身,不过肺地吸了一支烟,染了一次性青绿色的头发,大波浪卷,化了浓艳的烟熏妆,随便进了街边一家浮光溢彩的酒吧,下一个项目,袁朗诗要尝试喝酒。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做这么多事情只需要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半天的时间。 她本以为自己是在探寻一个充满未知的、极度快乐的新世界,然而做完这些之后,她没有感到多少快乐,只是感觉非常无聊。原来这个未知的世界是如此廉价,原来那些极乐的事情门槛是这样低。

她回想到,她还是一个高中生的时候,曾经以为,踏入成年应是一件极有仪式感的事,应当做点什么来纪念,譬如高歌,譬如大醉,譬如彻夜不归,在街头游荡,乃至于在滂沱大雨中起舞;再不济的,也该趁风雨正好,写点诗句。

然而她什么都没有做。

所有的一切像一场大梦醒来,她来到了家乡的几千里外的首都北京,开始了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新生活。刚开始是新鲜的,做什么事都有干劲。学习,锻炼,练琴,唱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交朋友,购物,逛京城,吃吃喝喝,寻访“燕京八景”,去往关外野游。歌手赵雷在她耳机里呻吟着“北京的冬天太冷,我没有足够的衣裳过冬。”可袁朗诗大约凭着刚刚成年的热血,安稳妥贴地度过了在北京的第一个冬天。

往后的日子,却越来越颓丧。初恋的结束粉碎了她关于一帆风顺圆满人生的计划,她开始知道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能求仁得仁。她开始疲惫,开始老油条。她已经没有多少未知的世界可以去探索,越来越少的事情能让她感到快乐,而她无论是金钱上还是知识上都很贫瘠,只剩下大好的青春年华可供挥霍,于是为了满足关于“挥霍”的欲望,她不断从浪费时间这件事情中寻找畸形的快感。

譬如在考试即将到来的时候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想,心中逐渐升起粉红色与橘黄色交织的安逸。譬如上课的时候坐在第一排,把透明玻璃水杯放在阳光照耀的桌子上,一整节课盯着看光影流转。

浪费时间,离经叛道,这是她私藏的美景,她隐秘的快乐。

画面跳回眼前的现实,她又在发掘她新的隐秘快乐。绿头发烟熏妆的袁朗诗穿着白衬衫、西装裙,原因是她去参加了一个公司招聘实习生的面试,去找游韶年的时候随随便便地没换衣服,这身打扮在酒吧里显得格格不入。

她却毫不介怀地饮酒,大笑,对游韶年说,“我们来打一局王者荣耀吧,我打算在游戏里破戒。”

“破什么戒?”

“我要在游戏里打开语音,和陌生男人说骚话,如果有人骂我,我就狠狠地骂回去!”她借着醉地倚靠在他身上,格格地笑。

“小姐姐~”,隔壁桌突然有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把手搭在了袁朗诗的肩膀上,“认识一下吗?我可以带你上分~”

这男人大概观察他们有一段时间了,从对话里读出来他们不是情人关系,这才上来搭话。要是放在以前,袁朗诗会吓得要死,赶紧逃离,或者在她跆拳道武力巅峰时期和男人打一架。可是这次袁朗诗却笑得很妩媚,掏出手机准备加微信。

游韶年皱了皱眉,没说什么。

袁朗诗媚眼如丝地看着游韶年,说,“你知道我下一件事情要做什么吗?”

“我要找一个陌生男人,约炮。”那个“炮”字是个爆破音,袁朗诗把满嘴酒气喷到游韶年的脸上,笑得花枝乱颤。口红粘到牙齿上,狰狞,像刚刚吃完小孩。眼线和睫毛膏晕染得眼圈黑黑,更显得皮肤苍白,吸血鬼一样。

醉醺醺的男人笑得更加放肆了,露出歪七扭八的黑黄牙齿。

应该是个烟鬼。袁朗诗想。可是游韶年抽了四年的烟笑起来还是一口白牙。

游韶年一拳打在男人脸上。

“操你妈的,你把她当什么人了?离我姐姐远一点!”

半醉的袁朗诗恍惚间想起了什么东西。

古早的水泥地篮球场。

满脸是血的游韶年仰望苍蓝色天空。

那时候她为了他打架的背影,和此刻游韶年的背影跨越时空重叠在一起,又朦朦胧胧叠加上阿萱添油加醋的传闻里游韶年“为了女人打架”的背影。

一场盛大的蒙太奇。

她逝去的青春。

她突然像个疯子似的伏在桌子上哭了。

哭着哭着,就觉得耳边的聒噪越来越安静,最后只剩下白噪声。

8

袁朗诗从醉里醒来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她躺在游韶年的床上,他坐在地上打游戏,四连超凡。

她疯魔了一样,把他扑到在地上,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处,任性地吻他的脖子。

他立时把她推开。彼时她穿着白衬衫西装裙和肉色丝袜,头发散乱妆容糊涂满脸红晕地跪坐在地上。本来是为了实习面试穿的正装,此刻却像是制服诱惑。落地玻璃窗映出朗诗的脸,白衬衫、平刘海配上圆脸大眼,倒有几分像黄色漫画里的日本学生妹了。

她嬉皮笑脸,为了显得自己很放荡。

“你说,刚才那个男人,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当成妓女吗?我们不一样,妓女是要赚钱的,而我对你是免费的……只要你想啊……”

“不,我不想。面对你我性冷淡。”

她低着头,哀怨地说:“我虽然也没有很漂亮,但是也不丑吧,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为什么……不要我啊?”

他说:“这和漂不漂亮喜不喜欢没关系,我们有血缘关系,这是乱伦啊!你冷静一点!!”

她说:“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这样的血缘关系,古代也是可以结婚的,譬如沈复和芸娘,譬如贾宝玉和林黛玉……外国也有啊,什么‘坦格利安家族世代兄妹通婚’,欧洲王室的血友病……算了你不读书你也不懂……现在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只是因为会生出畸形小孩。可是我又不会给你生小孩,我只是想当你的女人。我知道你懂得很多,你有办法让我不怀孕的……”

她像游鱼一样钻进他怀里,跪坐在他身上,他只是岿然不动,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

他说:“你看到我的肌肉了吗?我练了这么些年体育,全市没几个人能跑得过我,你的力气也没有我大,这事,你不可能来硬的,除非,你能让我愿意。”

“你要怎样,才能愿意?”她颓然地把头颅垂下。

“姐姐,别的事情,任何事情,只要你开心,我都愿意,唯独这事,绝不可能。”

“别的我都不要……我只要你……”

袁朗诗的手机屏幕亮起,却是前男友发来的消息。

游韶年如逢大赦,说,“你看你不是有男朋友吗?你可以去找他啊!”又戏谑地挑眉,“你欲望这么强,是不是天天和他做啊?”

她咬了咬嘴唇,说,“早就分手了……才没有做……”

他非常震惊,“你还是处女?”

她不置可否,柔声说,“我……不想给外面那些男人,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对我负责任……我和你从小就认识,我知道你不会骗我,不会害我的……我也不需要你对我负责任……你不是已经和别人试过了……我们试一试又怎么样呢……”

他更加震惊,“第一次就更不能了!你的第一次要留到新婚之夜,给你的丈夫,也就是……我的姐夫啊。”

“我不愿意,留着这层膜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就好像一件漂亮衣服,太珍贵了舍不得穿,过几年已经不流行这样的款式了,空留下一个笑柄……这和古代那些守着贞节牌坊的寡妇有什么区别?这有什么意义?我现在就想要,非常想要。”

袁朗诗用手臂缠着游韶年的腰,用头蹭他的肩膀,胡乱吻他。

他制住她的肩膀正色道:“第一,我们有血缘关系,这是乱伦,我绝不可能干这样的事情,我有我做人的底线。第二,你那个男朋友刚刚还找你呢,这是背叛,我也不可能干这样的事情。我虽然谈得多女朋友,但我从来不出轨,也不无缝接轨。第三,这事但凡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次数多了,肯定会被父母发现。到时候被发现了你还要做人不要?小姨眼里你是这么乖的小孩,她会怎么想?你忍心吗?我们今天要是做了,今后你以什么面目见我?”

朗诗被这一番话说得又羞又悔,一夜的酒登时清醒了。她哽咽着说:“自从今天从我今天提了这事,我就没有面目见你了。你还拒绝了我,我更丢脸了……”

他柔声说:“我不会说出去的,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很久没见,你一直在我房间里和我聊天,现在晚了,我该送你回家。”

他拥她入怀,“姐,别哭,我给你抱抱,好不好?开心一点,好不好?”

她紧紧缠住他的腰,像藤缠树一样,缠得那样紧。他那样高,她的头贴在他的胸膛,听他心脏有力地搏动。

突然间袁朗诗发现了什么异样。她的小腹处,紧贴着滚烫的,坚硬的……他早已勃起的男性器官。

原来他也是想要的吗?……他一直在克制,他有理智有原则有底线,相比之下她…多么幼稚可笑。可那又如何?她理智了那么多年,有原则有底线有详细的未来规划,可她一点也不快乐,像戴着黄金灿烂的锁链,他人眼里是令人艳羡的首饰,她自知是名贵而又牢不可破的黄金枷锁。理智是让人恶心的虚伪,幼稚是多么难能可贵的真挚。

袁朗诗心里面杂乱的歪理却给了她奇妙的勇气。她不管不顾地向后仰倒在床上。

游韶年始料未及,重重压在她身上。

她紧紧地抱住他,闭上眼睛享受被他压在身下的快乐。她柔软的胸脯和他坚硬的胸肌紧紧贴在一起,房间里弥漫着让人眩晕的烟味。

“理好你的头发,穿上我的外套。我送你回家。”

他站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

在游韶年的电动车后座上,袁朗诗回望他家所在的那一片高楼。城市里高楼林立,她想到一个词,叫“水泥森林”,又想到一个词,“酒池肉林”,她想象自己年轻丰盈的肉体被钢筋扦插,铸上水泥,成为一座丰碑。这座城市里有多少座丰碑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财富积累,阶级提升,什么年纪该做什么事……一步错步步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成功者的丰碑,失败者的丰碑,一代又一代吃得苦中苦愿成人上人的年轻肉体铸成这些丰碑,离经叛道者的血肉则成为了丰碑下的祭品。

她打了个寒噤,紧紧环住游韶年的腰。这不再是,同龄的堂表兄弟姐妹,很正常的那种抱。像发情期的雌性动物痴缠雄性,也像溺水将死之人紧抓救命稻草。

他飞速骑着车把她带到家门口又飞速离去。她浑浑噩噩下车,开门,上楼。

“你这么这么迟回来?谁的校服外套,烟味这么重?你头发怎么回事?”母亲埋怨。

她恍若不闻。

袁朗诗抱着这烟味校服睡了一夜,梦里充满绮丽的情节。

9

袁朗诗后来神魂颠倒了几天几夜。

她在微信上和游韶年说很多话,很多话。

对不起,我的所作所为太唐突。吓到你了,真的很抱歉。

但我好喜欢你,好爱你。

爱到我前二十年的人生可以推倒重来,我可以扭转自己的人生轨道,为了在未来和你重逢。

我从来以我们的家族为荣,家族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传统。

可我现在是这样恨我们的家族,恨我一身血管里流淌和你相似的血液。

我知道我们这样的关系在法律上不能结婚,可是我记得你说过,人这一辈子也不一定要结婚。你说的是对的。

我想起我很早以前拿来当的QQ个性签名的句子,我颠覆了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很中二是吧,但是现在我看了很想哭。

我成为了我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恋爱脑,拎不清,这样一点都不洒脱,一点都不酷。

我为什么会爱上你,我也说不清,可能是现在的你让我看到曾经青春的我了吧。你做了所有我不敢做的事。我从来一点都不酷。

想来我的青春期倒真的没什么意思,但我仍然很怀念。

我很害怕大学毕业,踏入社会,不得不学会看别人眼色说话做事,告别我的一腔热血,告别我的纯真。

我很想踩在青春的尾巴上轰轰烈烈去追求一下我的爱,没结果也无妨,爱过就好。

我不要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去找个门当户对的对象结婚,我不要这样的人生。

所以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当你的女朋友。

游韶年就回了八个字。

“坚决不行,再说拉黑。”

袁朗诗不依不饶地问,逼急了,游韶年说,“我现在看在血缘关系的份上最后和你说一句。你永远是我姐姐。我永远接受不了乱伦。”

她盯着屏幕上乱伦两个字,要盯出血来。

袁朗诗整日整夜抱着游韶年的校服外套坐在家里冰凉的地板上,她青绿色的头发一天一天褪色,像植物到了特定的季节萎谢,挽断罗衣留不住。她开始疑心自己真的爱游韶年吗?她一条一条的解构自己。

第一条,是为了离经叛道吗?不是。为了离经叛道而离经叛道本身没有丝毫意义,她想自己虽然傻还没有那样傻。第二条,是艳羡那个未知神秘的“坏孩子”的失乐园吗?不是。半天时间她抽烟喝酒烫头纹身都试遍了,那个世界不再是未知的神秘的,反而是庸俗的无聊的。第三条,是对他年轻的健硕的雄性肉体产生性欲而不是爱吗?不是。她自小混迹在篮球场和跆拳道馆,见过多少身姿矫健的男子,有比他更强壮的,更具有男性魅力的,她不曾单因为肉体动过心,反而更容易被男性内在的才华吸引。而且她的追求者中不乏运动健将之流,如果她愿意,他们中的某个也许会成为她的爱人,或者性伴侣……

但她不会愿意。

游韶年是唯一的游韶年啊,四海列国,千秋万代,只有这么一个游韶年。

她突然悟了。不需要枚举法反证法各种方法证明了,不需要像解剖尸体一样自我解构了——她就是爱他。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不讲道理,爱了就是爱了。她最喜欢的诗人苏轼写过一首哲理诗,“庐山烟雨浙江潮,未至千般恨不消。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说是庐山烟雨与钱塘江潮奇景名满天下,游人若是无缘一见,千般恨难消;可一旦见了,觉得也无非如此。游韶年的爱是她命里的庐山烟雨浙江潮,即使她早知道,见过之后大抵不过如此,也依然愿意越过千山万水去奔赴。

10

“看在血缘关系的份上最后和你说一句……”这句话之后,袁朗诗本来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游韶年了。

然而他们共同的外婆突然病倒了。病情不严重,只是动了小型手术后在家休养。

这两个迥异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有一处相同,就是孝。

袁朗诗打算去看望外婆的这天,想到游韶年可能也会去,着意打扮得花枝招展。穿上紧身露肩的衣服,戴上项链耳环,对着镜子描眉画眼一番。打扮停当之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格外虚伪恶心,打着孝顺外婆的幌子,内心是下流肮脏的勾当。她当下一股脑儿剥去身上的衣服首饰,换上宽松素净的衣裳,去见外婆。

游韶年果然是在的。他看她一眼,叫一声,“姐姐”,眉眼还是带笑的,一如往常,她却恍若隔世。

外婆左手右手分别握住袁朗诗和游韶年。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俩像一棵树上的两个枝桠,外婆便是这树的根。他们俩像一条河流分成两条泾渭分明,外婆就像他们永远的共同的源头。

外婆苍老的手握着袁朗诗的手,她感觉好像握着粗糙的树皮。她的手指紧紧地和她外婆的手指交织在一起。她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与恐怖。怕谁?恨谁?游韶年?她自己?他们共同的外婆?她憎嫌她自己的肌肤与那紧紧挤着她的,温暖的,外婆的肌肤。血缘……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至亲的骨肉!那天屏幕上的乱伦二字,她要盯出血来。

她再幼稚任性,到底是成年人了。她压抑住自己内心恶心与恐惧的野兽,在外婆面前她成功地扮演了一个乖巧懂事的外孙女。她做了一切得体的合时宜的事,嘘寒问暖,端茶倒水。除了必要的对话,她正眼也没瞧过游韶年一眼。偶然余光掠过,她便像最后一面似的死死记在心里。她永远不要忘记他,他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让她痛得死去活来,但她永远也不要拔掉这眼中的钉肉中的刺,她要把这痛留在身体里作永恒的纪念。

用毕了晚饭该要告辞。游韶年先走,袁朗诗默契地与他错峰离开。她终于没制服内心的野兽,疯跑到街角处追上他,故作语调轻松地说:“嘿,游韶年,我最近打算在大学里追我的男生里面挑一个最好的当男朋友。我原来最讨厌绿茶婊,但我现在发现当个绿茶婊轻松又快乐。我这个人寂寞空虚,特别缺爱,特别是缺那种阳光的健康的爱。”

“那很好啊,阳光的,健康的爱。”游韶年微微侧过头,没有停下脚步,“姐姐,提前祝你恋爱快乐。”

她知道这将会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最后一面。

后来的日子里她还是快乐得像喜鹊一样的袁朗诗,她还是老油条的平平无奇的女大学生。不一样的是她开始聚精会神地敷衍每个向她献殷勤的男生,量化计算哪个最适合当男朋友,当结婚对象,哪个可以稍微聊一聊。她隔三岔五奋起目标考研和考公务员,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

百无聊赖。吃米,活着。

她每天给游韶年写厚厚的信。从来没有寄出去,写完就撕掉,烧掉。内容烂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文学价值。

……

你的烟味校服被我妈妈洗了。现在上面只有洗衣液味。清香。我仍然习惯抱着它睡觉。

不瞒你说,我不是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得不到就毁掉”之类的小女人,我最极端的想法是,你现在不能接受乱伦,不能喜欢我啊,那我先消失几年,改变性格,赚钱,去国外整容,变成美貌富婆,然后搞个假身份证回来重新认识一下你。

然后我慢慢思考,人还是不能那么任性吧,至少为了父母。

人生不是全都是不顾一切的爱,还有责任,还有伦理道德,还有家国情怀。

我之前和你说我可以把二十年人生推倒重来,改变自己人生的轨迹也要在未来和你重逢。现在想想,是不行的,我二十年的人生不是属于我自己的,我要承担得起对别人的责任, 我也很羞惭说出“恨自己的血脉”这样的话。父母对我恩重如山,我不能像哪吒一样削肉还母,剔骨还父。

我试着看开一点,现在我心态非常平和。

我还是很爱很爱你,但我努力把这转换成阳光的,健康的那种爱。

这个世界上单凭我的热血和努力得不到的太多了,要慢慢习惯,不要一直对抗。

……

我想如果有个平行宇宙的话,祝那个宇宙的我们幸福吧。

这是言情小说用烂的梗,我从前头铁,不信。

现在才觉得,未知苦处,不信神佛。

而这个宇宙里最终的我们,大概结局无非如此。

你继续你的浪子生涯,相信读书无用论,未来创业的计划可能成功,可能失败。你可能会变成街头寻常秃头油腻大叔,偶尔回想起来自己曾是风一样的男子,全市没几个人跑得过的,运动会前几名,念几年中学换的女友两只手快要数不过来,桃花债缠身。一笑,一杯酒敬了往事。

我继续立着贞节牌坊,留着那件“过时的珍贵花衣裳”,却偶尔当个婊子快乐快乐,程度轻微,危害显著不大。到了合适年纪,在我脑中记满量化评分的表格里找一个最优解,找个门当户对品学兼优的男人嫁掉,我的父母应该会非常满意,我在面部表情上也努力表现得非常满意。

我的婚礼那天看上去应该会很好,宾朋齐聚,祝福满堂,大红色双喜字随处可见,俗气满满却不失喜气洋洋。

我穿着白色婚纱你穿着黑色西装,远而望之勉强倒也像一对璧人。

可是你笑着向我走来,说的却是,

“姐姐,新婚快乐。”

那时候的我应该已经能够如常饮酒。

酒杯碰在一起的声音很好听,何必想这是梦破碎的声音?

从今往后的生活平淡如水,只有一件事,在我想要写诗填词的时候,还是会小心翼翼避开那个词牌名——《少年游》。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

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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