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惯会给死人起名字,圣贤,圣人,先贤,那些人留下的话,也惯会拿来说教,说教一番好让人从此言听计从,我最烦这些说教了。读了这么久不也没有成为圣贤,我也烦这种读书人,一个个呆若木鸡,这样的人如何能常住桃花村,以前他也日日读书?怎么以前我没觉得他这么烦人来着。
“那就祝沈探花早日成为圣贤。”我是真心希望他成为圣贤,离开这里,免得日日听得到他虚头巴脑的读书。
沈钧淡淡一笑,“姑娘怕是心里腹诽得厉害了。”
我眉毛微微一挑,没想到他也是个妙人,倒是我低估了他,我将手抚在黑猫的后背上,那毛绒绒的触感,令人满意,“怎会,公子住在桃花村三年零三天,我与你说过的话一只手便数过来了。这一耙打得忒无理了。”
“姑娘的猫,很可爱。”他眉目清隽,话语间竟有笑意,那声音好听得像林中山涧,就算说着闲话也让我觉得有趣,怪了怪了,我今日怕是撞邪了,觉得他好看又觉得他声音好听。
三年前他落魄潦倒,立在村口,我见他衣衫褴褛,神思恍惚,那日烈日高悬,我被晒到满头大汗,只想回我小茅屋避暑,他立在路上不避不让,让我脚步微滞,心中顿生浊气。我从他身旁走过,他侧身与我对视,眼神迷朦,脸上脏污,这人好似迷路的羔羊。我停在他跟前,问他“迷路了?”他置若罔闻,眼神转向别处。看来脑子还算清醒,却不愿与人搭话,我自是没闲情管他,当下我觉得自己快晒死了,只想赶紧躲太阳。
没想到当年那个落魄书生竟在三年间舒展了。
“我捡来的。”我有点得意。
“三年前也是姑娘将我捡来的。”他眉眼含笑。他这是在作甚,色诱我吗?抱着猫的手因着他的话不自觉的用力,黑猫喵了一声提醒我,我松了松手,也清醒了不少。平日里,我不曾留意过他,今日,我竟还能与他攀谈几句,古怪得很。三年前将他带入桃花村,大概是因为被太阳晒昏了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没想到他竟拿来与我说笑。沈钧与我每说一句话,我胸口处就如冬雪融化般,一点点的暖起来,这难道就是心在作祟。若再多说些话,只怕我会燥起来,这感觉我从未过,真是新鲜又刺激。我不禁想到我那黑猫,昨晚对我说的话,为人心而来,为何人心,心里狐疑,为何它偏偏跟我回家。
“沈公子说话真有意思,今日我有事,改日专程找你聊天。”我以前不爱与人聊天,那是因为没遇到有意思的人,如今我觉得沈钧是个有意思的人,因而愿意与他再聊。我挥手与沈钧道别,带着黑猫一路向村外走去。这一路溜溜达达很快便将沈钧抛于脑后。桃花村今日与往日无异,在我看来不过是些茅屋与一些人。除了那探花郎,还有李屠夫,还周家姐,还有刘家嫂,我竟还能叫出这些人的名字。这些人似乎都是我捡回来的,红夫人也是我捡回来的,想到此处,原来这桃花村,竟是我自己凑起来的。
我不禁又想到我那黑猫,我第一次捡到如此好看的猫,还是能懂我的猫,我又想起它昨晚对我说的话,为人心而来,为何人心,又是怎样的人心。我心里没有答案,想着事,不自觉就走到了红夫人的客栈,她的眼睛没了以前的光彩,那个夺了她眼睛的书生再也没回来了,她也找不到更漂亮的眼睛。因而她总是不快乐。
“七月。”她见我抱着黑猫,走到我面前,“你何时得了个毛茸茸的活物,好生可爱。”
我的黑猫就是可爱,人见人爱。
“昨晚上捡到的,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你摸摸。”我的手无意识的摸着猫头,挡住了它的眼,它的眼过于亮眼,自然要避开红夫人才对。
“你知道我不喜欢黑色,我只爱那漂亮的玩意。”红夫人并未伸手,我知她不爱这黑不溜秋的小煤球,她只爱这世间最浓烈的美。
文/霈
无戒学堂日更第五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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