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L.蓦泪
图:来自网络
这是我在小学的时候被一男同学用水杯砸肿了额头后,第二天班主任问我的第一句话。
没有慰问,没有理解,就这么冷冷的训斥一样的一句话,好似是我惹出的事端,我也是组成这件伤害事件的原因。
因为那时他在欺负我朋友,我朋友没敢还手。我一时脑热,并无行侠仗义的意思,冲上去就推开了他。
所以,老师,为什么他只打我,不打别人?
所以,老师,为什么您是我的老师,不是别人?
所以,老师,您为什么要让我们称呼您为老师?不是别的称呼?
所以,老师,你父母为什么是那两位,不是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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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的时候,我去理发店理发。
那个店里有台小电视机,放着法治节目,讲的是一个女子晚上走在街上被人杀害。
有两个来理发店和老板聊聊天的男的一边抽着烟一边随便看两眼电视。我也在看那电视,只觉得那个女子很可怜。
后来那两个男的就在那儿翘着二郎腿自顾自地说:“这种人也是活该的。这么晚了出什么门,人家为什么不杀别人,只杀她,总有原因的啰。”
听起来好像逻辑很对,其实三观早已颠倒。
那女子是加班晚上回来,有错了?难道每一个深夜行走的人都有你去把他杀掉的理由吗?
被害者反而变成了那些人斥责的对象
而每一个人的正义感都在被这样所谓好似正确的逻辑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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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引出整个问题的关键句。
“为什么别人只强奸你不强奸别人啊?”
不就是你衣冠不整,着装不当,不自爱不洁身自好,说不定是你先去勾引他的呢?
几乎所有强奸犯都不会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
一个人的着装与否,行为与否都与你是否犯罪无关。动作的指使者是你而不是别人控制了你大脑所能思考的所有。
而现在的局面只能告诉我们:
“一、 女性生而肮脏,她们必须紧紧包裹住肉体,必须不断反省自己是否检点。
二、 男性生而有权,冲动是他们的天性,做出攻击行为是他们与生俱来的特点。
三、 女性暴露了自己的“肮脏”,“肮脏”有罪,男性不过唤起了“天性”,“天性”有理。”
这是谁推出来的理由?
那么多愚蠢的所谓“穿成那样活该被强奸”的评论者真的不如一条狗。
我曾看到过一段话“狗喜欢吃牛排,但它没有靠近,是因为有人告诉它,不能吃。”
那些强奸的犯罪者的自制力真的还不如一条狗。
受害者都是不洁身自好的,犯罪者都只是一下子控制不住了。
这就是你侵犯别人尊严的理由吗?
曾经有一篇文章叫做《美丽的权利》轰动过一时,里面有段话是这么说的: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
如果你一直持着所谓“你丢一颗钻石在路上,别人怎么不会把它捡走”的理由。
那么就不会有所谓拾金不昧。
如果你觉得拾金不昧太狗血,那么把这样一个小框框放到强奸案这样的大框框里去是不是就要严肃得多。
如果原谅罪恶,便是放纵罪恶开始。
为什么世间的人渐渐失了同情心?
因为旁观者总是以旁观心态看事,一边骂着被害者一边庆幸自己站在光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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