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著作的故事很简单,书名就是故事的概括,一个名为许三观的人卖血的故事,多次卖血故成“记”。可见取一个好名字的重要性,亦可见作者余华的朴实。
读过余华的《活着》,偶尔会将其中的人物、情节与《许三观卖血记》的人物和情节联系起来。两种故事有过一段同样的背景,两位主角甚至经历着相似的苦痛,承担着同样的责任。
许三观,一个丝茧工人,父亲已不在人世,母亲与他人私奔不知所向。由祖父和四叔抚养长大。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只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体好,但精打细算的许三观没有挥霍掉这笔钱,他明白“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的道理,他思前想后决定用这笔钱娶妻成家,妻子是油条西施许玉兰,后来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
许三观的成长环境里几乎没有父母,原生家庭没有带给他温暖和支持。这样的家庭背景意味着许三观凡事必须靠自己,为了养家糊口必须兢兢业业地工作,尽管如此,工人阶层的收入只够一家的花销,存不了钱,这意味着他的抗风险能力为零。精打细算的生活如同大海里的小心翼翼行驶着的小船儿,风平浪静可以过,阳光明媚可以过,但经不起大风大浪的折腾。稍有意外的大笔支出必然引发家庭经济危机。
一乐虽非亲生,好歹养育他长大,虽心有不甘,但也有感情。一乐砸伤方铁匠儿子的脑袋,许三观挣扎过后卖血赔上医药费,可以说是家庭的责任使然,也可以说是被逼的,毕竟家里的家具都被搬得空空如也。文化大革命时,一家几口人以稀米汤和野菜勉强度过两个月,几个小孩脸上都没有肉了,许三观为了让大家吃顿好的,又去卖血,但唯独不带上一乐一起上胜利饭店吃碗面条。他认为,养他可以,要他拿卖血卖命的钱给他花他还是不太愿意的。一乐没有错,大人犯的错误为何要一个无辜的孩子去承担、被惩罚?他在外面晃荡着,走来走去,哭着喊着,没人疼,没人爱一样。许三观不忍心了,终于带他去吃面条,这是很有意义的转折点,许三观放下了心结,放开心扉接受一乐,两人真正地如同亲父子一样亲密。
儿子们长大了,一乐和二乐作为知青下乡干活。为了一乐和二乐在乡下买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瘦弱的身体,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父爱的深沉和无言在此处又悄然体现。后来,一乐生病,转到上海的医院。许三观沿途一路卖血,顾不上卖一次血要歇上三个月才能再卖,顾不上自己已经年过半百,隔三差五地卖血凑医药费,卖到自己差点休克而死,卖到自己的身体没有一点热气,还要在寒冬天瑟瑟发抖着喝下一碗又一碗的凉水。
每一次许三观卖血,都令人担心着他是否会死于这次卖血,是否身体会轰然垮掉。再读《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的形象时而伟大,时而渺小。他伟大,是他的爱,他的担当,他的付出让他变得伟大起来。他渺小,在于时代背景,文化大革命剥夺了他原本细水长流的小家生活,知青下乡又残害了儿子们的健康。他只是一个平凡的百姓,一个父亲,活在那样的时代里,简单平淡的生活都要依靠卖血才能维持下去。
胜利饭店,许三观神气地点菜,“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河边,井旁,许三观用碗大口大口地喝水,直到肚子胀得和西瓜一样大,走起路来一肚子的水摇来晃去;垂暮之年,在街上散着步回忆往昔,许三观怀念炒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了,他只是想起卖血后必点的菜肴了,他只想单纯地想像卖血后一样吃上一顿,他走到医院里,新的血头不要他的血了。街上走着一个老人,哭喊着的老人,“我老了,我的血没有人要了,以后家里再遇上灾祸,我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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