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辈子》
惊悚!老舍的小说见血了!留辫子的官兵抢完百姓后,继续作威作福,在街上横行,不准人民去捡留在地上的零碎。
一个小孩子捡了东西,就立马被砍了头。惊!愤!
果然,主角开始骂人了。连带着这几天的遭遇,他对自己职位的意义、对自身的价值、对世道的公正,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怎么办呢?还得活着不是?是不是该“黑化”了?果然不错,主角后来产生了一些变化,倒也不至于“黑化”,但是确实变得油滑鸡贼了。他能想办法把一切责任都推卸掉,还让人佩服不已,遇到不平也绝不挺身而出,为的是自己不甚高贵的身份,以及不甚宽裕的生活。谁会为了每月六块钱拼上命呢?
进了什么样儿的环境,就会变成什么样儿的人。在巡警这个大“团体”的影响下,主人公也变成了油滑、和稀泥、闲混日子的一员。与此同时,他的心里也充满了泄气感:谁又不是从热血青年过来的呢!
主角给老爷家当了半年的巡警,可算“见了世面”。老爷的姨太太擦着五十块钱一盒的香粉,邻居李四卖个小孩才四十块。一盒香粉比一个小孩都贵。贫富差距!
“可人就是别入了辙,入到哪条辙上便一辈子拔不出腿来。”为啥这样说呢??
“小孩子拾个破东西,就能高兴的玩耍半天,所以小孩子能够快乐。大人们也得这样,或者才能对付着活下去。细细一想,事情就全糟。”
“独自在外,多挣两块就和不多挣一样,可是穷人想要强,就往往只看见了钱,而不多合计合计。”
第二次读这篇小说,我读得快要哭出来了。老舍把最大的苦难降临在一个底层人民身上,把他送上最孤独最悲苦的路。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可是这个人苦了一辈子,也没见他苦成英雄。是呢,孟子自己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贵族啊!
“五十多了,我出的是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力气,肚子里可是只有点稀粥与窝窝头。”上学时永远不懂,进了社会,才懂了这不公的世界和深切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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