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一个人可以一见钟情,可忘掉一个人,我却不知道我煎熬了多少个日夜”。夜深人静的时候,脑海里的每一帧都像一根针,只要敢再深入想一下,它就会无情的刺扎着心尖。
忘记一个人本质和戒烟一样,烟瘾是尼古丁刺激产生多巴胺;你想忘记一个曾经深爱的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那种恋爱带来的刺激产生的多巴胺一点也不亚于烟瘾的。
一旦用心投入过的爱,怎能说忘就忘,认真爱过的人,怎能说放下就放下。那是用了心了,每一画都被刻印在那,如果一定要抹去那相当于拿根在你心上一点一点挑去,一定会痛晕厥的。
只感受过一次真正的想要忘记一个人。
其实是在逃避,以为忘记了自己就会好过,经常失眠,早上就临时买一张车票回家……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换一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想起。
我要一遍一遍的确定他的生活里没有关于我的蛛丝马迹,我慢慢从心里感受到凉意,攒够了我才放过自己。
直到今天,遇见温柔的人,所以想温柔待人,旧的故事自然就变的无关痛痒。
忘不了曾经的故事和人,只能每次轻拿轻放。
张爱玲曾经说过,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两样东西,时间与新欢,你选择了新欢,而我选择了时间。
我不喜欢忘记,真的忘不掉。如果可以就把美好的故事一直演绎着,成为故事里永远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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