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俗

作者: 哈医大医苑杂志社 | 来源:发表于2019-03-07 10:04 被阅读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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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她的上一次见面是在八年前。

    那时候我十七岁,无聊地走在家乡小镇的街道上,手里拿了串糖葫芦,享受着高中生活里的最后一个寒假。而她站在街对面,斜挎着有一个小包包,垂着头看着地面,精心烫过的卷发被她无意识地别到耳后,调皮地落下几缕在胸前。

    她站在那儿,我们之间还隔了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春节时期显得更为拥挤,有川流不息的人潮,还有近三年称不上熟悉的时光。

    彼时她在另一所高中,对于那些我所不了解的她的生活,也仅仅是耳闻。

    我看向她,眼中就好像有春风吹过,扰乱心绪。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毕竟歌里这么唱。可那是寒风还料峭,我也并非少年。她是个姑娘,我也是,可她的确是扰我心绪的那一位。

    我们曾是很好的朋友。

    眼下回味起来,“很好”实在是个难以描述的词。也说不上有多好的关系,毕竟她是个漂亮又热情的姑娘,身边的朋友自然从未少过。

    我们曾是回家的伴侣,尽管我们两人相同的路程拼拼凑凑用最慢的速度也不过十来分钟,尽管这样一起回家的关系,靠的是我有意无意地维持。

    然后意料之中的,随着日子的奔腾而去,一切仿佛如冰河解冻,山峦生烟,星河流转,是必然的,我们关系远了。我们成为了见面还会打招呼的老同学,我也成为了她生活的旁观者。而非以往有幸的参与者。

    我听着别人嘴里的她的故事。在小镇的另一端的学校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劣迹斑斑”,可是依旧热烈得好像是我家后院里那几株不知名的花,开得恣意张扬,美丽惹眼。

    可是她从来都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她对于自己的未来,拥有最单纯的梦以及真实的分析与理解。

    也许,人各有志,她现在只是在追寻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因为她是个不一样的人啊。

    人们总是说小时候的一切,都是色彩鲜艳的。大块大块的色彩就像是在儿童节时墙上的壁画一样,夸张而生动,以奇特的方式夺人眼球。当时间就远一点,那时候的色彩却从未褪去,仅仅镜头被拉得很长很长。

    我在十几岁的时候痴迷于穿梭在小镇的各个街道,我本身就是个怀旧的人,熟悉的地方与发生过的事,于时光间隙与我不期而遇。

    诚然,在我童年时代的后半部分以及少女时代的前半部分,占据了半壁江山的,是她。

    在对于遥远不可知的未来还拥有无限期望的时候,我们曾经交换过很多东西,比如当下,比如离开人群以后的生活,比如斑斓的梦想。

    她和我靠在一起,她说她想成为一个模特,还想成立一个乐队。

    乐队对我而言是一个太遥远的东西,在我枯燥的少女时代,并不能理解那些留着长发在台上声嘶力竭地演唱梦想与爱情的男人——尽管后来我才知道那仅仅是少部分。至少那时的我认为她完全有这个条件,她有副好嗓子,唱起歌来音调动人。模特更加容易实现了,她有漂亮的脸蛋和身材,大概一遇到机会,只需要跨出一步,就能收获得满满当当。

    我想,好吧,那是她的雄心壮志,与不谙世事的天真毫无关系。她会是一个不一样的人,我就像可以看到她光彩熠熠的未来一般,对她抱有笃定满怀的希望。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起初的时候,那些寄托在她身上的期望,有那么一部分是我对我自己那些难以实现的想法以及遥不可及的白日梦的期望。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任凭青春期的渴望躁动热情在身体里发酵膨胀,然后再与它们心平气和地共处,直到消失殆尽。

    只要她做到了,我亦能心满意足。把那个人的快乐迁移到我自己身上来。

    其实高三那次我见到她,她看见我了。

    我甚至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轻悠悠地飘过那条街道,落在我的脸上,跟以往没有任何差别。可是当时的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把脸别过去了。她在等我看向她,然而我没有;我们谁也没有走向谁,任我们之间的人流涨退,各自消散。我们与彼此对峙着,谁也没有屈服。

    那条马路,也像是条鸿沟。谁也无法跨越谁。

    大概我和她的种种交往,也这般由我亲手扯断。在我的记忆里,徒留她站在我对面,垂头不语的样子。这个场景也多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我试图向她迈开步子。她在对岸看着我,而我,面前似有万丈深渊,也有汹涌潮水,脚底有根,深深抓住往几千米一下的底层,寸步难行。

    后来我成了打听她的人。

    我在另一座陌生的城市里,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千方百计地从老同学那里打听她的消息。老同学是在是不耐烦了,给了我她的QQ号,于是我得以从另一端窥见她一星半点的生活,得以知晓她片刻的喜怒。我们除了最开始的那一句招呼,交流再也没有下文。

    她去坐了模特。并且小有名气了。

    她跟谁恋爱了。构建出美好生活的蓝图。

    又分手了。

    爱情故事在每年的同学聚会上被当做饭后闲谈说起,竟像极了八点档连续剧里老套的故事。纠缠不清的情节,让我疑惑,骄傲如她,怎么会败下阵来。

    再之后我毕业了,留在了那座已经熟悉了的城。而她,好像因为谁丢掉了模特的工作,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我日益努力地融入这里忙碌的生活,千千万万的人漂泊而来,拥挤嘈杂,举目茫然,是众多孤魂野鬼中的一员。

    转眼间又是好几年。

    我们依然是没有联系。她的QQ头像也很久没有再亮起过。

    我断断续续地听说了她的故事。

    她把她的生活放到了婚姻上,追求更优越的物质条件。希望嫁个有钱人。她开始依靠她年轻的资本,奈何她本性里的那点儿骄傲让她总是渴望更好的。没几年,她便回到了家乡小镇,在父母的极力安排下相亲。

    我起初听闻还有些难以置信。不过很快便释然了。她无非是朝着这个世界早早投降了,用现实最地道的方式,抹去愚蠢的理想主义,适应了社会的法则。

    物是人非了。

    今年春节的时候回家,为了摆脱父母的催婚,我溜出家门,在变化了很大可依旧不那么繁荣的镇子上闲逛。

    可是我没有想过会遇见她。

    我们都从年少的模样到了现在。时光仓促,可她依旧美丽。

    她说好久不见。

    我点头,是啊。那么久,八年了。目光落在她身侧与她年龄不相仿的男人,带着对这个贫瘠小镇的不满与格格不入的富贵气息,突兀地立在那儿,颇不耐烦。

    没有寒暄几句我就借口有事要离开了,中年发福的男人有点粗鲁地催促她走。她转过头来对我笑着说——是那种圆滑讨好的笑,它曾出现在因为老去与我交流日渐稀少困难的长辈身上,“听说你留在北京,以后要是遇见了还多多照顾啊。”她的眉眼间落满了疲倦,眼角甚至有了细纹。男人大声地责怪她耽误了时间,她拉住男人的手臂小声地说着什么。

    “这不是遇见了老朋友嘛,现在人家在北京工作可厉害啦。”

    冷风把她的声音吹过来,我站在一片鞭炮的气味中,呛得我想掉眼泪。

    大约现在也只有那示好式的撒娇的尾音里,还残留了一点儿当年的影子吧。怎么我那么宝贝的人,到了别人那里,就什么都不是了呢。

    年后我去另一个城市的音乐节跟我认识的某乐队主唱杜小姐见面。

    那是一个帅气的女孩子。

    她的乐队已经成功在全国巡演过一次,她在演唱会上跟所有人宣布她高中时期成立乐队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台底下呼声一片。

    我妄图从她的身上描摹出另一个人如愿以偿的墨阳。

    她在场间休息的时候与我相谈甚欢,然后她又在台上唱了首温柔的歌。

    她唱:“你呢,现在又在哪,每天数着日子,还是过着人生。”

    我脑子里忽然就蹦出一句话来。

    当初说要把生活过成诗的人,现在也难免落入俗套。

      文/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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