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名字叫《阿金》,是因毛姆离开而流泪的一个中国用人的名字。
看了大概10多本毛姆之后,他的艺术缺陷已很明显,也审美疲劳了,看来读者观众都是挑剔的。有时看到个别地方开始有点神烦他,这不是二流,简直三流了好嘛。
同样的主题,不断改头换面,换个人物名字,内核没什么变化,主题也无甚深义。感觉就是随便拉来几个人物,串起一个故事,放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背景下,再随意盖一个标题,一篇小说就成了,流水线啊。虽然仍看得很投入,但一目不行跳过很多对话描写完全不影响故事发展,因为都是套路啊。
首篇《丛林里的脚印》,大概是一个被人照顾的男人,忘恩负义,致使人妻怀孕,在其指使下,杀夫夺妻,可怜的丈夫。有巴尔扎克小说中夺财害命的《海滨惨剧》(忘记了,可能不准确)影子。
“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 巴尔扎克典型句子。其它小说中出现的诸如此类受巴尔扎克影响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金子般的心”、“像坟墓一样沉默”,投入河中的小石子意象,不到最后关头不泄露一点信息,按照旧时代欣赏的品味装饰房屋等,除了这些明显的标志性表达,其他贯穿行文的一些巴氏内蕴也能体会出来。
末篇《尼尔·麦克亚当》,同样受主人照顾感恩的22岁“小鲜肉”尼尔,被俄罗斯籍爱读俄罗斯小说的女主看上引诱未果(雷同《剧院风情》),最后这个魔鬼般的女人被尼尔丢弃在丛林,在令人恐惧的丛林动物和暴风雨中自生自灭。和《面纱》雷同,男主也是被妻子认为“无趣又冷淡”有点“性无能”嫌疑的天天钻丛林研究昆虫被蒙蔽被外人耻笑的科学家(《面纱》中是细菌学家)。
毛姆总是能挠到大众兴奋的G点,熟女追小鲜肉此类剧情到如今大家仍是津津乐道不是,但毛姆不爱写大叔萝莉,所以得出结论,原来不过是毛姆爱皮肤像少女一样的小鲜肉。
《机会之门》,又是关于勇气与怯懦,同之前某篇在海难中没有救朋友主题一致,只不过那篇不忘添进毛姆自己船难遇险经历,女主认为丈夫怯懦就决绝而去。
《愤怒之船》,名字好随意。还是跟《雨》一样讲宗教不抵人性,一个拉里的变体流浪汉娶了一个老修女。
《书袋》,名字也任性。开头讲毛姆作为一个嗜书如命者出门旅行要带一大口袋的书,可后面剧情发展跟这个书袋没一点关系啊,讲了一个姐弟乱伦,一句话的事弄得神叨叨,多大点事。巴尔扎克有《钱袋》,钱袋在剧情发展中可是起到关键作用的。
《天涯海角》写婚外恋密谋私奔,这样就能理解标题了。在准备私奔之前,男的妻子跟女人说自己终于怀孕了,女人就找来男人说不私奔了。男人死在海上之后,女人反应过激(娘死都没有这么痛苦)被老公识破JQ败露。好狗血好琼瑶好三流。毛姆怎么那么爱乐此不疲地写这个,迎合大众庸俗品味嘛。
此情况下,是离婚还是继续呢?书中男人被别人劝说不要“仅仅因为没有享受到独自占有的乐趣,便轻易抛开了自己在这世界上最想要的东西。” 荣誉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关键是需要考虑自己的幸福。所以,不离。不离老婆会不会鄙视自己呢。想想如今的明星出轨事件一样结果,不离。即使被别人分享了,仍是这个世界上最想要的东西,紧紧抓住不抛开,至于别人如何说(荣誉、声誉),我们又不是西班牙贵族,日子是自己过的,爱谁谁。
以上就是6个故事,可以很快看完。
毛姆你个厌女症患者。“幸运的是,女人很肤浅,她们总是很快便会忘记自己所得到的好处。当然,若非如此,她们也就没法生活了。” “男人追求女人,那没有问题,然而当女人这么做时,就有些惹人厌了。” 《尼尔》篇把个陷入情欲的俄罗斯达西娅妖魔化得让人恶心,毛姆是多么厌恶女性,把女人写得如此寡廉鲜耻歇斯底里。
毛姆是一个爱读书的好读者。《尼尔》篇,《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父与子》、《安娜·卡列尼娜》、屠格涅夫等列举一堆,顺便还吐槽了下康拉德,借疯狂女主之口说他对东方都是胡说八道。
他小说中,除了经常重复的主题,另一个主要标志就是总一个爱读书书不离手的人出现,其实就是他自己。《天涯海角》中一句话感觉在说他自己:“你真是个奇人。有时,你看起来就像跟钉子那么硬。然而你说的一些话,又让人觉得,你仿佛还有人性;但突然,正当人们觉得从前看错了你,发现你原来也是有心之人的时候,你又会讲出一些让人大吃一惊的话来。”
还有其他许多阅读过程中总让人觉得别扭又倒胃口的地方。
比如吧,《尼尔》篇中:
“然而达里娅却浑身僵硬地盯着他,一边还喘着粗气;突然,达里娅抽搐着大叫了一声,一副欢喜雀跃的样子,同样又发疯般双膝跪下,抓住尼尔的手开始热情地亲吻。”
“接着,她一边叫着,一边笑着,瘫倒在尼尔脚边。她的喉咙里发出了奇怪的、并不像人类所发出的声响,并且全身一阵地抽搐和颤抖,就像是受到了一波接一波的电流冲击。尼尔不明白,这究竟是歇斯底里的兴奋,还是癫痫病发作。”
这等看得让人生厌的丑态毕露描写,有没有琼瑶剧的既视感,想没想起咆哮帝马景涛,艾玛,我尴尬癌真是犯了啊浑身难受。
想起巴尔扎克也经常以此“突然,她直挺挺地倒地,死了”类句子戛然收尾,仓促潦草。第二遍读时很不适。
又想起初中时,有女生大概是琼瑶剧或小说中毒太深,假借"为赋新愁"的“失恋”之名下大暴雨穿着裙子倒在泥地里打滚,巨丑自己还巨感动,自我感觉像“情深深雨蒙蒙”、“爱情至上”要死要活歇斯底里大吼乱叫的琼瑶剧女主角一样。
唉,琼瑶剧害死人啊!对这等亢奋描写,真是不能忍啊。
此外毛姆书中中国人总是奸诈的,东方虽和蔼又友善,但不注重精神,不注重文学与艺术,跟何伟书中说到中国人信仰物质主义也是一样的,想起法国车站的“短篇小说”打印机,看来有些东西虽经百年仍无甚大变化啊。
对于“那些满脸胡须的阿拉伯人,他们戴着白色的无檐便帽,让人忍不住在心里对他们表示轻蔑。” 按现在眼光看,总是不厌其烦地提到殖民地白人热爱运动,身材保养得当之类,毛姆是有点“精英主义”优越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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