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心点
这个女人身高一米五左右,在她那个年代不算高也不算矮。若不是天天在地里干活,她的皮肤肯定白皙,有光泽,但她脸上没有痘子,暗斑啥的。这算是众多基因中最出众的一个。
某一天,她嫁给一个男的。听她说彩礼是一辆当时最流行的自行车,她看上这辆车有些日子了。还有台脚踏缝纫机。陪嫁时有几床自家地里种的棉花弹的被子,然后套上大红被套,格外喜庆。还有一个用来取暖的,木质的,上了红漆的火桶。
出嫁那天,她打扮后更美了。穿着红色尼大衣,脚上一双宽跟儿黑色皮鞋。后来我有幸能见上那大衣一面,它早已褪去当初的光彩。而且我觉得那大衣的款式有点土,但那个女人仍将它视为珍宝。
娘说:“一直往前走,别回头。”她听娘的话,头也不回的往村口走去,坐上了去婆家的自行车。
过了一年,她就忍受了世界上最痛的一种痛生下了我。
小时我问她:“我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说:“嘎吱窝。”我一直与她纠缠不清,她一气之下说:“菜地里捡的。”我不知道其他小朋友是被她妈妈在哪块菜地里捡的,说不定我和他们曾经在同一个菜地里相遇过。
我吃饱饭后,摸摸那圆鼓鼓的肚子,她竟站在一旁学我。哼!宝宝不开心了。我撩起衣服,露出那白色的肚皮。嘿!她还不服气,也撩起了衣服。天哪!她肚皮上一条疤。“好丑啊!”我捂着嘴在一旁嘲笑她。那个女的人还挺好的,也不和我计较。
在我不会说话的时候,她应该是最懂我的人了。如果我要饿了,要大小便啊!我只要哭上两嗓子,她就知道我想干嘛。如果我咂吧着小嘴儿,她就知道我渴了。
她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和我唠嗑。说心里话,我不明白她和我说了啥,但也得回人家啊,不然别人说咱没礼貌:“咦——哇——呜——”她还回了我话:“哦——呜——”
刚学走路那会儿她总喜欢站我前面,伸出双手,当时我心里挺害怕,旁边没个人扶,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
上幼儿园后,她天天准时在门口接我。这点儿值得表扬。回家的路上我向她炫耀我知道5+6和6+5算出来的结果一样,她在一旁憨笑,宝宝也很无奈。
上小学了,她也放心我一个人回家了。可我也有自己的朋友啊!我也要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啊!只要晚点回家,她就不顾形象的冲到学校去,管你脚上穿着拖鞋,还是啥,反正围裙一直是随身的。
最可气的是,一到饭点儿她一定会准时站在村口,大声喊着我的乳名。这让我在同学面前多丢脸啊!认识我的大人看到我后会转达那个女人的指令。
有次坐在家门口读英语课本,她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插话,问我单词的意思。别说,她还真认识。我就夸了她几句。嘿!她还蹬鼻子上脸了,说:“我上中学时英语成绩在班上挺好的。”我对她所说的话,不屑一顾。我换个地方接着背木兰诗,她跟着一起背。
现在我长大了。有天她拿着剪刀修剪头发,我边笑边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哦!”我走到她身边时,她手上接了一把银丝儿。我顿时说不出话来。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仔细看过那个女人的脸了。这次好好的看了一次。脸上肌肉已经松弛,但还好没有什么斑,但眼角多了很多皱纹,眼珠的颜色都变得浑浊。我不禁摸摸这个女人的头,接着拉起,她那青筋暴起的手。手掌起了许多老茧。
我突然提出要帮她洗脚,她却不好意思,推辞半天。我才不管呢!我用她出嫁时的红漆木盆打来了热水,把她拉到小板凳上坐着,迅速脱下她那包不住脚底的袜子。
我仔细观察她的脚,脚跟部已经龟裂,贴上了膏药,膏药沾了水一半粘不住了。她干脆把它撕了下来,我不敢看那被膏药挡住的部分。右脚掌的左边长了一个很大的鸡眼。这是我第一次听她说起有关她脚的事儿:“每天走路去地里做事,脚都很痛。等我有钱了一定要买双好鞋穿,嘿,这脚还是个富贵命。”我低着头极力收回,在眼眶里打转的液体,哽咽地回答:“嗯。”
对于这个女人我有很多想要说的,当然,今天说也说不完。
日更第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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