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很多单位的HR招聘压力重重,还要面临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显然有些心力憔悴。从而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因怠于甚至是忘了和劳动者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导致公司面临承担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进而甚至丢了自己的工作。对于人数众多的公司或集团性公司而言,HR更是苦不堪言,若不小心合同过期了又继续用工,那么后果将很严重。有些HR为了省事贪图一时的便宜和简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的,则劳动合同自动延续”,但殊不知,这样做的法律风险非常大。
第一,HR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尤其是对于合同的整体把握能力不足,若延续条款与合同终止条款相冲突和矛盾,则会因为劳动合同具有一定格式条款的属性导致裁判者会做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从而使得该自动延续条款无效!
第二,自动延续条款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和期限,导致二倍工资适用不存在上限。第一次未签订书面合同时,单位在用工满两年后若劳动者未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一方面可以根据时效予以抗辩,另一方面则因法律拟制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加以抗辩。但在第二次未签订书面合同时,情形则不同了。每个地方的裁判对于此有不同的理解。
北京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京高法发[2014]220号)》
27、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因为用人单位对原劳动合同期满和继续用工的法律后果均有预期,因此不需要再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即是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和承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之日。
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仲〔2009〕2号)》
第35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委员会应予支持。”》
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2010年)
第八条,明确劳动合同约定期满自动续延,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视为合同已续签,合同继续生效,故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没有看错,居然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和操作方式……广州的做法是偏向于公司的。而到了第三次签订合同,当劳动者拥有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权利时,二倍工资赔偿没有了上限,这一点实践中基本没有争议。若劳动者在此时提出异议而单位不重视,那仍会面临二倍工资的赔偿。
第三,主动放弃公司的用工选择权。实践中诸多公司采用一些变通的方式试图规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大多数公司则采取一次长签的合理方式延迟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些小公司为了便捷便利与劳动者订立一年合同的不在少数,若以此为基础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则会使得劳动者过早的拥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丧失了一定的用工自主权而为企业背上沉重的用工成本负担。因为一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不再能以劳动合同终止为由解除合同。
相关案例:上海里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胡筱娅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沪0114民初2号,公司对判决不服予以上诉,二审驳回请求维持原判。
原、被告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已签订自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19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自动续签。同时约定,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终止。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7月31日,被告仍在原告公司工作,双方未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上述约定是否表明该合同期满后,视为双方已续签了书面劳动合同?首先,该合同约定的“合同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自动续签”与“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终止”的条款相冲突,应为无效约定,表明原、被告没有明确作出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续延的约定;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原告认为合同已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自动续签”。该约定没有明确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合同必备条款内容不明确,表明双方未约定本合同期满后,续延合同的期限;再次,既然约定自动续签,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期满后,难以认定双方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要求判决不予支付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本院难以支持。
若HR想要自动延续省去一些繁杂的操作手续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呢?可以在合同条款中这样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在一个月内均未提出异议并继续履行的,合同期限自动延续X年,依此类推。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对于合同中有关于到期终止的条款予以及时修订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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