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人们因为推理的缺陷(也就是由于错误)往往容易从三个方面违犯法律:第一是运用谬误的原则。比如说,当一个人看到古往今来所有地方的非正义行为,都由于行之者的武力和胜利而得到承认,强者可以冲破本国陈腐的法网,唯有弱者或者遭到失败的人才会被当成罪犯,于是就把下述的看法当成推理的原则或者根据:“正义不过是空话,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偶然的机会获得的东西就是他自己的。世界各国的实践不可能都是不正确的,往后效法的充分理由就是以往的例子。”这类看法还有很多种。承认这一点之后,任何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就都不可能是罪行了,要成为罪行必须以行为者的成败为断,而不能以法律为准。同一件事情是德还是恶,也只决定于命运。
感悟
非正义的行为如果是违反法律的,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判处啊,如果法律不是人人平等的话,不就是少数人手里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了吗?要是正义是空话的话,那维系社会秩序的绳子不就断了吗?
但是法律是无法判断一件事情是德还是恶的,它该更公正些,一旦涉入道德观,就会有个人主观情绪在里头了,所以,我可能是良好社会秩序的受益者,所以不能设身处地去思考…
最近总是看的政治方面的东西,有点让人枯燥和头大…毕竟是没有文学性那么强,而且还有些单调,没什么起伏…希望活动结束之后还是看自己感兴趣的书…当然不是说专业书不好,就是单纯的爱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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