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
来加拿大之前,对工会的认识很浅很浅。来了之后才发现,
工会简直象个黑老大,老虎屁股摸不得!
加拿大工会不是一个虚设的幌子, 它有严密的结构组织, 严谨的法律支撑,
以及严厉的对抗手段。我们常听到新闻报道,说哪里哪里的垃圾工人大罢工,或中小学教师大罢工等等,就是由他们所属的工会组织的。根据已往经验,
劳资纠纷一旦演变成罢工行动,管理层就离让步就不远了。
职场上, 工会的存在到底合不合理?工会的功能是什么? 权限又是什么?
不是每个公司都有工会, 也不是每个机构的员工都希望成立工会而与管理层剑拔弩张。是否要成立工会要看员工自己的投票表决。
我们公司就曾经历过一次类似的投票, 结果大多数员工都投了否决票,
想必大家都觉得法律保障下的工会组织有些多余吧。而我之前就职的那家机构, 在我离开不久就成立了工会, 据说是有几个特别活跃的分子,
游说员工“团结作战”, 在让管理层卒不及防的情况下, 一夜之间合法成立了工会。
必须承认,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和一个有工会保护的地方,老板不能无法无天,
员工也不必逆来顺受。但是, 所有的权益和自由都是在合法范围内的 ----
你在职场的权益不是要干掉老板, 或打败同事, 或掀翻工厂 ----
只是在法律保护的范畴下维护你作为受雇者的尊严和待遇。
加拿大的法律精神似乎向来都是倾向于“弱者”, 劳资纠纷之下, 获利的往往都是员工这一方。 所以, 引用我一位生意人朋友的话说,
在加拿大,往往是打工者扬眉吐气,
当老板者夹着尾巴做人。
比如, 你有在应聘工作时不透露年龄的权益, 你有八小时之外拒绝加班的权益, 你有投诉工作环境危害健康的权益,
你有不因怀孕而失去工作的权益, 你有保护自己疾病隐私的权益, 你有把或明或暗的歧视者告上法庭的权益等等 ……
法律笼罩之下,再来个工会保护, 有什么好处? 简单说就是敢对老板说”不”。
来自香港的K小姐在一家政府资助的非盈利机构做老人服务部秘书。 由于省府缩减经费, 对社区服务的投入减少, 机构不可避免地要裁员节支,
K小姐不幸成为被裁的一个。 她是个在此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老姑娘“, 告别的那天好不悲壮 …… 然而, 正在人们感叹人生无常的时候,
K小姐杀回来了!
原来, 被裁之后, K小姐极不服气地去找工会替她出气, 工会主席还没来得及想出什么对策呢, 赫然发现,
员工工会的名单上列着两个比她资历浅的同事, 而她俩都没被裁! 老道的K小姐知道自己有救了! 她毫不手软, 瞄准了设施维修部的D小姐,
一个确实资历不如她气势也不如她的温和女孩 ---- 哪怕人家跟她的部门是风马牛不相及!
就这样, 无辜的D小姐躺枪, 在K小姐的决地反击之下, 黯然收拾包袱走人, 而K小姐失而复得的职位连同她为争取自己权益所做的”斗争“,
很长时间内都成为机构内的谈资。 管理层也没有办法, 确切地说是无权干涉: 工会的原则就是按资历划分(seniority),
“老资格”就是他们的保护伞, 先来后到就是有区别, 裁员就是要裁”嫩“的, 管你哪个部门和专业。
但是另一方面, 工会也会形成一种”保护膜“, 会制造大锅饭局面,会限制新血和创新。
比如, 加拿大三级政府都是有工会的,
所以,进政府工作犹如冲破森严壁垒,
要三头六臂, 要过关斩将, 确保工会里没有那种人才储备才能向社会招聘; 而政府在招聘时也会写明那职位是不是属于工会,
免得以后惹麻烦。这样一来,已经进去的人哪怕一辈子睡大觉也很难把他们裁掉,而外面的新人要想进去,非得挨到里面那些老字辈走人才有机会!象不象咱们中国的五六十年代啊!
举个例子说说工会如何养懒人吧。
有一次, 我们机构在多伦多downtown的一个公园举办一慈善筹款活动, 市政府为支持我们的善举,
特地安排了一个员工来负责桌椅摆放和垃圾收集等琐事。 活动进行得很成功, 面对捐款人的热情, 我们不得不延时工作……
等到一切完美收官而准备收摊时, 那小伙子不见了! 四下看看, 发现他从公园另一角走来, 手里还牵着一只狗!
敢情他家就住在附近啊。我们愣了愣: 怎么回事?! 他笑呵呵地指指手上的表说:
“我该四点下班的,
现在已经五点多啦…” “可你老板不是特意派你来帮我们的吗?
…” ”没错, 可我也不能加班啊!他得付我1.5倍的加班工资, 那可是纳税人的钱噢!
所以我还是下班啦!“
我们面面相觑。这哥儿们真行, 掐着时间干活不说, 退场了还要牵着狗狗过来招摇, 简直招人恨啊! … 可我们没时间跟他耍嘴皮子了,
就在他逍遥舒适的眼皮底下, 我们拆舞台, 收桌椅, 清垃圾, 还看着他扬长而去, 我们干到天黑才收场……
事后我们填写述职表时如实记录了他的工作时间。经理有些无奈, 但也不能因此而对他怎么样。小伙子看似年轻,
其实已有很多年工龄了(估计中学毕业就开始干了), 算是工会里面的老字辈。 不过他解释说, 并不是所有员工都象他那么懒惰潇洒,
愿意挣点加班费的人也还是不少的……
唉, 工会这”老虎屁股摸不得”, 究竟谁是谁非?
从当年的芝加哥工人运动, 到今天林林总总的工会组织, 我总觉得那是一种”变味”了的抗争。在今天法律健全的新时代,
还需要借助这种保护工具吗?
那又会诞生出怎样的企业文化呢?
不过,从打工者的角度来看,进入工会就等于"找到了组织",有了工会就等于"有了妈妈“,那份庆幸,
那份心安,以及那份尊严,都是难以言喻的。尤其是跟国内时的人文环境相比,移民后的职场文化简直是天壤之别。
而从当老板的角度来看, 套用我那位自己开公司的朋友的话说:“在加拿大当老板太不容易了! 管了吃喝拉撒不说,
人家一言不合就罢工,还要脸红勃子粗地对着干。 唉,
咱也谋生不易啊!“
呵呵, 我是这么想的:其实不必担心, 法律会保护员工, 自然也会保护老板。 懒散的员工不是主流,
老板的地位也不可撼动。
上面的故事不知道您有没有认真仔细的阅读下去,
我是yoky, 热衷于向您分享移民资讯,移民动态,和移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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