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和中,有陈鸾凤者,海康人也。负气义,不畏鬼神,乡党咸呼为后来周处。海康者,有雷公庙,邑人虔洁祭祀。祷祝既淫,妖妄亦作。邑人每岁闻新雷日,记某甲子,一旬复值斯日,百工不敢动作。犯者不信宿必震死,其应如响。
时海康大旱,邑人祷而无应。鸾凤大怒曰:“我之乡,乃雷乡也。为神不福,况受人奠酹如斯!稼穑既焦,陂池已涸,牲牢飨尽,焉用庙为?”遂秉炬爇之。其风俗,不得以黄鱼彘肉相和食之,亦必震死。是日,鸾凤持竹炭刀,于野田中,以所忌物相和啖之。将有所伺。果怪云生,恶风起,迅雷急雨震之。鸾凤乃以刃上挥,果中雷左股而断。雷坠地,状类熊猪。毛角,肉翼青色,手执短柄刚石斧,流血注然。云雨尽灭。鸾凤知雷无神,遂驰赴家,告其血属曰:“吾断雷之股矣,请观之。”亲爱愕骇,共往观之。果见雷折股而已。又持刀欲断其颈,啮其肉。为群众共执之曰:“霆是天上灵物,尔为下界庸人。辄害雷公,必我一乡受祸。”众捉衣袂,使鸾凤奋击不得。逡巡,复有云雷,裹其伤者,和断股而去。沛然云雨,自午及酉,涸苗皆立矣。遂被长幼共斥之,不许还舍。于是持刀行二十里,诣舅兄家。及夜,又遭霆震,天火焚其室。复持刀立于庭,雷终不能害。旋有人告其舅兄向来事,又为逐出。复往僧室,亦为霆震,焚爇如前。知无容身处,乃夜秉炬,入于乳穴嵌孔之处,后雷不复能震矣。三暝后返舍。自后海康每有旱,邑人即醵金与鸾凤,请依前调二物食之,持刀如前。皆有云雨滂沱,终不能震。如此二十余年,俗号鸾凤为雨师。
至太和中,刺史林绪知其事。召至州,诘其端倪。鸾凤去:“少壮之时,心如铁石。鬼神雷电,视之若无当者。愿杀一身,请苏万姓。即上玄焉能使雷鬼敢聘其凶臆也!”遂献其刀于绪,厚酬其直。
元和年中期(唐宪宗李纯年号,806-820),海康(今广东雷州北部的海康县)人陈鸾凤,自恃胆气,不怕鬼神,乡邻都称呼他为“当代周处(西晋人,少年时“凶强侠气”)”。
海康县有座雷公庙,乡人都十分恭敬虔诚地祭祀它。祭祀祷告得非常频繁,妖妄之事也就随之而来。县里人每年听到新年第一声雷,就记下当天的天干,十天后又遇到这个天干时,所有人都不敢做事。如果有违反的人,不用过夜就会被雷劈死,就象声音必有回音一样灵验。
当时海康大旱,乡人们祷告雷公却没有响应。鸾凤大怒,说:“我的家乡是著名的雷乡。当神的却不降福,何况还如此享受乡人的祭奠!庄稼都晒焦枯萎了,池塘也干涸了,神们将祭祀的牲口都吃光了,这样的庙要来做什么?”就拿着火把烧了庙。
海康县的风俗,不能将黄鱼和猪肉拌在一起吃,否则一定会被雷劈死。当天,陈鸾凤拿着把砍柴刀,在野外田地里,将黄鱼猪肉混在一起吃,似乎在等待什么事。果然有怪异的云卷来,恶风吹起,有雷雨来劈他。陈鸾凤也举着刀向空中砍去,果然砍断了雷公的左大腿。雷公落在地上,形状就象黑熊野猪,全身覆毛,头上长角,身体呈青黑色,手里拿着坚硬的石斧,血流如注,天空也云散雨歇。
陈鸾凤知道了雷公也没什么神迹,就跑回家里,告诉他的亲人们说:“我砍断了雷公的腿,请大家去看吧。”亲人们又惊又怕,一起去看,果然见雷公被砍断了腿。陈鸾凤又拿着刀想砍掉雷公的头,吃它的肉。大家一起拦着他说:“雷公是天上的灵物,你不过是下界的凡人,如果敢杀害雷公,一定会让我们全乡人都遭祸。”众人拉着他的衣服,让鸾凤没办法打雷公。
没多久,又有乌云前来,裹住受伤的雷公,连同那条断腿离去。瓢泼大雨从午时(中午11点到13点)下到酉时(下午5点到7点),干枯的禾苗都重新站立了起来。陈鸾凤却被家人集体驱逐,不许他进入家里。于是鸾凤拿着刀走了二十里,到大舅哥家里求宿。等到了晚上,又被雷劈,天火烧毁了房子,鸾凤又拿着刀站在院子里,雷公始终无法伤害到他。很快就有人告诉了他舅哥先前的事,于是又被妻兄家赶了出来。于是陈鸾凤来到和尚庙,还是遭到雷劈,庙子也被焚毁。陈鸾凤知道他已无处容身,于是连夜打着火把,进入溶岩洞穴中钟乳石形成的小洞里,然后雷公再也无法打到他了。直到三晚过后,才回到家里。
自此以后,海康县只要遇到干旱,乡里人就会凑钱给鸾凤,请他按照以前的法子,吃黄鱼拌猪肉,拿着砍柴刀。每次都有大雨如注,雷却始终都不能伤到陈鸾凤。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年,乡人都称陈鸾凤为雨师。
到大和(唐文宗李昂年号,827-835)年中期,刺史林绪知道了陈鸾凤的事,将其召到州府衙门,询问他为什么能这么做。鸾凤说:“我年轻力壮之时,心志坚固如铁石。什么鬼神雷电都不放在心上。宁愿牺牲我一人,也要救活万姓。有此心志,即使天帝,也不会让雷鬼任意行凶作恶。”于是将劈雷公的柴刀献给林绪,林绪重赏了他。
《陈鸾凤》亦出自《传奇》,载于《太平广记》卷三百九十四,“雷”类。古人关于雷公的传说很多,但象《陈鸾凤》这样的文章却极为少见。陈鸾凤以一介凡人之躯,抱定“愿杀一生,请苏万姓”的决心,无私无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终彻底战胜雷神的故事,也说明了天上的雷神,也不过是欺软怕硬的纸老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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