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定律:之一
回去的路上我恭敬的问肖大师:这个人应该怎么处理?
肖大师反问道:丫头,你说什么叫强奸?
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和妇女发生性关系!我绷着一张学术脸。
法条背得挺熟嘛,那你觉得他有违背妇女意志吗?
嗯~~~~按他的说法——没有吧。他说那个女的自愿的,谈好价钱的。
丫头,看在你长得蛮可爱的份上,我告诉你点做刑事检察的秘诀,你要不要听?
什么呀?我赶紧把头凑过去。
肖大师一脸严肃:第一条就是绝对不能听信口供。你要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是要把这些人往牢里送的。他们对我们能有什么实话?换成你,你会不会把你干的坏事都说出来?就算是吃人的大灰狼也要装成人畜无害的小白兔不是。
那,不能听他们的?
听还是要听的,不能不听也不能全听。
我们一路说着一路走回了办公室。肖大师依然健步如飞,虽然在说话还是走得飞快,倒是我有点气喘吁吁。
他放下公文包倒了杯水继续说道:像今天这个人,他说的话里全都是矛盾。他一开始说自己喝的少,大多数的酒都让那个女的喝了,但是到最后的时候又说自己喝多了才会一时糊涂。
哦,对哦,还是我拍桌子把他吓出来的,我略有些小得意。
下次不准拍哈,桌子被你拍坏了我还得帮你赔。肖大师横了我一眼。继续说:还有,她说那个女的已经答应他发生关系。那就不对了,既然答应跟他发生关系,那这个女的就没必要喝那么多酒了呀,因为反正后面还有一笔大钱能赚,何必还喝得那么伤?再说,喝成那样还怎么搞呀,你说是不?哦,你还没结婚是吧。
旁边同组的小方老师噗嗤笑一声:你又在拉冈啦。
教教新来的小朋友嘛。肖大师笑着说道。然后又转向我:还有,你来看——他打开了电脑里这个案件的视频,画面中的嫌疑人,抱着一个穿着羽绒小外套的女子,进了一个黑漆漆的包厢。过了没多久,一个穿着吊带礼服裙子的女子进去这个包厢打开灯,不一会儿,她就退了出来,在门口打电话,又过了一会儿,一个老板模样的男的过来,再后来嫌疑人就衣衫不整的从里面出来了。
这是案件当时包厢门口的录像,看出点什么没有?
老板来的很快啊,看来嫌疑人讲老板问他要嫖资的事情是假的,因为如果老板想要钱,至少,至少,嗯……我觉得有点碍口。
至少应该等他们发生关系了再过来,对吧。小方老师接了口。
嗯,是的
孺子可教,肖大师夸了我一句,不过还有哦,你仔细看,后来进去的女的是穿礼服裙的,你看本案的被害人穿的是常服小外套。你再仔细看看,里面的服务员——她们穿的都是吊带礼服裙!礼服裙是她们的工作服!现在这个被害人已经把工作服换掉了,说明她已经想离开了,如果她答应了嫌疑人发生性关系,为什么还要换衣服呢,礼服裙可比小外套好脱多了。
淬,小方老师轻淬了他一口说道:挺严肃的事情,你就不能说的文雅点,人家小姑娘
没关系,我不介意哈——我真心滴。
肖大师也不在意,再退一步,如果被害人是想出台,出台你懂吧,就是到外面开房。那她就不该喝得那么醉呀。所以不管怎么看,目前这种情况,嫌疑人的说法都是解释不通的。说着,他把案卷往我手中一放,你好好看下卷把刚才我说的用非常文明的语言组织起来,把报告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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